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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Fri Dec 1 10:59:51 2023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透過交友軟體跟23歲郭男約砲,他得知少女 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郭男須坐牢。 判決指出,郭男於2021 5月跟少女約砲後,意猶未盡,隔月傳送一張「待發訊息」截圖給? 裸照逼少女「3天1次」 少女害怕郭男真的這樣做,只好應郭男要求,去汽車旅館再度嘿咻,完事後少女進浴室沖洗 這時少女才發現自己陷入無限輪迴的恐怖威脅,但因有把柄在郭男手上,不敢反抗,所幸父 少女父親堅不原諒淫狼 法院一審認為郭男與少女約砲是合意性交,但他年輕氣盛為滿足性慾,又強逼她嘿咻一次, 檢察官提起上訴,主張一審判太輕且不應緩刑,高院認為少女父親之前在一審曾說:「和解 惡狼辯稱「只是因為好玩」 另外,高院審理時,少女父親又說:「我女兒到現在身心狀態都很不好,她一直說自己想死 高院認為少女至今每個月要去身心科就診,受創甚深,而且郭男在一審時起先否認犯罪,後來才認罪,犯罪手段也不值得同情,一審不應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至於緩刑部分,郭男犯的是刑度3年以上的強制性交罪,依法不得緩刑,而且被害人未成年,可加重其刑1/2,一審豈可輕判還給予緩刑,因此高院依對少年強制性交罪改判3年8月徒刑,其餘竊錄少年隱私部位罪、恐嚇罪合併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各罪都撤銷緩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連結:https://reurl.cc/ka6b9r ================ 心得:一審法官真棒,威脅恐嚇未成年都還可以情堪憫恕,然後緩刑 法律人真的別在那邊嘰嘰歪歪說什麼民眾法盲,就告訴我,一審法官這判案標準到底是啥邏輯?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03.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01399593.A.5B5.html ※ 編輯: ccyaztfe (114.136.203.249 臺灣), 12/01/2023 11:00:26
xxx60133 : 這篇發女版用意是? 111.82.88.125 12/01 11:01
jameshcm : 提醒女性注意,切勿重蹈覆轍? 111.254.183.75 12/01 11:17
xxx60133 : 女版找的到17歲的。那你發低能卡可 111.82.88.125 12/01 11:22
xxx60133 : 能好一點 111.82.88.125 12/01 11:22
bill403777 : 法官就是法庭上的神 上法院自求多福 114.137.60.154 12/01 11:29
priapism5566: 有本事你去考法官,在那邊吠什麼吠 42.77.67.77 12/01 13:16
Kbart : 惡狼姓郭又發生在2021,這隻會不會 223.138.50.103 12/01 17:41
Kbart : 是之前數位女力介入處理的惡狼? 223.138.50.103 12/01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