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ysheep.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板務] 請求回信,算違反版規嗎?
時間Sat Nov 19 19:40:25 2016
版規第五條
5. 無分男女,請勿在本板張貼"徵友性"文章,此點非常重要請大家注意。
違反者處以刪文或禁言30日處分,
上述情況,惡意、累犯者加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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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寫只有"徵友性"文章,這應該指像O2那樣的明顯文章
但以前好像有某個搞到被逼下台的版皇,
曾經把回信箱算命文,當成徵友性文,水桶
我覺得是明顯的擴大解釋,近乎文字獄,
問她也不回答解釋
就算討厭算命文,也應該另立板規,而不是隨便拿一條來水桶
現在看到有人推文說,有相關專業問題可以寫信給他
也被人說違反版規?到底違反在那?
那請問以後有人詢問店家名字、風評,
怕回答的人被告,說可以回到信箱
那是否也算徵友文?
有人分享不錯的診所,怕有廣告,所以寫"想知道的回信箱"
是否也算徵友文?
所以我想請問,是要擴大解釋成,有字寫到有"回到信箱",就算徵友文嗎?
還是應該照版規的字面解釋,
真的是像O2版那樣的明確徵友才算數
是要推翻前版皇的案例?還是回歸版規字面解釋呢?
版主可以回答釋疑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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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anysheep: 本文是本帳號發的文,我以為是要輸入自己ID 11/19 19:42
推 facenook: 內文診所例子說是廣告文 11/19 19:53
推 manysheep: 可是假設例子裡他沒說名稱,只寫有興趣知道的回信箱, 11/19 20:06
→ manysheep: 我覺得這不能算廣告文 否則這種類似心得文章以前很多 11/19 20:06
→ manysheep: 會變成心得文都被判廣告文 我覺得那樣是擴大解釋了 有 11/19 20:07
→ manysheep: 礙討論分享風氣 11/19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