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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原創的蓬勃發展,原有的原創定義可能不符合現實需求,需要修正或增加條目 目前的原創定義,基本上不會修改,但版主群希望能針對現實需求做微調, 主要是增加例外 (像蝴蝶就是原創板的例外) 我跟ShellQ稍微討論了一下,關於原創定義的修正辦法 如果有希望新增的例外,將按照此辦法做為修改依據 目前原創板上常駐人數約為170~230左右,因此以下數字以200人做標準去評估 ------- 目的:在現有原創文定義下新增例外 基本上以「我希望原創文的定義包含XXX」或是 「我希望原創文定義不包含XXX」 這樣的形式為主 表決內容就是「贊成」跟「反對」,太複雜的情況,則不在此列。需額外討論。 有效時間:我跟ShellQ在位時適用 簡單流程:1連署 > 2討論(一~二周) > 3投票(一周) > 4二次投票(一周) > 5結案 詳細流程: 1. 於板上發起連署,獲得15人以上連署則成功受理 2. 進行為期一至兩周的討論期 3. 進行為期一周的投票表決 (日期由板主決定) A. 投票總人數70人以上方為有效投票 (約為常駐板友總人數的1/3) B. 若投票總人數不滿70人,則為無效投票,不進行二次投票,直接結案。 4. 發起二次投票 A. 若同意人數與反對人數差距小於或等於5,版友可提議進行二次投票 B. 於開票後一周內,10人以上附議即可進行第二次投票 C. 第二次投票為期一周 (日期由板主決定) D. 第二次投票,也需滿足投票總人數70人以上, 若投票總人數不滿70人,則投票無效,直接結案。 E. 二次投票無論正反方票數差距多少,皆為最終結果。 5. 結案。 A. 結案後,版主會更新原創文定義。 若對結果不滿,需相隔半年後才可發起相同主題的投票 ----- 細節說明: 一開始的連署或二次投票的附議,可在板上用[閒聊]的方式進行 若不想公開,也可私下蒐集板友連署後寄信給版主 ----- 以上。開放板友問問題,如果沒有太大爭議,則實施此辦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73.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anChuang/M.1470832218.A.958.html ※ 編輯: neves (211.20.73.66), 08/10/2016 20:47:03
xio: 覺得用閒聊有點不明顯,感覺兩個都可以由板主設定公告? 08/10 21:03
因為只要蒐集到15個ID就可以了,所以不明顯好像也還好 XDDD 私下募集或是公開募集都可以,沒有一定的規範
xio: 因為量應該也不會很多,票數5以下應該也還算明確的規定? 08/10 21:04
不太懂你的意思
xio: 其實一直蠻好奇當時禁止blog、論壇、bbs的想法? 08/10 21:05
xio: 現在的感覺像是網路小說板,感覺有時候也會有迷路文因為原創 08/10 21:06
xio: 兩個字誤會,覺得同人就不是原創之類的 08/10 21:06
xio: 其實應該是相反,以為台輕是原創這種...XD 舉例不好y 08/10 21:08
可以往上爬文 當初可是經過一番大戰呢 XDDDD 當初投票結果也是認為「網路小說都可以」沒有限定平台 不過最後版主公告的原創定義卻是有限制平台的 我跟ShellQ都是以當初的公告為基準 如果希望原創板開放「所有網路上的小說都可以討論」那也可以啊 XDDD 這修改的幅度有點大 XD 可以先開放大家討論看看 板主會視情況回應 不過改原創定義的流程,不適用於此辦法喔 @@ 此辦法只限於 微調而已
ShellQ: 當時禁止BBS不清楚 但論壇有些是屬於盜版範疇 08/10 21:12
xio: 就是需要連署的情形應該不多,二次投票的設定也還算明確,感 08/10 21:27
xio: 覺板主直接處理,下面推文大家直接+1+1這樣比較方便? 08/10 21:28
其實我會希望由板友發文,順便解釋一下"為何要開放/不開放" 例如蝴蝶就是,因為很熱門啊,或是因為他寫的跟原創文風很像啊...等 任何理由都可以,只要能說服板友投票給你就好了 由板主統計也可以,但解釋與說明的部分可能要請板友補完 因為...搞不好板主是反對的啊 XDDD 還要板主想理由? (不,其實你只是懶而已吧
alisha2224: 我覺得原創標準首先以網路連載,並且能在網路上看到 08/10 22:05
alisha2224: 完結(那種只放幾章試閱的不算)至於其他網站分不太出來 08/10 22:07
alisha2224: 是否原出處會有點爭議 因為現行網站都會有簽約獨家作 08/10 22:07
alisha2224: 者不會一文多發,BBS部落格都可以就會變很多~ 08/10 22:08
plusonezero: 我自己比較傾向本板變成網路小說向,「原創」這個詞 08/11 00:31
plusonezero: 其實我不太喜歡,感覺不夠精準,就像1F說的,同人又 08/11 00:31
plusonezero: 怎麼能叫「原創」呢?原創風格、元素又是什麼?蝴蝶 08/11 00:31
plusonezero: 的文風老實說我是感覺不出什麼「原創味」,而且原創 08/11 00:31
plusonezero: 也只是當初四月天、晉江這些盜版言小的網站,為區別 08/11 00:31
plusonezero: 言小而給的詞彙罷了 08/11 00:31
關於「原創是否開放所有網路小說」的話題就此打住,想討論的可以另外開文討論 這篇文主要是想公布新增例外辦法與流程 謝謝大家配合
plusonezero: 所以二次投票應該不是硬性規定的?除非人數差距小於 08/11 00:52
plusonezero: 或等於5且有人提議再次表決? 08/11 00:52
neves: 對 不是硬性規定 需要有人提出重新投票 並且10人附議 08/11 00:55
plusonezero: 再問最後一個問題(超煩,是不是連署成立後的討論板主 08/11 01:06
plusonezero: 會自己開討論串?連署支持/反對的板友,需要附上支持 08/11 01:06
沒意外的話是不會...大家想討論的自己討論 XDDDDD 版主不帶風向 XDD 除非吵起來 XDDDD 版主才會介入 版主會提前先公告投票時間跟投票主題 在投票前大家就自由討論 不討論也沒關係 XD 反正投票會照常舉行 但是注意投票人數有門檻,所以最好是稍微拉票一下以免投票人數不足 連署不需要理由
plusonezero: /反對理由? 08/11 01:06
Sapphirism: 我其實沒有辦過連署@@ 所以連署內文有一定格式限制嗎 08/11 09:06
Sapphirism: ? 現在就可以開始了嗎? 08/11 09:06
沒有一定的格式,只要有明確的主題跟連署ID就可以~ 現在就可以開始~ right now~
hushe040726: 名詞解釋同人、原創、二創其實有各自的解釋 08/11 13:29
hushe040726: 同人包含所有非商業的東西,有原創也有二創 08/11 13:30
※ 編輯: neves (211.20.73.66), 08/11/2016 19:10:43
lithin37: 要考量創版歷史阿 當年會跟言小版分家也是有原因的 08/12 07:23
lithin37: 同人我傾向是二次創作(套用已有設定) 也有同人走販售 08/12 07:26
lithin37: 那就算商業物了0.0 除非要精確定義商業=官方(親媽端) 08/12 07:28
lithin37: 唔 隨時代變遷 或許該考量其他版之區分性 重新定義本版 08/12 07:31
lithin37: 這樣的話 版名也可以思考換一個更貼切的了 08/12 07:31
xio: 可能誠如a板友所說的,現在限定的平台能比較輕易判斷是不是 08/12 10:46
xio: 首發,但在論壇的話感覺管理就不會像平台那樣嚴格,就不知道 08/12 10:46
xio: 該怎麼判斷了。不過有時候也很難說,例如作者在長佩發完後再p 08/12 10:46
xio: o去晉江,或者龍馬跟popo都發的也是有看過... 08/12 10:46
akaao: 推h大 同人是包含自創誌的 名詞解釋 https://goo.gl/iQtuRC 08/12 12:31
akaao: 一般來說自費出版為同人誌 商業出版社出版的刊物為商業誌 08/12 12:32
akaao: 當然模糊地帶多少也有 但基本上同人/商業不是從有沒有販售 08/12 12:33
akaao: 行為來區分的 08/12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