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amel (國民美尻男=ˇ=)
看板WomenTalk
標題[問題] 公共場合玩火跟不著衣哪個比較該死
時間Sun Dec 18 12:33:45 2022
剛剛發現有立委曾經公開提倡廢除刑160
甚至在馬路上光看當場把國旗燒了都無罪
問題來了
那比起公開場合玩火
另外一個全看別人覺得礙不礙眼的法條
要不要順便廢一下
還是說弱民愚民之政策沒有民主價值
一樣擺在那邊那麼久
玩火都敢動了這怎麼不敢動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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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lshpiliman: 不簽聯絡簿比較該死 12/18 12:43
→ brad84622: 都該去死一死 12/18 12:52
推 xulu0: 別動不動就在那邊死啊死的 12/18 13:00
推 tg9456: 你有沒有砍過人?你有沒有看過死人? 12/18 14:34
推 SweetLee: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12/18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