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2006 (加油!!停水沒水,自己選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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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女生覺得這幾年言論自由有被限縮嗎?
時間Fri Apr 14 17:03:37 2023
內政部修社維法 散布假消息最重罰30萬元
防制假訊息造成社會治安危害,內政部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意圖散布
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將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
內政部於日前加開部務會報,修正草案刪除現行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
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內政部認為此要件過於抽象不明確,造成認事用法困難
。
這次修法參考行政院假訊息定義及法院裁判見解通說,增訂社維法第63條之1,針對
經舉報意圖影響公共秩序,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足以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者,始
予以處罰。違者將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官員指出,假訊息定義主要有3要素,包括惡意、虛假、具危害性。內政部強調,假
訊息的氾濫對社會互信、政府公權力的執行,甚至對民主機制造成傷害與衝擊,已成為歐
美等民主國家嚴陣以待的問題。因此,將持續與NCC、法務部或是國安單位協調及整合各
方意見,並參考國際各民主國家的經驗,確保衡平言論自由及安全,給與社會大眾乾淨的
媒體環境。
此外,消防署也針對不實資訊影響救災,甚至影響民生安定,提出「災害防救法」第
41條修正,也於部務會報通過。
消防署指出,災防法第41條增訂,明知為有關災害的不實資訊而為通報者,科新台幣
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第41條還包括,若散布有關災害的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
之虞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員傷亡者,
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s://reurl.cc/OVnyAR
其實社違法規定罰3萬
ee上任就修法罰30萬
ptt上面的梗圖是300萬
這件事情跟之前說要關Ptt是一樣的,ee利用Ptt帶風向讓自己當選之後,就把Ptt一腳踢
開就像柯p一樣,然後還要修法讓數位中介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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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2041201: 30萬 謝謝111.248.145.220 04/14 17:14
推 Nemophila: 我是可受公評的 但你講到我不開心 你就 1.170.132.201 04/14 17:16
→ Nemophila: 是造謠喔 1.170.132.201 04/14 17:16
推 ccline44: 台灣是最民主的國家 123.204.141.31 04/14 17:20
→ bbbing: 中介法更酷,政府指派的舉報人認定即有效 60.250.191.138 04/17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