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men_Picket 板規
本看板為WomenTalk檢舉板,為WomenTalk板板務檢舉違規、板務建議文章之作用。
※ 發文前請詳閱相關規定,格式不符一概不受理。
※ 板務處理標記 m :處理中
s :檢舉行為達違規標準並已公告處分
! :不予受理 或 檢舉行為未達違規標準
※ 未標記任何記號表示尚未受理該篇檢舉。
※ 發表任何不相關文章視為鬧板,直接退文並水桶一年。
※ 由於本板為匿名看板,請以電腦操作發文;手機APP可能會有無法發文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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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1. 文章標題需附上被檢舉者ID;板主可依「方便案件查詢」為原則修正標題。
2. 檢舉文內文格式如下:
(一)文章代碼(AID)。
格式範例:#________ (WomenTalk)、#________ (Women_Picket)
若同ID有多篇類似違規行為,可一併列出。
(二)被檢舉人ID。
前項若僅有單篇文章,文章內多人違規可一併列出。
(三)違規行為(被檢舉人發布之推發文)。
可以截圖或複製其推發文的方式呈現「違規人之行為」;僅限可當事人檢舉之
板規或多重帳號之板規,如板規8.、板規11a、板規15.、板規18.、板規19B等
可作額外敘述
(四)違反板規。
請提供板規條次,如:「板規10」。
3. 檢舉文請勿有非格式要求之文字內容,否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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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續-
4. WonemTalk看板板規8.、板規11a、板規15.、板規19B.之檢舉,限當事人於本板實名
提出檢舉始受理,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不予受理。
5. 不受理違規發、推文時間已超過一個月之檢舉文章。
6. 經過七日未處理之檢舉案,可再次提出檢舉。
7. [檢舉]板規1~6之規定任一項不符,得不受理。
8. 未經板主要求提出說明,請勿回文、推文。違者退文,推文者則禁言一個月。
9. 女板檢舉板每項檢舉案鈞係屬獨立案件,不以判例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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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
1. 不得使用匿名發文;如不慎匿名發出,可於發文24小時內推文說明補充。
→ 如有爭議,相關作法見[推發文規範]板規3.。
→ 未於發文後24小時內推文說明補充,則直接退文。
板務建議文任何人均可以以實名回文或推文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供板務參考。
2. 禁注音文、火星文。
3. 板務文需滿至少60字之中文正體字(不含標點符號和無意義文字)
→「無意義文字部分則由板主認定為主」。
4. 同使用者一天限發表一篇板務文。
5. 僅可針對板規、板務運作之相關建議與討論作發文。
→ 不服板主處分、判定未達標準之情事,無論是被處分當事者或非處分當事者,任
何人均請依申訴程序站內信與板主群溝通,請勿使用板務文發表。
違反以上四條板規中任一板規皆可併退文。
實名發表水桶三個月,累犯水桶六個月;匿名發表初犯水桶六個月,累犯水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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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發文規範]
1. 違反同一條板規三次以上或惡意發文者直接水桶二年併退文,推文則水桶二年。
2. 若經板主審理檢舉案時,發現該檢舉之違反板規與受檢舉之違規行為,兩者連結關
係極度過於牽強,且多篇都有相同之狀況,即認定為嚴重濫用檢舉板資源,視同鬧
板,將予以退文,並且水桶一年。
3. 冒用ID、使用與板主或特定板友類似之ID匿名發表文章,將予以退文。
4. 針對不慎匿名發出板務文後之補充說明,如有爭議,板主可至 Re_anonymous 查詢
推文說明者與發文者是否為同人。
如推文說明者有冒用ID情形,將予以禁言六個月;
如有匿名發出板務文之後未於24小時補充說明者,依[板務]板規1.處理。
5. 不可於板務文當中屢次表達無關板務討論或是無意義之推文,以致干擾或影響
板務文之討論。
→ 是否達到影響板務文章之討論及無意義之推文部分,則依板主認定為主。
違反此項板規5.者,初犯水桶三個月,累犯水桶一年。
DenTisGirl/cpblgu/hiimlive/Chendao 聯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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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 看板 Women_Picket
標題 [公告] Women_Picket 板規 (2017/10/03)
時間 Tue Oct 17 11:09:4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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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nTisGirl (42.72.106.145), 10/17/2017 1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