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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朋友因為她的姊妹一段交友軟體的經歷, 發了一篇文章北部女生請小心竹科渣男工程師!!! 希望藉此提醒大家使用交友軟體和人約會交往要睜大眼睛、保護好自己, 結果被男生被告上法院,現在還被起訴, 看她這一整年都心事重重, 時常擔心不知道何時收到傳票通知 何時要開庭,何時又要臨時請假跑一趟, 雖然最好是可以請律師幫忙, 但朋友表示手頭拮据沒有錢再負擔請律師的費用 對方請了律師無論如何就是要把我朋友搞得心煩意亂, 除了告誡她以後不要再隨便上網發文, 當然也安慰她別擔心不一定會敗訴, 還有諮詢一些法律系背景的友人以外, 不知道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她? 怕對方不會輕易善罷甘休,非要讓我朋友不得安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48.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60229669.A.4C5.html
kibou: 上法院就上法院 去增加人生經驗 08/11 23:01
Antihsieh: 這是認真文嗎 08/11 23:08
這是血淋淋的慘痛教訓
lululun: 行得正 理由正當 搞不好對方要被認證 還可以告他恐嚇或反 08/11 23:12
lululun: 誣告? 08/11 23:12
ymx3xc: 先確定 女生寫的文章 有沒有加油添醋 浮誇 甚至是結怨報復 08/11 23:18
ymx3xc: 如果都陳述事實 不用怕被告啊~ 08/11 23:18
applepan: 找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08/11 23:29
朋友不符合低收入申請資格這樣還可以申請嗎?
lturtsamuel: 愛亂講話怪我囉 08/11 23:34
Kouson: 該文的主旨若只是如本po第3行 怎麼該名竹工會被指名道姓? 08/11 23:34
文章下面有人認識他並透漏他的姓名 ※ 編輯: HiLuna (122.117.148.159 臺灣), 08/11/2022 23:38:55
Antihsieh: 有連結還是新聞嗎,疑問 08/11 23:40
Kouson: 若我說我在圈圈料理店吃到針頭 別人會覺得我只是要大家注 08/11 23:41
Kouson: 意全國夏日的食安 還是覺得我想提醒大家這間店有問題? 08/11 23:41
端看怎麼敘事吧,如果跟大家分享下雨天穿拖鞋走進麥當勞要點餐, 結果不小心摔了一跤送醫,最後沒吃到麥當勞QQ 大家會覺得1、很衰很好笑 2、下雨天穿拖鞋走路要注意 3、麥當勞不注重顧客安全? ※ 編輯: HiLuna (122.117.148.159 臺灣), 08/12/2022 00:16:40
mdfkmdfk: 既然透露個資的不是你朋友,這樣還算構成妨害名譽嗎? 08/12 00:44
Abbott821105: 活該阿,愛公審 08/12 01:00
marsonele: 找法扶問問 08/12 01:18
soulboy330: 法扶可以殺價 08/12 01:34
soulboy330: 也會有律師去撈案源 08/12 01:34
ggcip0514: 三樓不一定是對的 非公眾人物的私德 08/12 01:35
ggcip0514: 不一定是公評之事 男的可能會贏 08/12 01:35
LeonardoChen: 哪篇文啊 08/12 01:38
lluunnaa: 公雞變飼主,幫QQ 08/12 01:39
ivycheng0415: 如果那個原文都沒有足夠個資訊息 怎麼會有人認出還 08/12 01:45
ivycheng0415: 能指名道姓 08/12 01:45
g29186280: 噓上法院不想花錢。假設你朋友癌症二期有可能治癒,你 08/12 05:55
g29186280: 會去找密醫,還是正牌醫生?同理,你朋友現在被起訴, 08/12 05:55
g29186280: 對方請律師來搞,已經快有罪了,又要免費的、又是上網 08/12 05:55
g29186280: 來問,又想要無罪?老實說這種言論自由的東西,偵查中 08/12 05:55
g29186280: 被搞到起訴,代表案件已經被你們自己亂搞到底子不好了 08/12 05:55
g29186280: ,現在到了法院,還想要自己處理?律師收費諮詢幾千元 08/12 05:55
g29186280: ,包給他幾萬元大都可以分期,都已經這種狀態了還不願 08/12 05:55
g29186280: 意花錢請專業的來辯?妳朋友如果之後被法院認證毀謗或 08/12 05:55
g29186280: 公然侮辱,老實說這種心態剛好而已。 08/12 05:55
g29186280: 說經濟困難又沒低收入證明,法扶也沒問,大難臨頭了, 08/12 06:01
g29186280: 上網來論壇請可能沒有法律背景的大眾來隔空抓藥,說難 08/12 06:01
g29186280: 聽點就是不想花錢處理,不用在那邊情緒勒索。與其在網 08/12 06:02
g29186280: 路那邊問東問西,不如趕快陪你朋友去法扶打聽看看,或 08/12 06:02
g29186280: 多問幾間律師事務所,病人可以選醫生,你朋友一樣可以 08/12 06:02
g29186280: 選律師,現在法律行業競爭激烈,多比幾間價格自然就出 08/12 06:02
g29186280: 來了 08/12 06:02
martin1007: 妳有公審人的權利,別人也有告訴的權利,真的行的正 08/12 06:06
martin1007: 檢察官一定不起訴處分,會擔心的話就也反省一下自己吧 08/12 06:06
martin1007: 嘻嘻 08/12 06:06
sharmans: 貼上來大家看看 不然就是活該 08/12 06:17
s762ok: 自己寫的自己負責啊 08/12 06:20
qpumaq: 自己寫自己負責 08/12 06:24
Ernest: 已經被起訴了,某樓還在不起訴處分..... 08/12 06:30
Ernest: 能不能認定是私人或公眾利益,要舉證他的危害是否具規模 08/12 06:32
Ernest: 性 08/12 06:32
Ernest: 具影響力,若都沒有,就gg了 08/12 06:32
DollyPig: 講話要負責啊~ 08/12 06:53
DollyPig: 不然一堆網路說話以為不用負責的, 08/12 06:53
DollyPig: 有個大媽只是被發現多重帳號, 08/12 06:53
DollyPig: 都不檢討自己三個帳號都拿不同照片在交友哩, 08/12 06:53
DollyPig: 到處說人論文抄襲拿網友錢啥的,還到各大板宣揚,現在 08/12 06:53
DollyPig: 躲起來了 08/12 06:53
DollyPig: 再出現也是打算告死他 08/12 06:53
Curtis1257: 請律師沒想像中的貴,看案子程度決定,記得上次朋友 08/12 07:04
Curtis1257: 分享過請律師的價錢,十萬內有找 08/12 07:04
kissdodo: 講話當然要負責啊,用一個「我是在提醒大家」就可以隨便 08/12 07:13
kissdodo: 講話喔?阿不就很委屈?委屈自己這麼棒這麼挺身而出結果 08/12 07:13
kissdodo: 被告?她的姐妹都沒發文了,她是在雞婆什麼?很為社會大 08/12 07:13
kissdodo: 眾著想欸!乾脆直接去跟法官說:我是為了全台女性著想。 08/12 07:13
kissdodo: 看看法官怎麼想好了。 08/12 07:13
yoyjuice: 文章內容屬實的話好像不會敗訴?之前看過類似的新聞 08/12 07:23
peiring: 沒頭沒尾的 08/12 07:28
dyliu: 還是請律師比較好吧 08/12 07:53
GSEC: 請律師 08/12 08:15
xo1100: 看來重點在怎麼個”提醒”法 08/12 08:17
kilhi: 學點法律常識吧! 08/12 08:23
thumbe70367: 講的事實還怕人家告? 08/12 08:25
windsocute: 是說這篇吧 08/12 08:26
windsocute: 原文餵狗還能找到 08/12 08:27
jackyuki1: 她能公審人,當然就要有被告的準備 08/12 08:28
shh17121730: 啊不想花錢就等著進去關啦 看醫生的時候有沒有這麼計 08/12 08:35
shh17121730: 較錢? 08/12 08:35
mesomelas01: 台灣法律人就是..,怎麼會有人覺得檢察官起訴就真的 08/12 08:36
mesomelas01: 是原po有問題? 08/12 08:36
ping6944: 如果已經這樣了,還不想花錢請律師,有壞結果真的一點都 08/12 08:44
ping6944: 不意外 08/12 08:44
pigoofun: 不會敗訴,只是會很煩跑法院 08/12 08:45
kissdodo: 好好笑喔 講話還要賣慘?人家靠自己當工程師賺錢請律師 08/12 09:11
kissdodo: 還要被她拿來當話題酸人生勝利組,他付出努力不該勝利 08/12 09:12
kissdodo: 嗎?那你朋友有努力嗎?應該是沒有啦,不然現在也不會 08/12 09:12
kissdodo: 手頭拮据、從頭到尾只剩一張嘴。 08/12 09:12
rolyat: 看完你發的文,還是花錢去找律師吧,光是會在低卡發那種 08/12 09:16
rolyat: 文,就知道你是法盲了 08/12 09:16
neweb: UCCU愛發文就別怕被吉 08/12 09:16
lluunnaa: 看完原文,嗯...,祝你們訴訟早點落幕啦~ 08/12 09:18
g8mou: 剛好而已 08/12 09:28
longkiss0618: 大學生智商? 08/12 09:30
Puyuma: 公審亂講話 被對方告根本活該+1 08/12 09:37
loveponpon: 隨便講話還是要負責的 08/12 09:37
jerrylin: 有指名道姓 被告自認倒楣 08/12 09:56
jerrylin: 但是這種應該罰點小錢而已 不用緊張啦 08/12 09:57
brad84622: 笑死 連律師費都出不起 上網抓藥是不是? 08/12 11:03
ISNAKEI: 頂多賠錢阿 難道怕有案底以後不能去當大樓保全嗎 ㄏㄏ 08/12 11:14
gigimsea2: 很多免費的法律諮詢可以找,不要自己搞,交給專業的, 08/12 12:11
gigimsea2: 寫了就寫了,只能面對 08/12 12:11
Mrchungken: 先確定你朋友說的是事實吧 08/12 12:14
bbbing: 找了原文,她洩漏的個資可以篩選到剩下幾人... 08/12 12:28
bbbing: 女版公審人的歷史更精彩 08/12 12:28
man1935049: 就說不要指名了 08/12 12:38
charlie0112: 管不住嘴 活該 乖乖跑法院吧 笑死 08/12 12:47
charlie0112: 去年原文裡的態度... 現在看起來真是諷刺^.< 08/12 12:51
andboypig: 當初發文時候很痛快吧~~ 08/12 12:53
qqbaby56: 可有判決書的key word? 08/12 12:59
popcool: 不是當事人就不要插花人家的私事上網公審,被告剛好而已 08/12 13:52
shell5566: 你朋友真的被她朋友害慘 要公審就自己公審 08/12 14:03
shell5566: 幫別人公審真的是奇葩 08/12 14:03
jackylin1999: 活該 08/12 14:58
Dosakia: 請問是越想越不對勁嗎?嘻嘻 08/12 15:40
jessieL: 愛公審剛好而已,幫朋友出氣然後呢?朋友有幫你出律師費 08/12 17:30
jessieL: 嗎? 08/12 17:30
OrcDaGG: dcard那篇文還滿...自以為是的 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08/12 17:46
OrcDaGG: https://tw.observer/p/236816545 文章的風格很兇 08/12 17:50
sameber520: 看完只能說乖乖繳學費 私德要公審本來就有代價 08/12 18:46
ludoren: 看原文把人家特徵太多都寫出來,真的被告不意外 08/12 20:52
kevabc1: 活該 最好被判輸 以為自己什麼東西可以在網路上隨便公審 08/13 01:41
qwejoezxc33: 死好 08/13 13:40
qwejoezxc33: 再發廢文啊 08/13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