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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各位板友的疑慮,關於廣告行銷的部分, jingpikapika事先有申請是否可以在板上推銷她的著作 審核後認為這本書既然是分享wicer在大陸的工作生活點滴 與本版主旨相關,因此同意該板友發表文章。這部分已不違反版規。 那後續jingpikapika分享的兩篇文章,能不能算廣告文呢?? 個人認為算,因為文章內容的導向,包含簽名檔裡的連結, 都有引誘板友購買此書的意圖。 那能不能用版規去判廣告文呢? 老實說很難判 因為若慎重考慮以文章內容來判定違反版規,那很多版友的文章都中獎 也會造成有經驗的wicer開始不願意分享在中國工作生活,免得違反版規 所以幾經考慮之後,先不以版規處理, 但仍會後續觀察jingpikapika發表的文章。 基本上就像food版或movie版一樣, 部落客敢發文說讚讚讚,快點去吃/去看 後面就要接受大家質疑有這麼好吃嗎/有這麼好看嗎 至於好不好吃/好不好看,要不要吃/要不要看 那就是個人選擇 同樣的道理,jingpikapika推銷她的書,也是一樣的。 以上為版主的初步考量,版友若有其他想法可在推文下提出 有突破盲腸的想法版主也是會慎重考慮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08.166.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rkinChina/M.1537109549.A.89D.html
isaacc: 我覺得前面不要流link,簽名檔去掉,是基本的做法 09/17 01:33
isaacc: 否則真的就是廣告文阿。 09/17 01:33
isaacc: 9/2 9/4 9/7 9/14半個月就四篇,版主覺得可以這樣連發嗎? 09/17 01:35
isaacc: 這種名為分享其時賣書的行為,其他網友有嗎? 09/17 01:36
isaacc: 我覺得根本沒看過,怎麼版主說"那很多版友的文章都中獎"? 09/17 01:36
IceMakers: 我指的是把文章放在部落格裡 請大家點網頁連結的做法 09/17 08:20
IceMakers: 9/2 9/7 9/14 這三篇就是我文中所指的狀況 09/17 08:37
IceMakers: 但觀察若不是9/4那一篇 根本沒啥人注意到jingpikapika 09/17 08:38
IceMakers: 簽名檔連結是在推銷賣書的 所以9/4以後變成大家看 09/17 08:43
IceMakers: 9/7 9/14的文章連結都有推銷的疑慮 09/17 08:46
isaacc: 我覺得如果是推銷blog,這的確是踩線行為,許多人如此 09/17 08:47
isaacc: 但在簽名檔一直放自己的新書,這就是很明顯的廣告阿。 09/17 08:47
isaacc: 特別是她九月前在本版沒有任何文章耶 09/17 08:47
IceMakers: desumi是她之前在本版常用的ID 她的文章有說明 09/17 08:49
isaacc: 這帳號我就有印象了,好像有經營個FB粉絲團 09/17 08:50
IceMakers: 再回到簽名檔放連結的問題 我的底線是只要簽名檔沒有 09/17 08:51
IceMakers: 放黃賭毒的連結經人檢舉 我是不會特意去管別人簽名檔 09/17 08:51
IceMakers: 放了什麼 (當然文章內容有特意引導讀者去看簽名檔不算) 09/17 08:52
IceMakers: 但假如簽名檔放部落格粉絲頁就要判定她是廣告文 09/17 08:54
IceMakers: 那我是不是該把本版分享大老moodyblue判永久水桶了.... 09/17 08:55
blue1204: 已經明目張膽結尾說要大家去他粉絲頁看了,懂? 09/17 09:14
blue1204: 純粹分享點滴附上簽名檔都還好,特地指出粉絲頁就有廣告 09/17 09:15
blue1204: 疑慮了 09/17 09:15
aabbbcc321: 真的有心要分享討論應是放上全文,而不是要去粉絲頁吧 09/17 10:05
aabbbcc321: 為何不能在這板上討論就好,去粉絲頁討論就等於變質了 09/17 10:07
Araiman: 沒先拜碼頭就開始賣藝 真不懂事 莫怪大佬焦作人 09/17 12:45
klm: 對不起~版主,好像您覺得是我拖您下水 再次跟您道歉..SORRY 09/17 14:07
IceMakers: 樓上好乖乖 再次接受你的道歉 ㄏㄏ 09/17 15:17
iele: 分享各種生活體驗可以,但是包括簽名檔不能放上利己廣告, 09/17 16:39
iele: 有興趣的人自然會去搜, 09/17 16:40
iele: 不過話說回來本板雖然不多但是也會有人賣東西,好像板規又不 09/17 16:41
iele: 禁止出售與廣告,那突然想到@@ 09/17 16:41
yzfr6: 一個簡單的問題 搞那麼複雜 09/17 17:16
DrTech: 該作者自己在臉書社群都說在ptt上是廣告文了,沒那麼難判 09/17 18:43
DrTech: 斷吧。 09/17 18:43
DrTech: 我是覺得可接受廣告,但是不要吃相難看。直接大大方方在 09/17 18:50
DrTech: 標題掛,「廣告」,讓人決定要不要閱讀都比這種方法好。 09/17 18:50
undersky: 同意樓上,廣告限於[廣告]分類,其他禁止。 09/18 10:23
jackhoward: 吃相這麼難看還護航,呵呵 09/25 11:07
sendtony6: 就廣告文,沒啥子路用 09/28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