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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7565J (藍光)》之銘言: : 請問「義務」的名詞和副詞的定義 : 是不是等於是相反的? : 參考以下兩個句子: : 他是交警,有指揮交通的義務。 : 他不是交警,但會參與義交活動,義務幫忙指揮交通。 : 如果自願去做並非其「義務」的事, : 就可以說他「義務」去做這件事XD : 請問我的認知是否正確? : 為什麼「義務」一詞會發展出這樣相反的意涵呢? : 還有其他詞有類似的現象嗎? : 我知道版友沒有義務回答我的問題, : 我就先謝謝義務回答的版友了XD 我去查了教育部的字典,它列出以下兩種用法: 1.泛稱人在社會中所應盡的職事 2.出勞力而不接受報酬的行為 所以你的兩個句子就是分屬於上述兩種解釋,不算是相反的意涵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4.192.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rong_spell/M.1622457471.A.E61.html
J7565J: 這兩個解釋,不正是互相相反嗎? 06/15 06:28
gracefss: 對我來說,第一個用法重點在「應盡」,第二個重點在「無 06/16 22:52
gracefss: 報酬」,所以我不認為它是相反的意涵,因為我們不會去強 06/16 22:53
gracefss: 調第一個用法的重點是「有得到金錢」,而是強調「應該」 06/16 22:54
gracefss: 當然,如果不從重點來看,單看意思,的確像相反的 06/16 22:56
J7565J: 就現實生活大多數的使用情境,我的確覺得這兩個意思是相 06/19 22:18
J7565J: 反的 06/19 22:18
gracefss: 義務本為「應做」之事,但義務幫忙,有種「不是我該做, 06/20 00:52
gracefss: 但我願意做」,所以更像是第一種意思的延伸。也就是「因 06/20 00:54
gracefss: 為我自願去做,所以也像我份內應做之事了」 06/20 00:55
gracefss: 我覺得意思相反沒錯。只是我在思考為何會這樣?第二種用 06/20 19:55
gracefss: 法似乎是第一種用法的提升,即原本應做且有報酬的事,變 06/20 19:57
gracefss: 成我自願去做,且不拿報酬 06/20 19:57
J7565J: 我也很想知道為什麼會演變出這兩種意涵,太玄了 06/27 17:53
J7565J: 我在原文有再加上補充 07/04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