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5566 ( )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板務] Women_Picket 板規 (2017/09/03) 檢舉6
時間Sun Sep 3 14:02:20 2017
懶人包:板規6有問題。
Hello 各位板主,剛剛拜讀了一下新版板規:
Women_Picket 板規 (2017/09/03)
其中關於板規6
6. 經過三十日未處理之檢舉案,可再次提出檢舉。
引用罰則:
1. 違反同一條板規三次以上或惡意發文者直接水桶二年併退文,推文則水桶二年。
我有一個疑問如下,
目前組務板的組規:
第13條 本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過30日之處分案(以處分時計)。
二、超過30日違規案件(以發生時計)。
三、跳板IP案件。
已經有提到 超過30日的違規案件是不受理的。
加上組務似乎不接受匿名檢舉者的檢舉(因非關特定個人權益違規行為的檢舉人)
因此可能出現以下狀況;
作法 後果
 ̄ ̄ ̄  ̄ ̄ ̄
┌ 實名檢舉 板規6(多次退文+水桶,刪檢舉文?)
│
匿名檢舉 ──┼ 直接組務檢舉 不受理
│
├ 申訴後實名檢舉 板規6(多次退文+水桶,刪檢舉文?)
│
└ 三十日後重新實名檢舉 超過30日違規案件 不受理
實名檢舉────申訴 失去匿名檢舉的意義。
我印象中沒記錯的話,
┌ 版主處置
我就是跑過幾次次匿名檢舉-板主不處理-重新實名檢舉─┤ 的流程,
└ 組務申訴
這次所改版的板規等同於
禁止看板使用者監督板主?
或者是為板主"放過"特定使用者開一個方便之門?
※目前組務規定是72小時內未處理 + 溝通信件 72小時未回覆成案。
============落落長的一堆話完畢=============
因此我是建議,板規6增加例外條款:
由匿名轉為實名檢舉者不再此限。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89.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_Picket/M.1504418543.A.52C.html
修正部分內文
※ 編輯: mono5566 (36.232.89.101), 09/03/2017 14:04:20
推 cpblgu: 好的,經板主群討論後,決定將新檢舉板規6,改回原本的7天 09/03 14:45
→ cpblgu: 感謝您提出的疑問,幫助板主群修正新檢舉板規的疑慮。 09/03 14:47
推 claymath: 這群板主跟之前那個不看站規的根本同水準 09/03 15:46
→ claymath: 小組組規 站規先看仔細再發新板規好嗎? 09/03 15:46
推 SnowAmy: 超過72小時未處理上訴就好 再次提出檢舉 多此一舉呢 09/03 18:26
推 makinoyui: 蛋塔姊:哼哼!管他規矩怎麼變,檢舉大業永無眠! 力 09/03 19:01
→ makinoyui: 斬無辜千百魂,重返灑花桃花源! 09/03 19:01
推 SnowAmy: 你一定很喜歡他...Orz 09/03 19:05
推 makinoyui: 雪姐姐~~~~ 09/03 19:05
推 thenorth: 菇菇菇菇 支持菇菇 09/03 21:26
推 Birthday5566: 粗乃丸 09/03 22:08
推 osuv: 貢丸 09/03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