→ flyaway1030: 不好意思那就要人身攻擊,自由言論應該站在尊重他人 03/09 09:39
→ flyaway1030: 基礎上。 03/09 09:39
→ flyaway1030: 回收是在說物品,你的意思是人是物品? 03/09 09:39
→ flyaway1030: 而且我沒有說人在被回收的。請勿隨便冠上我說的傻眼. 03/09 09:40
→ flyaway1030: . 03/09 09:40
我並沒有說人是物品
我的意思是 網路上什麼言論都會有 並非所有的人都是良善的
但他們依然可以發表他們的意見
自然您也可以批評他們
但沒有人能夠去"禁止"他們發言
除非他們違反了法律 而法律有相應的懲罰
就如同我們能在ptt上發表自己的言論 但如果違反了版規
那麼可能會被禁言或水桶
但除了版主以外 沒有人能去禁止對方講什麼話
推 zzz666: 如果您同意言論自由=可以隨意攻擊別人,那代表其他人可以 03/09 09:46
→ zzz666: 隨便言語攻擊您或您的親朋好友嗎?就算您同意,您也沒有權 03/09 09:46
→ zzz666: 利代表其他人同意,言論自由不是這樣用的 03/09 09:46
噓 zzz666: 補噓 03/09 09:48
如果今天對方的攻擊言論 達到法律上的侮辱罪
自然會考量是否要訴諸法律去讓他得到相應的懲罰
→ cat0429: 人格羞辱已經不在言論自由的保障裡,所以大S可以告他們, 03/09 09:54
→ cat0429: 不過她不會浪費時間在這些魯蛇身上的,別說當事人,恐怕 03/09 09:54
→ cat0429: 多數人都不想浪費時間在這些人身上,所以各位就直接跳過 03/09 09:54
→ cat0429: 他們的文章即可。不要去糾正他們的錯誤,讓他們依舊我行 03/09 09:54
→ cat0429: 我素的在社會上被排擠,才是最好的方法。 03/09 09:54
沒錯 如果對方的言論達到法律上規定的侮辱
那麼自然可以去訴諸法律處理這件事情
推 iamala: 沒錯啊,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嘴臭有自由,批評嘴臭當然 03/09 10:15
→ iamala: 也是有自由。 03/09 10:15
沒錯 你也可以批評我 我也可以說明我的想法
這就是言論自由
噓 YdNic1412: 言論自由不是這樣無限上綱的好嗎 03/09 10:35
噓 donnamonya: 無限上綱三小?? 03/09 11:01
說我無限上綱的再看看我的內文說明吧
重點:
我並不認同把人當作物品的言論
但我也必須尊重那些人有他們發言的權利
如果你不認同 你可以默不作聲 也可以發言批評
套句伏爾泰的名言:
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 編輯: alonxalon (59.120.152.34 臺灣), 03/09/2022 11:25:52
推 namis77: 看ptt 亂象不就知道,要要求就要求自己,別人嘴賤被打也 03/09 11:30
→ namis77: 不關你的事,但你可能還說會說活該 03/09 11:30
→ namis77: 我是覺得每篇都可以檢討言論自由,有人要堅持做嗎 03/09 11:31
推 chith: 但有些人卻是臭完人被告了,在那邊說告他就是違反言論自由 03/09 11:39
→ chith: 智障 03/09 11:39
→ mapxu664: 這說法類似 岩漿可以喝,但只能喝一次 03/09 12:34
→ anitgirl: 言論自由可不包含侮辱他人,別鄉愿了 03/09 13:15
→ anitgirl: 分不清楚謾罵跟評論的差異,別來講言論自由 03/09 13:16
你好像沒看我內文的解釋
※ 編輯: alonxalon (59.120.152.34 臺灣), 03/09/2022 13:26:04
噓 krista520: 我知道總是會有一些酸民,但這可不包含在言論自由裡 03/09 13:48
噓 anitgirl: 有看才覺得可笑,會被法律懲罰的行為,你的提倡是要做就 03/10 01:40
→ anitgirl: 去做,不需要避免不做,等被罰了再說,無言,明明是人, 03/10 01:40
→ anitgirl: 活得比畜生還蠢是甚麼神奇操作……? 03/10 01:40
等等 我哪一句提倡要去做會被法律懲罰的行為?
我的意思是 這社會就是會有各種不同意見的人
而每個人都有他發表意見的權利
你可以不認同對方 但不能禁止他人發言
我真的覺得你該好好重修中文
※ 編輯: alonxalon (59.120.152.34 臺灣), 03/10/2022 10: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