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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這問題一時不知道該去哪個版問,想說這邊各位先進也許會有類似經驗 一間香港公司在台灣開立OBU戶頭,每個月從這戶頭匯款到台灣的個人美金戶頭, 隔年台灣人申報稅務,這可以列入海外所得嗎? 還是一併列入境內個人所得?這扣稅級距跟領一般台灣公司薪水是一樣的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rkinChina/M.1525061860.A.4C0.html ※ 編輯: limingg (36.227.11.63), 04/30/2018 12:18:56
qooLD: OBU戶頭歸屬地在海外就算海外...不過銀行現在開OBU很煩 04/30 12:51
AdamHuangNew: OBU就是海外 不然? 04/30 13:27
limingg: http://www.obu.com.tw/news_09_20120510.php 這篇後半段 04/30 13:50
limingg: 勞務行為在境內完成,這樣還是算海外所得嗎? 04/30 13:51
radishare: 是否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與金流無關 04/30 14:05
qooLD: 然後其實中國算是境內(? 04/30 14:55
AdamHuangNew: 不在台澎金馬都非境內吧 04/30 17:41
leecazzo68: 列入海外所得,每年670萬免稅。 05/01 19:03
snd: 樓上正解 05/02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