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oleese: 看來胸部儼然成為賺錢的工具了 一次100不是開玩笑的09/14 20:36
→ kibou: 有影片嗎 不然你怎麼確定是胸部去撞?09/14 20:40
→ kibou: 以實務來說 非故意根本不會用手肘碰到別人09/14 20:42
→ xdccsid: 法官看過監視器了,判決裡有明確提到09/14 20:44
→ mamajustgo: 因為看到這種新聞就知道有人會把風向吹成「女性」如09/14 20:45
→ mamajustgo: 何如何而非個人行為啊……就很懶得回。明明台大宅王09/14 20:45
如果不是女性,告的成?
→ mamajustgo: 案、屏東擄殺案、世新割喉男或各校狼師、各地鬼父……09/14 20:45
→ mamajustgo: 等案發生時,男生也很少留言針對「男性」去罵不是嗎?09/14 20:45
不是,鬼父狼師就是默認男性了,而且罵的男生明明超多
→ mamajustgo: 我也沒因為男性較女性犯下的性侵暴力案件更多就拿來嘲09/14 20:45
→ mamajustgo: 諷整體男性啊= =09/14 20:45
比起證據確鑿的沒有異議的犯罪,這件事真的扯到不行
→ xdccsid: 這次是市政府裡的「專業」調查小組在那搞,行政法院還就09/14 20:45
→ xdccsid: 照判,根本搞笑09/14 20:45
→ bluerain0958: m大 因為這次判的是性騷擾阿 當然跟性別有關09/14 20:49
→ bluerain0958: 有出人命當然往殺人、傷害、暴力方向討論09/14 20:50
→ mamajustgo: 是案件性質關係嗎?狼師、鬼父等新聞爆出,下面的男09/14 20:57
→ mamajustgo: 生留言會把全體台灣男性拉下來檢討?還是會針對職業(09/14 20:57
→ mamajustgo: 老師)、針對地區(新北)、或將犯案人盡可能撇到跟自己09/14 20:57
→ mamajustgo: 無關的領域族群(8+9)?09/14 20:57
會啊,台男不意外的留言沒少看過
推 LeonardoChen: 抖~09/14 21:01
→ mamajustgo: 如果風氣是理性的就事論事(對/不對的事或言行),而非09/14 21:01
→ mamajustgo: 見獵心喜的一竿子打翻嘲諷(對/不對的性別),起碼我會09/14 21:01
→ mamajustgo: 很樂意一起討論XD09/14 21:01
現實就是0女討論,連罵個人行為的都沒有
推 aeasyday: 他可以你不行的標準本來就和就事論事無關。09/14 21:37
→ sdamel: 最好其他案子沒有男生砲轟男生09/14 21:38
→ mamajustgo: 到底什麼是他可以你也要可以?你兄弟的女友,他可以09/14 21:55
→ mamajustgo: 跟她內個內個,你也吵著要,隔壁王杯杯也說為什麼我09/14 21:55
→ mamajustgo: 不行--這樣嗎= =09/14 21:55
※ 編輯: mayu0326 (1.165.142.219 臺灣), 09/14/2022 21:55:55
→ sdamel: 潔癖服務法就是這樣,這還只是特權示範而已,以後組合拳+ 09/14 22:16
→ sdamel: 套裝規則下去讓你不想當人09/14 22:16
→ mamajustgo: 多數是「男生」還是「女生」會在看到性侵暴力案件時 09/14 22:30
→ mamajustgo: 說出台男不意外? 09/14 22:30
男生
→ mamajustgo: 又,女性只因拒絕對方示愛就被砍殺,也很扯對不對?你 09/14 22:30
→ mamajustgo: 期望看到的是女性群起大罵台男都如何,還是針對該人、 09/14 22:30
→ mamajustgo: 行為或何以造成這個狀況去討論?09/14 22:30
這邊討論的是女性亂告都能成立,處罰理由更是可笑,司法偏向女性,不知道妳扯那些幹嘛
※ 編輯: mayu0326 (1.165.142.219 臺灣), 09/14/2022 23:00:28
→ mamajustgo: 因為希望你能就「事」去動腦想想咩。雖然我沒看過影 09/14 23:21
→ mamajustgo: 片或判決書,但如果你覺得判決可能偏向女性,那是為 09/14 23:21
→ mamajustgo: 什麼?是因為女性香香der?還是因其常被視為相較男性 09/14 23:21
→ mamajustgo: 弱勢的一方?那又是為什麼?再來,先有性騷擾、性侵 09/14 23:21
→ mamajustgo: 行為,還是先有相關法條? 09/14 23:21
→ mamajustgo: 最後如你所願回到這篇新聞,假使看過影片的不分性別多 09/14 23:43
→ mamajustgo: 數人都覺得僅為不慎碰撞,那這件事當然就很荒謬,即 09/14 23:43
→ mamajustgo: 使提告者是我的姊妹女兒,我也會覺得很不OK--是這 09/14 23:43
→ mamajustgo: 個行為不對、這件事不對,可以討論我們的社會針對相 09/14 23:43
→ mamajustgo: 對弱勢者是不是會有「矯枉過正的正義」現象,但簡單 09/14 23:43
→ mamajustgo: 粗暴的拉往男與女的對立?正常人面對這種偏激應該也想 09/14 23:43
→ mamajustgo: 走避吧…… 09/14 23:43
推 sdamel: 好想知道你對日光浴月光浴被趕走抓走這種案子的看法 09/15 00:36
推 james1993730: 這件事的判決的確會造成男女對立並不是原po造成的吧 09/15 00:40
→ james1993730: ,而且沒有女生討論也是事實,我不知道你東拉西扯到 09/15 00:40
→ james1993730: 底想反駁什麼 09/15 00:40
推 bluerain0958: m大 如果沒看過判決書就去看一下吧 不然都失焦了 09/15 07:47
→ bluerain0958: 法官都看了監視器、也自己說男方非故意且無意圖 09/15 07:48
推 YiYaochAng: 再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吧 這個太扯 09/16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