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kuin: 遣返是不太可能 只要你的簽證合法 他們沒有那麼大的權力07/17 15:53
→ rakuin: 其他的部分還要看你怎麼跟他們簽的合約07/17 15:53
好的
推 misssuika: 看合約內容比較準,不過法律上規定最少兩週前提出離職07/17 16:32
→ misssuika: 有些公司合約會寫一個月前。所以還是要照當初簽的文件07/17 16:33
→ misssuika: 至於遣返是不可能,除非你竊取公司財務、嚴重違法的那07/17 16:34
→ misssuika: 種,可能就會被取消簽證07/17 16:34
→ misssuika: 我覺得應該是代辦跟該公司之間有什麼契約,你沒做滿代07/17 16:35
→ misssuika: 辦要負責所以才一直坳你07/17 16:35
對啊..感覺代辦各種凹
※ 編輯: tga123 (111.239.189.196), 07/17/2018 16:47:19
→ i4303348: 為什麼看到合約書上寫7個月還不當場提出來啊?07/17 17:07
在台灣就決定了時間提出來也沒用
在兩個月前就有持續聯絡
但是只有提到幾號見面
完全沒有再確認過時間
到見面日(工作前一週)
看到合約書才知道時間不一樣
這時候我車票船票都訂好了
蠻慘的
→ seiyu1989: 好雷的仲介...07/17 17:17
→ dryadj85481: 哪一家代辦啊07/17 18:00
※ 編輯: tga123 (123.224.210.15), 07/18/2018 06:48:08
推 smilesun0926: 想知道代辦!請問後面那份工作是在日本時才找到的 07/18 07:52
→ smilesun0926: 嗎?07/18 07:52
兩份都是在台灣橋好才過來的
等於說我剛落地就開始工作了
※ 編輯: tga123 (123.224.210.15), 07/18/2018 10:05:25
推 asteroidR: 不管怎麼說還是早點提出來說比較好吧,你都要走了他們 07/18 10:12
→ asteroidR: 也不可能把你綁住不讓你走,早點說他們也比較有時間能 07/18 10:12
→ asteroidR: 處理你的狀況 07/18 10:12
這樣啊,好我盡量在這兩天跟他們聯絡
※ 編輯: tga123 (123.224.210.15), 07/18/2018 11: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