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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個檢舉是我發的 1. 關於Rainy 此人 PO 他人IG 第一次我檢舉11 ,被說公開資訊,無所謂肉搜 請問公開資訊就無肉搜,那關於之前阿翰事件,也只被PO臉書 也同樣是公開資訊,問什麼要被桶 PO台大農經咬姬,也同樣是公開資訊,為何要被桶 到底是PO IG 算不算肉搜 請解釋清楚,不要一個模糊地帶好嗎 2. 關於 商業行為 昨天PO的 IG 很明顯是在介紹APP 但第一次檢舉,被說 經過檢視,無商業行為 這是眼瞎了嗎? 第二次檢舉 #1Ph0sKZO 這篇 ,被說格式不符,我接受 然後不到1分鐘 ,我又檢舉一次#1Ph0ynaF 相隔不到一分鐘,結果一點才審判,然後結果還是以刪除貼文,無違規 那請問中間這消失的三小時,是去了哪裡 我要怎麼確定不是版主通知違規者,去刪除貼文的,以避過違規的? 3. 關於商業行為貼文 在貼完連結,到版主檢視有無違規的中間 只要PO文者將文章刪掉,即可避過規章 那中間看到廣告的人,就不算受害者了嗎 那如果版主放了一個禮拜的假,那個連結就在版主放假前才刪除 那看了一個禮拜的連結的版友,就無辜受害,無法可追了嗎 所以這部分版規,請版主討論,刪除後就代表無事? 4. 既然目前版規 是 刪除後就 無事 那請問我若發了一篇檢討他版事務的文章 造成版上討論熱烈,然後我馬上刪掉 但文章已經被回復多篇於版上 那我是否仍違規? 5. 若放他人公開IG 不違法 那我以後每三篇中有一篇必貼他人IG 這樣也Safe吧?請版主確認 以上是我的版務問題 請回答以上五個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63.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_Picket/M.1504488867.A.55F.html ※ 編輯: someLetters (42.72.163.164), 09/04/2017 09:36:16
someLetters: 可以的話請兩位版主討論過後再回答 09/04 09:42
someLetters: 不要兩個人標準不一樣 09/04 09:43
mono5566: 不是有三個板主? 09/04 09:43
someLetters: 你還有看過idlechild嗎,早就消失了,看他多久沒執行 09/04 09:48
someLetters: 版務 09/04 09:48
mono5566: 昨天阿 聯名公告 09/04 10:02
vicious666: 休完假上班了啦。雖然在跟沒在差別只有出來蓋章而已 09/04 10:03
moshenisshit: 不給刪也是有問題啦, 09/04 13:30
moshenisshit: 這樣簽名檔有違規不小心發出去, 09/04 13:30
moshenisshit: 再來刪除都來不及了。 09/04 13:30
moshenisshit: 我倒覺得可以規定發文時間超多一小時才刪除或修改, 09/04 13:30
moshenisshit: (板主應該看得到發文跟刪文時間吧?) 09/04 13:30
moshenisshit: 仍板主可以認定是故意從事廣告行為, 09/04 13:30
moshenisshit: 叫發文者判定為違規 09/04 13:30
makinoyui: 蛋黃: 晨起視察女檢板,板務廢文績成堆,任憑雞啼走 09/04 21:00
makinoyui: 狗吠,本宮翻身繼續睡。 09/04 21:00
DenTisGirl: 板主群討論中,確定後將再統一回覆。 09/04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