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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還是學生時期,看過有人罵總統水母腦 甚至拿鞋子扔總統 總統都很大器的接納,沒有打算用法律來制裁人民 如今一直看到現在的政府官員說要提告提告提告 跟以前相比,感覺一些可公評之事 也變得不能亂說了 各位覺得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78.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58992922.A.978.html
anti87: 民進黨執政後動不動就恐嚇人民,又派網軍在網路帶風向 07/28 15:26
anti87: 嚴重破壞民主體制 07/28 15:27
PanaS0Nic: 你現在還是可以放心地罵馬總統啊 07/28 15:32
chioo: 有! 07/28 15:33
Nemophila: 這叫言論代議制度 以後你不用發言 讓那些後面是文組跟 07/28 15:34
Nemophila: 學店仔的粉專網紅幫你表達就夠了,你只負責烙人時出人 07/28 15:34
ainosei: 你要分清楚是人身攻擊還是詆毀(例如栽贓某種罪名) 07/28 15:34
ainosei: 兩種不一樣 07/28 15:34
ainosei: 並不是我懷疑你小偷,就一定「可受公評」 07/28 15:35
ainosei: 這個社會和世界也早就和八年前不同了,不只台灣 07/28 15:35
coppertank: 應該是說現在輸不起爆氣的人很多 講話又很大聲 07/28 15:36
ainosei: 言論自由不能拿來人身攻擊或無證據詆毀別人 07/28 15:36
sdamel: 我是覺得比起以前更加病態的遵守社會規範啦 07/28 15:37
ainosei: 文章倒數第二句也很怪,自己都知道「亂說」,又何必說? 07/28 15:40
ainosei: 除非是有某些操作目的的特定族群 07/28 15:40
PanaS0Nic: 當對方的表現恰到好處地讓你不知道是不是反串 07/28 15:44
littlewren: 有,但仔細想想言論自由並不是謾罵或羞辱他人的自由。 07/28 15:44
littlewren: 你舉的例子裡拿鞋子扔人明顯是襲擊,在法治社會下別人 07/28 15:44
littlewren: 確實沒義務容忍。 07/28 15:44
laiPi07: 看講甚麼 有些真的太過了.... 07/28 16:00
LeonardoChen: 以前政客告民眾,大家會覺得這個人可以下去了 07/28 16:39
dark666: 隔壁板罵那麼凶也沒見怎樣啊,被告也不一定成立 07/28 17:24
floraiku: 滾回八卦 07/28 18:03
preppie: 你有你的言論自由,當事人也有捍衛自己名譽的權利,兩者 07/28 18:32
preppie: 並不相斥。 07/28 18:32
reinakai: 哪裡有限制啊 07/28 21:11
songzhen: 法律一直都沒變 只是跟家暴一樣 以前人比較不想跟嘴賤 07/29 04:47
songzhen: 的人計較 現在的人不會跟你隱忍 然後那些嘴賤的人就不 07/29 04:47
songzhen: 要臉開始哭現在沒有言論自由 07/29 04:47
songzhen: 以前還堂而皇之說公眾人物在這方面甚至隱私權應該要比 07/29 04:48
songzhen: 一般人退縮 為自己的無恥找理由 07/29 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