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之銘言: : 1. 關於「用行政法的來說的話,這是違法的...是從體系上看,(板規27.)他跟 : 24、25、26條放在一起,而且也是規定板主的權力,因此應該視27條 : 沒有規定在27條裡,為立法上的疏失,解釋為修改27條也在27條的規 : 定內。」 : => 由於將板規27.納入所指涉的板規27.規定內屬縮限板主修改板規之權力, : 往後經全體板主同意即可更正,近期將研擬更新此板規。 : 2. 關於「限縮板主權力可不經板友同意,擴張板主權力則需有相關依據或舉辦投票 : 而這次修改27條實際上擴張了板主的權力...」 : => 將板規27.「修改任一板規需超過半數板主同意」改為「修改任一板規需全 : 體板主同意」係屬限縮板主(自行更動板規之)權力。 針對第27條 「修改任一板規須超過半數板主同意」 ↓ 「修改任一板規需全體板主同意」 板主回覆這是屬於限縮板主權力,不違反「擴張板主權力則需有相關依據或舉辦投票。」 之板規。 想請問事項如下 (1)27條修正是否真為限縮板主權力? 板友認為擴張、板主認為限縮, 那直接拿近期事件做對比板規修正前後差異 並建立以下前提假設 情境a:27項條款修正前 A板主儘管反對修改條款,卻對板規修改無能為力 因「僅須超過半數板主認定某條款需修改」即可 就算A板主因個人考量/不為板眾利益著想/存心放爛 也無法阻止條款修正。 →27項條款修正前,A板主對於阻止修正板規無能為力,除非說服其他板主 情境b:27項條款修正後 A版主因反對修改條款,可輕易以一票否決權擋關 因「須全數板主認定某條款需修改」才可修改 就算A板主僅因個人考量/不為板眾利益著想/存心放爛 反對 也依然可刻意阻撓阻止板規修訂。 →27項條款修正後,A板主對於阻止修正板規可為所欲為,不必理睬其他版主 從以上情境a與情境b可看出,此次修改實為擴張了板主權力 為未來的任何板主,在實質上當選的那一刻, 便擁有了前所未有的「一票否決權」 或許板主可提出完全相反的假設情境來作辯護, 但那只會更突顯今天的討論重點,即我要說的第2點 (2)限縮板主權力/擴張板主權力 由板主片面解釋是否恰當 當板規規範 擴張板主權力須交由板友共同投票 時 板主卻將解釋權握在手上,此種方式是否已經違反程序正義? 若有板主強辯"欲修改之板規為限縮板主權力",板眾是否有任何制衡之手段? 否則「擴張板主權力須交由板友共同投票」條款將形同雞肋 且將在此次判例中,使該條款徹底淪為廢條款, 並完美教學板主群未來如何規避此條款 :「我不認為我在擴張權力」 end。 我同意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是限縮還是擴張,板友不會有太多爭議 但此次「修改板規」一文張貼以後,迅速便引起網友質疑此為擴張權力 當下只看到板主片面且簡短以「此為限縮權力」便草草帶過 而後續該文被噓到XX,累積大量網友同樣質疑此修改方式為「擴張權力」時 板主仍單方面以「此為限縮權力」便帶過這核心爭論點..再次顯現三個問題  1.板主群擁有單方面認定此為「限縮板主權力」解釋權?  2.板主同時擁有修改權同時握有解釋權是否違背板規精神  3.若大量板友提出不服時,竟無任何管道(ex:投票)作為標準SOP應變處理? 爭議條款常是因為一體兩面所導致 裝一半的杯水 會有人認為:「可惜只剩一半..」 也有人認為:「居然還有一半!」 但某一族群(板主群),卻片面擁有完整的解釋權, 這就是片面修改27項條款不洽當之處。 陳文茜曾經在受大陸訪問時,針對公投法說過以下談話 「我們通過了『公投法』,大陸不想我們通過,但是並不知道,已經沒有任何政黨可以不 通過『公投法』。所以我的方法是,我通過『公投法』,但我要讓『公投法』什麼都不能 投。所以阿扁就罵,我寫的這個法是『鳥籠公投』。『主權』也不讓投,『領土』也不讓 投,『國號』也不讓投,什麼東西都不能投,而且投的門檻高得不得了:所有公民數的一 半。 那時候連宋都很擔心,我告訴他們,不要怕,他的公投一定會垮的,前面那些公投都 是假的,因為我要全體公民數的一半,那你怎麼投?投票率都只有8成,所以你只要有3成 的人反對,他就輸掉了。你藍軍都拿不到3成票,他拿五六成,你輸了也應該啊,就認了 吧。5成對5成,你只要3成,因為一定有2成的人不投票。 這就是『立法』的技巧。『公投法』大部分是我寫的,我們都是念法律系的,陳水扁也是 。我表面上給你這個東西,但後面都是假的。」 我們這一代都曾經受過了政客知法玩法立惡法之痛 「表面上限縮了自己權力,但實際上都是假的,從此擁有一票否決權」 希望不要最後卻又在網路上重演同樣情事 請板主重新考量或提供救濟管道交付板友投票,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7.77.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_Picket/M.1496703330.A.564.html *修改上色跑板
scoutking85: 推 06/06 09:48
gannimade: 板皇: 嘻嘻 罷免安全下庄惹 我才懶得理你們 06/06 10:10
※ 編輯: jacklyl (39.9.3.102), 06/06/2017 10:16:36
fuhu66: 長知識推,不過我猜某個板主看不懂 06/06 11:19
DenTisGirl: 該文被噓到XX基本上要感謝原Po去八卦板發錢揪人吧 06/06 11:37
mono5566: 揪人以前就沒人反對 XD? 06/06 11:38
DenTisGirl: 不過你說的情境a 情境b 確實是需要思考的點 06/06 11:39
DenTisGirl: 近期將與板主群討論是否改回原來的版本 06/06 11:39
winniekuma: 哈哈 果然不會檢討自己 帥氣 06/06 11:39
winniekuma: 我大27條完美無瑕 版皇登基指日可待 06/06 11:39
winniekuma: 奇怪腦子到底怎麼長的 06/06 11:40
vicious666: 我沒領到錢耶,你可以幫我討嗎 06/06 11:55
DenTisGirl: 沒領到錢很好啊 不被外力因素影響的判斷都該鼓勵鼓勵 06/06 12:04
jacklyl: 推 我反映完了 其實我覺得你做得很好 希望能帶回以前的女 06/06 22:30
jacklyl: 板 加油吧 06/06 22:30
DenTisGirl: 謝謝QQ 06/06 23:59
※ 編輯: jacklyl (110.28.43.244), 06/07/2017 19:43:22
charles0939: test 06/08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