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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le (馬雷)》之銘言: : 詐團女助理的交保金很低,讓很多人憤憤不平 : 聽說有的鞭刑會打到留一輩子的傷口 : 就是很難癒合那樣 : 大家支持這樣對劉純妤嗎? : 就算她只是幫忙訂飯店之類的? : 15萬交保 vs 重大刑罰 : 大家支持哪個? 啊我是支持重刑那個⊙o⊙ : 最好死刑,小孩也全死光光最好 : 是說詐團女助理不知道之後會不會改名 : 反正詐團這麼有錢,她走在路上也不怕死吧。 : 唉~~真是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啊!!!!!!!!!!!!! : 我可憐的林奕含、陳梅慧都被噁男害死了!!!!!!!!!!!!!! 只是從有實施鞭刑之國家的角度(個人住在馬來西亞)來說: 「鞭刑」依法是不能在 一、女性 二、死囚(死刑犯) 三、五十嵗以上男性,且非「妨害性自主」(性侵)罪犯 身上實行的 而且如果在執行到一半時,發現罪犯健康情況欠佳(或經現場監督的醫療人員證實沒辦法 承受剩餘鞭刑),法庭可考量是否要易服有期徒刑 單看到這些,應該可以想像 如果台灣引入這制度,勢必也是得要「抄」外國的作法,沒辦法衡量出一個自身的標準 所以從根基上,就不宜期待會對劉純妤實施了...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29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62609040.A.FC9.html
Marle : 慘 36.227.225.82 11/08 22:22
eva19452002 : 你怎麼不用中東回教國家的標準去說? 118.232.62.188 11/08 22:45
sdamel : 光是女性不能鞭的理由就能推論整個 42.78.50.246 11/09 13:50
sdamel : 馬國的法規大致上有著很嚴重的邏輯 42.78.50.246 11/09 13:50
sdamel : 缺陷欸 42.78.50.246 11/09 13:50
Marle : 真的 那都找女生去犯罪不就好了 36.227.225.82 11/09 18:03
Marle : 傻眼 這什麼爛規定??? 36.227.225.82 11/09 18:03
bbbing : 你要擔心政府先把政敵都脫去打一頓 211.72.50.79 11/10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