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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點 : 你說對於「原創」的定義過於嚴苛 : 有點像是「e-shopping板對於「網路購買」有其定義有點嚴苛」 : 一樣可笑 : 本版是原創版,如果不先將「原創」定義出來 : 那何必開專門這門版呢?全部小說通通變成一個版就好啦~ : 也不需要區分各大學版,反正都是大學嘛 : 按照你的說法,其實ptt每個版都有共通性!! : 完全不需要分這麼多版啦~~不是挺好的xDDD : 但對於我而言,這樣才叫做「這個現象有點奇妙」 單就這點回覆一下, 「原創」本來就沒什麼定義, 之前有寫過一篇講古文, 簡單說原創並非指新的典範、新的創舉,而是對比當初晉江盜的台灣言小它們是原創的, 只是晉江目前已經將盜版站關閉,大家慣性將「原創」兩字沿用至今罷了, 真要定義本板的「原創」,指的大概是「首發在專門供寫作平臺」的文, 如果單是這樣還好說,但凡事都有例外,根據原創文定義中的蝴蝶seba條款, 「開放未於平台連載,但可於網路全文閱讀、並文體與行文方式基本上就是原創寫法者」 請問什麼叫文體、行文方式屬原創寫法者? 有穿越?有重生?有報仇?用詞中國化?感情戲非主線?全文超過10萬字? 這種認定方式是否過於主觀了? 恕我不能理解為什麼蝴蝶能夠開放討論、屬於原創, 而其他連載於非專業寫文平臺(ex.痞客邦、百度貼吧等)就不能討論? 我知道當初有投票,可是這種分法,在我看來非常不平等, 就因為蝴蝶人氣高所以應該定義為原創,而其他小透明只能吃屎嗎?是否太沒道理了? 要,就一視同仁,連載於網路上的女性向皆屬原創範圍,蝴蝶可分享其他作者亦同, 或是都別開放,蝴蝶的文也不應該分享, 再者,ptt各板之間本來就有業務重疊的部分, es同樣跟合購、洽特有重疊且關聯的地方, 八卦跟女板、男板也一樣屬於聊天性質的地方, 這些板難道沒有使用目的相同的部分嗎? 我不認為因為與他板少部分業務重疊就不該開放,甚至基本上根本沒與他板有重疊到, ptt上的「網路小說板」是作者寫作的板,根本不是分享心得的地方, 請問寫在貼吧、部落格、巴哈姆特等非寫作平臺的女性向文, ptt有哪個專屬的板可以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215.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anChuang/M.1487182340.A.DD1.html
erty: 回應你的疑問,novel版 :)02/16 02:34
那邊同樣偏創作,而且分享也是以實體書為主, 我覺得這裡可以發表所有女性向的網路小說沒什麼不好, 根本沒跟它板業務重疊, 最重點是蝴蝶條款太過不公平了
erty: 但不可能是專屬的啦,那邊的板規寫了也歡迎輕小說~02/16 02:34
waterairsun: 早期的連線故事板可以回心得啊,時間久了就消失了,02/16 02:40
基本上硬要找個地方分享當然沒問題, 我去女板也能分享啊, 問題是分享「所有」發表於網路上的女性向連載小說,根本沒有與任何板專屬業務重疊
waterairsun: 而且發表於bbs的網小模式沒落非常久,也可說是網站02/16 02:40
waterairsun: 興起所致。而且文類也開始細分。目前所見網小討論板02/16 02:40
waterairsun: 是因中國網小的發展而興起的02/16 02:40
waterairsun: 我也認同你說的蝴蝶條款嗯......XD02/16 02:41
其實我就是覺得不公平而已XDDDD 老實說我也只會在晉江或起點,以及偶爾popo、連城、花語看文XD
erty: 蝴蝶當時的狀況比較像是就地合法,但不鼓勵積極增加相關討論02/16 02:42
erty: 至於公不公平我就不想講了,推薦連署修法 XDDD02/16 02:42
修法的話我比較傾向所有網文都開放, 感覺即使開放了,板友應該還是以分享專門供寫作平臺的文為主, 畢竟板風跟本板客群已經培養好了XD
DRIariel: 擴大範圍+1 鮮鮮gg後臺灣這邊的平台真的太少了02/16 02:43
真的太少,重點全是肉,素食主義者崩潰
DRIariel: 其實連用原創二字都覺得微妙想改 但大家已經用習慣了@@02/16 02:59
我也覺得原創兩字很微妙,之前好像在碧水還哪裡, 看過中國網友對這兩字感到屈辱,一直糾正別人是「網文」不是「原創」, 原創讓他覺得被提醒晉江、四月天盜台灣言小的黑歷史XD
DRIariel: 不過想擴編(?)的話 定義要怎麼改是個大問題o_o"02/16 02:59
※ 編輯: plusonezero (42.66.215.31), 02/16/2017 03:04:01
bllove: 只要求全文能在網路看~不要把試閱or只出實體那種也開放02/16 03:03
vivian02100: 老實說我並不想看到巴哈那些網站的網文耶,蝴蝶條款02/16 03:03
如果真的開放了看到不喜歡的就跳過吧, 我覺得不該有差別待遇就是了, 會來分享也是對於該作有一定的愛意或恨意, 我相信有些板友可能怕看到奇奇怪怪的天雷文出沒, 不過言論自由嘛, 再者,我們必須承認ptt使用者偏老XD 連瀟湘、紅袖、雲起這些瑪麗蘇製造平臺的文都沒什麼人分享了, 個人認為發表於巴哈、貼吧、私人部落格等地的作品不好看更不會有人分享, 真的被特別拿來分享的,可能會是如蝴蝶那樣有一定水準的文
vivian02100: 其實蠻怪的但我就是視而不見,你可以發動連署看看跟 02/16 03:03
vivian02100: 你有同樣意見的人有多少 02/16 03:03
bllove: 另外只要是首發,我不在乎連載平臺在那 02/16 03:04
bllove: 有些臺灣作者是先出書,再把全文連載在部落格,這要怎麼 02/16 03:06
bllove: 算? 02/16 03:06
試閱的當然不行,直接違反蝴蝶條款, 不過先出實體書再於網路連載這點可能要板友討論, 我自己是傾向必須在網路上首發 ※ 編輯: plusonezero (42.66.215.31), 02/16/2017 04:11:23
neves: 如果想修法請連署後通知版主,因為討論主題有點發散, 02/16 04:00
neves: 如果要連署的話還需先定出一個能投票的提案,版主才會受理 02/16 04:00
neves: 需聚焦重點之後再連署 不然版主就認定該議題只是討論 02/16 04:03
neves: 大概是這樣 不再重複提醒了 XD 有問題再寄信問版主 02/16 04:03
neves: 原創定義最後一條 (5) 限制首發須在網路 02/16 04:31
neves: 其實大家討論的東西之前也都討論過 XD 爭議一直有 但要提出 02/16 04:32
neves: 更合適的版本並不容易 畢竟文體/連載方式的定義太模糊 02/16 04:34
neves: 然而作為法規,定義卻又必須要足夠明確才能順利執行 02/16 04:36
neves: 不過也鼓勵大家集思廣益,也許會找出更好的方案~ 02/16 04:37
snowtoya: 蝴蝶條款有它的歷史因素在,如果有其他相類作者,經板主 02/16 11:24
snowtoya: 認定覺得OK也可以新增 02/16 11:24
snowtoya: 算是個例外通融新增的方式吧 02/16 11:27
snowtoya: 我還在任時曾收過某些問我能否新增某些特定作者的站內信 02/16 11:28
blackmarker: 同意這篇 02/16 11:28
snowtoya: 不過經檢視,只有部分於網路上連載,其他要買實體書,所 02/16 11:29
snowtoya: 以當時並未同意 02/16 11:29
snowtoya: 這要是不先經檢視,直接全面開放下去,恐怕會變很亂,很 02/16 11:31
snowtoya: 多人不愛看板規,只看板上既有文章,就覺得人家可以PO所 02/16 11:31
snowtoya: 以我也可以PO= = 02/16 11:31
snowtoya: 但人家可以PO是因為有全文可在網路上閱讀,自己po的就未 02/16 11:32
snowtoya: 必了 02/16 11:32
snowtoya: 另外,訂板規的當時,其實原創文的風格滿一致的,不像現 02/16 11:33
snowtoya: 在百家爭鳴,什麼都有,是認為蝴蝶條款的門檻可以放低啦 02/16 11:35
snowtoya: 只是還是希望能經過板主先行篩選這道程序<-以上謹以一名 02/16 11:35
snowtoya: 使用者身份建議,供參考 02/16 11:36
neves: 目前版主篩選標準就是照板規,覺得板規不合適,請連署修法 02/16 11:56
neves: 我個人是覺得標準清楚且公正公開啦 XD 02/16 11:57
neves: 也是有遇過希望XX作品可以發文的建議,不過我都是叫他照板 02/16 11:58
neves: 規,真心對作品有愛且覺得修法有必要就連署(像長佩) 02/16 11:59
neves: 雖然有愛但懶得連署或不適合修法,就偷渡在閒聊或書單裡 02/16 12:00
acx850817: 推 02/16 15:49
alisha2224: 我反而會傾向鎖 反正現在蝴蝶也沒幾篇文 02/17 01:58
alisha2224: 我自己很不喜歡看論壇小說 因為介面雜亂 還穿插心得 02/17 01:59
alisha2224: 像長佩的 心得點進去就出來了 因為實在是不喜歡論壇 02/17 02:00
cashko: 雖然說是原創板,但好像一直也都可以問同人文 02/17 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