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bott821105 (Abb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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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女告10年前打工同事跟騷 對方早就出國
時間Wed Sep 21 12:44:38 2022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告10年前打工同事跟騷 檢察官傻眼:對方早就出國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09-20 16:53
一名女子向10年前打工的同事方姓男子提告,認為方男跟蹤、騷擾她,影響她的生活;但
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子稱她在今年6月1日被方男跟蹤騷擾,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國至
今,難以憑女子指認,就認定方男有跟騷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子提告,稱方男去年11月16日下午,先是在台北市微風南京百貨地下一樓賣場,站在櫃
位外盯著她看,又在今年5月20日下午,趁著女子到土城醫院看診時,在醫院候診區等候
她,同月23日又尾隨她進入超市;6月1日晚間,方男駕車行經土城中央路,見她在路上餵
貓,迴轉後將車停在女子附近,坐在車上盯著她。
女子認為,方男舉動有反覆且持續實施,已使她心生畏怖、影響她的日常生活,向他提告
跟蹤騷擾防治法。
檢方認為,跟蹤騷擾防治法今年6月1日才開始實施,女子稱方男對她騷擾的舉動,僅有最
後一次犯罪時間符合,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境,且至今未歸國,不可能如女子所稱在
跟騷法實施當天對她跟蹤騷擾,認為沒有傳喚方男到案的必要,便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子提告方男涉嫌4度跟蹤騷擾,檢方認為方男涉嫌犯案時間,僅有一次在跟騷法施行之
後,但方男早在今年6月就出國,不可能對女子跟蹤騷擾,予以不起訴處分。圖/聯合報
系資料照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26816
我覺得檢察官也太不仔細
說不定男方偷偷偷渡回台灣跟蹤騷擾
有這麼多種可能卻直接不起訴,實在是對女性一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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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raghost: 會不會對方其實已經死了還在跟著她 09/21 12:46
→ songzhen: 確實不仔細 應該用誣告罪起訴台女的 09/21 12:48
推 Ericz7000: 確實 怎麼可能有濫用跟騷法的女性 09/21 12:48
推 Puyuma: 又一個噁女+1 09/21 12:52
推 mikeneko: 這個失敗再換下一個 09/21 13:03
推 twmarstw7758: 為啥台灣司法不主動辦誣告 09/21 13:07
噓 KingChang711: 檢方沒有聽過遠端遙控型跟騷嗎?運用控制對方心靈 09/21 13:10
→ KingChang711: 的方式讓對方感到痛苦 09/21 13:10
→ xxx60133: 等判決書 09/21 13:21
推 rul4ji3gp6: 恐龍法官嗎?女方已經很明顯感受到不舒服了還不能告 09/21 13:29
→ rul4ji3gp6: ??明顯違反了跟騷法無須佐證的本意 女權大倒退欸 09/21 13:29
→ sdamel: 對嘛不只不需佐證請求時效是一輩子,以後子女還能幫你告 09/21 13:46
→ dong531: 這杯水 09/21 13:59
→ t6780: 遠距離騷擾 09/21 16:01
推 LeonardoChen: 其實需要看心理醫生的時候真的是要去 不要疾病會一 09/21 21:55
→ LeonardoChen: 早期治療早期控制 不然病到幻聽還是那就很慘了 09/21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