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殺人焚屍22年後落網 女囚聲請釋憲 中時 林偉信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21013000415-260106 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在1998年遭人絞死焚屍,檢警直到前年才破案逮捕真凶,被訴殺人的 陳諭詩遭判刑14年半定讞後,她在獄中未委任律師、自己用筆書寫21頁具有高度法律專 業 的釋憲聲請書,主張因劉邦友血案才修的追訴權時效規定,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憲 法法庭已裁定受理,正審理中。 憲法訴訟法今年1月4日上路至今,有高達1883件聲 請案,在審查庭就遭封殺,陳女聲請釋 憲順利通過審查,成為罕見案例。未來憲法法庭 若判決違憲,她可獲平反翻案的機會。 https://i.imgur.com/CcwjwHb.jpg 少女遭絞死焚屍,凶手逍遙法外多年後落網。凶手之一的陳諭詩(右二)在獄中聲請釋憲 ,認為本案已逾追訴時效。(本報資料照片) 本案是因43歲潘子鑑、44歲陳諭詩,及42 歲吳男、39歲的陳女曾合資在桃園經營檳榔攤, 1998年潘等4人因細故共同毆打並拘禁當 時只有17歲的林姓少女,隔天用毛巾勒斃她,殘 忍將屍體焚燒棄置;案發22年後,檢警 才因祕密檢舉破案。 但這起案件出現重大法律爭議,就是陳諭詩等人殺害少女,有無超 過舊法的20年追訴時效 ,不用受刑罰究責。為此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開辯論庭後裁定, 就算犯人不明,檢察官調 查所進行的偵查程序,仍是對犯嫌行使追訴權,殺人凶手仍須 受追訴。 不過,大法庭成員、最高法院刑事第一庭庭長郭毓洲提出不同意見書,他認為 本案追訴時 效已完成,但最高法院承審庭以大法庭裁定結果、駁回陳女等人上訴,將情 侶檔潘子鑑、 陳諭詩依殺人罪各判14年6月確定。 陳女入獄服刑後,引用郭毓洲的不同 意見書,主張追訴時效的規定牴觸憲法的平等權、人 身自由權及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 溯及既往原則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 。 她的聲請書提到,1996年桃園 縣長劉邦友等人遭殺害至今懸而未破,在追訴權時效將屆滿 的2016年,檢調又開始偵查 ,因偵查動作使20年的法定時效延長,加上之後又修法,讓已 終結的殺人行為改變追訴 權時效,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心得: 不知道要說什麼 就看釋憲吧 如果釋憲成功 無法判刑 希望受害者家屬的感受能被媒體尊重 不要再去問難不難過之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81.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65623244.A.40C.html
hanslins: 照道理釋憲有理,但我如果是受害者家屬完全無法接受 10/13 09:15
gernie: 為什麼殺人罪要有追訴期 10/13 09:18
dk3y93: 14年都覺得有點少了,自己能寫聲請書感覺想很久了,怕。 10/13 10:01
cashko: 這種重罪覺得應該取消追訴期,韓國前幾年好像就取消了殺 10/13 10:15
cashko: 人罪的追訴期 10/13 10:15
lolicone: 已經只判14年了又不是判死,關個七年就假釋了吧 她殺人 10/13 11:11
lolicone: 事實吧 10/13 11:11
FarkU: 此例一出,那封存三十年的疫苗採購就倒霉了。 10/13 11:29
floraiku: 又不是判死刑。她殺人是事實,難道覺得自己都不用負一點 10/13 12:04
floraiku: 責任?恐怕毫無悔意 10/13 12:04
juju1019: 該修法吧,這種罪還取消追訴 10/13 13:59
wcre: 舊法20年追訴期過,殺人罪不用查,歡迎大家私刑報仇啦 10/13 16:32
peacesignv: 會玩規則的人 怕 10/13 17:13
TkmeUU: 居然還為此自學法律...有夠可怕的 10/13 17:45
xylinum: 不要殺不就好了,很難嗎?人家就該死嗎? 10/13 19:39
holameng: 地瓜表現良好也不會關14年那麼久吧?還毫無悔意有夠可 10/13 19:57
holameng: 怕 10/13 19:57
leterg: 虐殺 10/14 00:27
leterg: 集團虐殺,好兇殘 10/14 00:27
vwpassat: 法定時效應改成46億年,才比較合理。 10/14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