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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在2017第二期抽到日本打工度假簽證的 依規定似乎要在今年2018/12/8日前取證及入境日本 (本來以為只要先取證 一年之內再擇日出去即可) 因家中及工作都還有事須延宕至2019年年後出發並找工作 想請問是否可以先入境拿在留卡 然後出境回台等到明年2月初出發 這樣區役所需14天內轉入的規定是否會違反? 抑或有其他解決辦法呢? 煩請大家幫忙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73.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rkanTravel/M.1532684482.A.534.html
emca: google一下背包客棧以前就有人問過啦 https://goo.gl/Y1xq72 07/27 22:32
joytokey: https://goo.gl/ERVJEm 抱歉因GOOGLE到這篇產生疑慮 07/27 23:35
joytokey: 感謝emca大解惑! 07/27 23:35
humanskull: 有些網站會誤導人 明明是規定找到住所後14天 偏偏要寫 07/28 04:44
humanskull: 成到日本後14天 差很多啊…一一b 07/28 04:44
NaoSensei: 「抵達」日本「找到」住所「以後」「14天」以內去登錄 07/28 23:12
NaoSensei: 住所。網路一堆都亂講 07/28 23:12
syoo: 沒問題喔 我自己也是去年12月入境拿在留卡 今年3月才正式來 08/01 22:19
syoo: 之前爬文有看到說要90天內 不然簽證可能被取消之類的 可能 08/01 22:19
syoo: 要注意 後來去區役所登記時有被問 但解釋後沒什麼問題~ 08/01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