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ieru (=w=)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Re: [板務] 板主判決與否標準
時間Thu May 17 18:16:26 2018
※ 引述《yu741320 (雩)》之銘言:
: 對於目前檢舉板有些案子會有三位板主推文表達意見而做成判決,
: 但又有部分案子只需一人即可做成判決,覺得有點疑惑。
: 究竟哪些板規是需要三人投票作成最終決定,又有哪些是一人做決定,
: 能否訂定出一明確之規則供板眾做為依循?
: 否則若是部分案子一人即做成裁定,遇到標準較嚴格/寬鬆的板主,
: 可能受到的結果就會大不相同。
: --
: 或是說依照現在所謂「三天表達意見期間」,在該期間內未推文表達意見的板主即視為認
: 同已推文板主的意見?
: 但這是否可能使板主怠惰行使職權?
: 因已有其他板主表達意見,因此迴避判決有爭議的推/發文,只針對有明顯違規的做出判
: 決
: --
: 針對上述可能發生的情況,我覺得對於哪些版規須全體表達意見,哪些板規可一人執行,
: 宜訂出一套標準。
當初制定規則時
是已説了不想參與或對其它版主判決無意見的 可以不投票留言
以及三天過後等於自己放棄投票權
看沒意見就不用留了啊...
如果超過3天都沒人 就看誰先判這個案子吧 反正其他人等於是放棄
這狀況就先搶先贏了
不過至今是還沒説三天後都沒人留的
: 另,對於#1Qz8KUOO (Women_Picket)一案判決也令人不解
: qazieru1板主只說「很微妙...先保留 待其他人的意見」
: 然後過了三天,其他兩位板主亦未推文,就說此案不判
: 到底是未達標準而不判?還是其他理由?
: 希望能一併解惑
既然我看了説這句...就是在煩惱這句該不該判達 希望看其它版主的意見
結果三天後都沒其他意見 那就用未達標準來結案了
己經提議這些應該明確的加上版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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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azieru (36.229.53.112), 05/17/2018 18:53:00
推 yu741320: 對於較容易有爭論的板規(例:14、19),若是板主經常放棄 05/19 01:02
→ yu741320: 判決權,而交由其他人來判,是否可能會造成我說的遇到 05/19 01:04
→ yu741320: 標準較嚴/鬆的板主時,就可能使結果大不相同 05/19 01:06
→ yu741320: 而上述情形,對標準較嚴格的板主來說,是否就經常須一人 05/19 01:08
→ yu741320: 承擔責任且被板眾質疑判決標準的可能 05/19 01:09
→ yu741320: 這種可放棄判決權的情形是否易造成板主不願積極審案,而 05/19 01:11
→ yu741320: 將責任留給其他勇於任事的板主? 05/19 01:13
→ yu741320: 我是希望至少易生爭論的板規可以看到各個板主都陳述意見 05/19 01:16
→ yu741320: 形成共識決,而不是最後只留給一人判斷做決定 05/19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