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Makers (走,一起去挪威!)
看板WorkinChina
標題[討論] 私下換匯是違反內文的法規嗎?
時間Mon Sep 18 09:36:58 2017
跟有大陸法律知識背景的板友求教一下,
地下換匯我只找到商業銀行的,沒找到個人或公司的
這樣適用於地下匯兌上嗎?
適用的話,未來版上關於地下匯兌的討論將以違反版規貳02貳03處理
【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
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
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未經批准擅自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
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經批准經營結匯、售匯業務以外的其他外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或者
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台灣】銀行法
第 29 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
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
,並移送法辦;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執行前項任務時,得依法搜索扣押被取締者之會計帳簿及文件,並得拆除
其標誌等設施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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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ocusi: 不違反 09/18 11:46
→ iele: 怎麼會不違反,公開的幫人買賣匯就是違法了,不少人用的可零可 09/18 12:42
→ iele: 零已經在APP公告要結束業務. 認識的人私下小額交換查不到是 09/18 12:43
→ iele: 一回事,公開的徵求抓得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09/18 12:45
推 focusi: 私下換匯不等同地下換匯。 09/18 12:54
→ focusi: 你拿美金跟你媽換成台幣就叫私下換匯 09/18 12:55
※ 編輯: IceMakers (180.107.154.146), 09/18/2017 13:11:06
→ IceMakers: OK 既然是名詞定義有問題那就修正一下名詞 09/18 13:11
推 flyingenie: Ptt商業化很危險 09/18 13:13
推 radishare: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09/18 15:05
推 morrishh: PTT本質是學術網站 09/18 15:22
※ 編輯: IceMakers (180.107.154.146), 09/18/2017 15:50:55
→ IceMakers: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is good 愛你~ 09/18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