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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板應該規定超過多少行推文才可表達的內容應該改成發表文章 且一日內僅得回應一定篇數(板務、板友皆然) 否則我看板務文下面一堆推文,看到後來根本搞不清楚想討論什麼 尤其遇到某些只是吵架專長的帳號 在推文這種被打完臉可以立刻跳針或重新斷章取義到另一件事情的發表意見方式 到最後根本只是在模糊焦點 : → DenTisGirl: *罵性侵犯的部分,無違規。我刪文的部分,是認為不適 05/10 02:09 : 推 DenTisGirl: 當,然無違規,所以僅刪文而不水桶。 05/10 02:10 : → DenTisGirl: 板標「..李國華 必須死」是指狼師犯案結構 05/10 02:11 : → DenTisGirl: 狼師犯案結構必須被打破 05/10 02:11 : → DenTisGirl: 我往後會用比較容易理解的板標 05/10 02:14 2.板務改板標是板務的權限,如同要選哪些文章為精選亦然 但基於女板是批踢踢公開板的原則, 縱然板務有特定想法或傾向,應該也要盡量秉持用詞中性的原則 (1).不論有無特定對象,該事件就目前走向,頂多是「道德瑕疵」, 可能連行政法罰都有困難, 如此板標彷彿進入未審先判的狀態 (2).用自身道德要求誰「必須死」,我恍若又回到了歐洲中古世紀 不是說「性侵害」不嚴重,但如前所述 當前所持有的資訊(甚至連證據都稱不上) 頂多是被定位在「感情糾紛」, 發生的性行為也只能定位在事後感覺受騙而不滿 縱然是性侵害,我國刑法的處罰應該連無期徒刑都勾不到邊 憑哪點「必須死」 連我是死刑支持者都看不下去 (3).假如說不是要用法律制裁的方式讓他死亡, 那我或可推論是以「民間信仰或念力等方式期待特定族群死亡」 一個板務使用板標大搞詛咒之事是否允當 而用難以經科學方式驗證可行之手段期許他人死亡,也難謂「理性」之作為 所以我覺得, 倘若今日女板投票通過這麼情緒鮮明、立場特定的用詞作為板標 頂多是論一個板的使用者允許 但今時至多是板務一己使用主觀好惡發表極度鮮明立場之標語 試問民意基礎何在 甚至在風波最盛時期,板面的風氣其實相較於八卦板也還是五五波 只是板務(也不知道是哪個板務)僅會m起特定立場的文章 板友選某甲當板務並非支持他任何所作所為或放任他當選後任何所作所為 而且是選公開板板務並非選個人板板務 板務不能有特定(或鮮明)立場的發言確實很不方便, 但這就是要當一個公眾板面管理者必須要犧牲的項目 有些話先擱下不提 留個面子 不然依我以前的個性會全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33.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_Picket/M.1494428591.A.CAD.html
DenTisGirl: 板標以後只會講天氣和熱門閒聊文章的標題。 05/10 23:13
DenTisGirl: m文主要選統整性文章,立場不是選摘標準。 05/10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