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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有一個前網紅 拿換投影片在賣錢 政府秒抓秒修法 可是奇怪 人民接二連三走斑馬線被用車殺死 怎麼都不修法 人民的命比較不重要嗎??? 我難過 -- billchen****:怪就怪自己趴數不夠 要出社會賺錢 想要賺錢 被凹也是 10/26 20:07 billchen****:剛好而已 講的那麼憤慨 有種自己出來當老闆啊 10/26 20:07 billchen****:員工本來就是不能疼的 對員工好 員工知道甜頭之後 10/26 20:08 billchen****:只會越來越難管 到時後苦的倒楣的還是老闆 10/26 20:08 billchen****:所以不要只會怪老闆 爭氣點吧 10/26 20: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77.18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70098351.A.945.html
Chaser1482: QAQQ 12/04 04:55
Dinenger: 我難過不夠強烈 而且會讓人聯想到5566 變得很不嚴肅 12/04 05:30
Dinenger: 要用 真的很難過 12/04 05:30
tzboy: 蔡政府跟百姓脫鉤很久了...人家是千金大小姐耶~~ 12/04 06:09
coffee112: 謊紅小英 無需嚴刑 嚇阻犯罪 (自立自強 12/04 06:50
ytwu: 現在是行人被撞死車輛無肇責嗎?現在是行人只要走行穿線即 12/04 08:53
ytwu: 使是行人紅燈,還是車輛肇責比較大耶,你說還要怎麼修法? 12/04 08:53
xulu0: 應該是要加強宣導法律常識吧,真的一堆人覺得行人違規自己 12/04 08:56
xulu0: 就可以開車撞他,沒常識的人越來越多 12/04 08:56
levs: 修法可以學日本改成法律規定禮讓行人 12/04 09:01
levs: 日本法律規定,看到有行人「準備要」過馬路,車輛必須停下等 12/04 09:02
levs: 待行人通過才能繼續行駛。這個「準備要」的意思是,當你站在 12/04 09:02
levs: 人行道上腳都還沒踏到馬路上,你還在猶豫要不要過舉棋不定時 12/04 09:03
levs: ,車輛就得停下來尊重你。簡言之把行人當皇帝。 12/04 09:03
levs: 前兩天在路上綠燈過斑馬上兩次差點被轉彎車撞死,人生中在台 12/04 09:03
levs: 灣發現越來越高頻率發生而且都是近幾年內,真的越來越嚴重。 12/04 09:04
levs: 報警過警察要求自行舉證,過馬路要自己拿攝影機360度錄影 12/04 09:05
levs: 因為覺得司法無法保障行人安全,有在考慮要追跑上去踹車, 12/04 09:05
levs: 或拿不會傷到車體的東西砸。台灣交通亂象已經是高譚市等級了 12/04 09:06
levs: 斑馬"線" 打太快打錯 12/04 09:06
levs: 有人要辦遊行上街頭抗議嗎?我不是領導者的格但我一定參加 12/04 09:09
VVizZ: 沒興趣,自己看路 12/04 09:14
sarutobi: 一個原本沒法律規定,一個原本已經有法律規定的,這也 12/04 09:24
sarutobi: 能比? 12/04 09:24
sarutobi: 要是發生一次修一次法的話,台灣只剩唯一死刑了吧 12/04 09:24
sarutobi: 你喜歡的美國治安超差你要不要自己去看看 12/04 09:26
Zuiho: 這種交通問題早就有法 執法的是縣市政府 少又來帶風向 12/04 09:36
levs: 目前就是法律不夠嚴。我深綠台獨派。跟什麼黨執政無關,這 12/04 09:42
levs: 方面法律一直太輕了,行人沒人權。 12/04 09:42
ytwu: 同樣的法律下,北市行人的保障比外縣市高,這不就地方政府 12/04 10:10
ytwu: 執法的問題 12/04 10:10
Brioni: 桃園真的慘 12/04 10:24
sarutobi: 比起成天修法無上限,應該廣推科技執法,罰那些王八蛋 12/04 10:36
levs: #1ZYridh9 (Gossiping) 斑馬線成為殺戮屠宰場 12/04 11:08
levs: 現行法律可以鑽漏洞,依照那篇文說法是內政部警政署主導,這 12/04 11:09
levs: 不是地方的問題而已。 12/04 11:09
Zuiho: 這個是不讓民間舉發 不是可以不開單 12/04 11:21
Zuiho: 地方政府真的要管 派個警察去站路口啊 12/04 11:21
Zuiho: 不過不好意思我忘了 其他縣市我不確定 不過台北的警察站路 12/04 11:21
Zuiho: 口往往連路口淨空都辦不到 就是個立牌 沒有嚇阻力 12/04 11:21
Zuiho: 那可不可以科技執法? 12/04 11:21
Zuiho: 可以啊 12/04 11:21
Zuiho: 那為什麼不做? 12/04 11:21
Zuiho: 嘿 好問題 12/04 11:21
Zuiho: 幹嘛要做?反正做事得罪人 出事推中央 還一堆帶風向的幫忙 12/04 11:21
Zuiho: 推中央 12/04 11:21
Zuiho: 所以其實很簡單 這件事就縣市政府工作 責任 但縣市政府怠惰 12/04 11:21
Zuiho: 不作為 就這麼簡單 12/04 11:21
Zuiho: 那幹嘛做? 12/04 11:21
Zuiho: 縣市做了被罵 不做反而罵中央 縣市長又不是白痴當然放爛 12/04 11:22
levs: #1ZZ0gstx (Gossiping) 台灣駕駛違規成性 作者舉澳洲嚴刑峻 12/04 11:33
levs: 法例子 12/04 11:33
labell: 桃園客運貪污 不還桃園交通局意外嗎 12/04 11:34
levs: 台灣真的法律太輕,縣市政府有辦法找到法條漏洞或重新詮釋。 12/04 11:34
labell: 桃園交通很爛啊 桃園客運還沒還浮報款 12/04 11:36
levs: 這不是罵中央地方的問題而已,這要從法律改嚴,學校教育跟媒 12/04 11:36
levs: 體宣導,駕照考照與換照定期督促。 12/04 11:36
levs: 拜託不要把這個問題牽扯到政黨或藍綠,這真的是全體國民對 12/04 11:38
levs: 行人人權觀念跟法治觀念低落的問題。 12/04 11:38
scemoorso: 駕駛素質低落 沒有行人路權觀念 12/04 11:52
Zuiho: 學校教育其實相當程度也是縣市政府 12/04 12:37
Zuiho: 媒體哦 一個宣傳農委會的預算被攻擊成1450 交通部編這個我 12/04 12:37
Zuiho: 看變另一個數字代號 12/04 12:37
Zuiho: 考照有在改啦 不過大環境如此乖寶寶迅速同化 12/04 12:42
Zuiho: 我就問 我乖乖按照標線行駛被人利用左右轉專用道硬插然後跑 12/04 12:42
Zuiho: 掉剩我等紅燈 這種鳥事多來幾次誰還跟你乖乖照標線行駛? 12/04 12:42
Zuiho: 那這種插隊有在抓嗎? 12/04 12:42
Zuiho: 沒有啊 路口警察就是看不到 科技執法沒動作 12/04 12:42
Zuiho: 那 誰的責任? 12/04 12:42
Zuiho: 路口警察誰派的?縣市政府 12/04 12:42
Zuiho: 路口科技執法誰做的?縣市政府 12/04 12:42
Zuiho: 不過沒關係 12/04 12:42
Zuiho: 我們繼續帶風向罵中央就好了~~~~ 12/04 12:42
Zuiho: 要改善超級簡單 縣市政府做事 一罰單不夠就兩張 開個幾張保 12/04 12:42
Zuiho: 證路口大家乖乖來 12/04 12:42
Zuiho: 為什麼不做? 12/04 12:42
Zuiho: 縣市政府會得罪人啊 12/04 12:42
xylinum: 人家小菸從小開車上學,沒在走路過斑馬線的啦 12/04 12:49
bbbing: 執政黨看起來很重視這種事嗎? 12/04 13:25
SweetLee: 應該修法人行道30公尺之內 速限30 12/04 14:02
SweetLee: 打錯 行人穿越道 12/04 14:02
OrcDaGG: 換臉修法就只是幌子 實際上是管控言論 12/04 15:13
Gottisttot: 警政署已經用一只公文架空法律 12/05 23:16
Gottisttot: 下令全台警察局故意引用錯誤法條 12/05 23:17
Gottisttot: 讓民眾檢舉「汽車未停讓行人」這項從此不再過件 12/05 23:20
Gottisttot: 你各位以後走在斑馬線上將不再受到法律保護 12/05 23:21
Gottisttot: 只要警察裝瞎沒看到 台灣人走在斑馬線上只有被車撞死 12/05 23:22
Gottisttot: 的下場 12/05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