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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在中國工作的前輩好 我目前拿到一個錄取通知,當初談好的是稅後薪資 勞動契約簽署的對象是一家香港控股公司(台商設立) 實際上是常駐廣東惠州 只在香港提撥強積金、試用期滿有醫療險,而中國部分不繳五險一金 也沒有返台假、台灣勞健保等福利,是以補助方式灌在薪資總額裡 先前跟單位主管會談時,都說薪資會分別匯回台灣的台幣、外幣帳戶 但前兩天人資跟我聯繫時,卻突然告知我 公司會在中國幫我申報約9500RMB的薪資所得(餘額台幣匯回台灣) 然後我用這個 http://m.yinhang.com/geshui.html/#/ 計算後 每月需自行負擔385RMB的個人所得稅,變相再被砍了一次薪資 至於工作證會等報到後再辦理 原本我的理解是香港公司將全部薪資匯回台灣 只要我的全年海外所得不超過100萬 就不需要在台灣申報個人所得稅,也不會在中國繳納任何稅 因為我本身在中國已經有帳戶可使用 所以我先詢問一個去年到中國工作的朋友 他建議我可問問人資能不能把全部薪資都匯回台灣 而不支付到公司在中國的薪轉戶,這樣在中國境內就不會有領取所得的紀錄 或許這樣可規避掉中國繳稅跟後續兩地申報問題 但今天人資回覆說不管匯回台灣的金額是多少 公司都會在當地申報所得,但最少就是8000 爬文看到有人提到沒辦工作證屬於黑工,會有被檢舉的風險 雖然有工作證看起來跟稅額計算並非綁在一起 但只要有用工事實,通常稅局就會去核算稅額 例如8000是中國稅局對台幹的一個薪資參考值 不曉得有沒有前輩了解 像我這樣香港僱用、常駐中國的模式 辦了工作證但不申報所得是否違法? 或像上述我朋友提到的方式,有人也是這麼做嗎? 如果沒辦法避免的話,那可能就要再去爭取由公司負擔這筆支出了 不然感覺薪資已經夠低了還被這樣東扣西扣 除了勞動法外,還有什麼相關法規有提到我的這些疑問嗎? 想利用這兩天自己研究一下 謝謝各位前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104.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rkinChina/M.1458901099.A.1D8.html
wicer5566: 不申報就是違法阿 扣除三百多也還好 03/25 18:29
wicer5566: 主要可以在香港及台灣支薪避免稅賦問題 03/25 18:30
DrTech: 所以你勞動契約上到底寫什麼 ? 全照上面走啊 03/25 19:14
DrTech: 公司總部在哪,老闆是哪個國籍的,本來就跟你要繳哪個 03/25 19:16
DrTech: 國家的稅無關。 03/25 19:16
rainy78928: 不知道你指的工作證是在哪裡的?香港? 中國境內對台灣 03/25 20:34
rainy78928: 基本上 沒有所謂工作證吧XD 現在連簽證都免了! 03/25 20:35
rainy78928: 不過我們公司是這樣 所有台幹一律在中國有報稅 在台灣 03/25 20:35
rainy78928: 也有 台灣的各所稅自行承擔 中國的公司承擔 就這樣 03/25 20:35
trec: 現在叫"就業證" 03/25 23:07
isaacc: 本來就叫做就業證,是俗稱工作證 03/29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