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YuanChua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在您所有的指控中,對我的各種能力貶低我多半都能忍(畢竟能者還有很多),但不包含 人格抹黑。 說我stalker真是令人滿頭問號。按您的說法,所有推文/發文上下樓、互動對話過的人 都可能成為stalker潛在備選對象。 如果我像您所指控的那樣,那確實很惡劣;但您的指控完全建立在一個假設上:我長期潛 水您個版,對您的動態/發文關注得不得了。 很抱歉,我還真沒有。 就我記憶所及,我多年前曾造訪過您的個版,應該有一或兩次,即使誠實說出這件事可能 讓您更堅信我跑去取材,但我選擇誠實。而如果說我多年前造訪了一兩次就推測我讀過所 有文章並能牢記,那也太看得起我了……直到您昨日指控我,並提起在個版發了維權文云 云,我才又點進去看了,中間間隔久遠到記憶模糊。 您主觀判定我stalker,這已是對我非常嚴重且不公的指控。然後在我主動提議查詢網路 足跡時,又說查詢舉證難度太高,這無疑陷我於雙重不義之地。 您新增指控我的「結合多項您既有概念延伸的應用」遭我剽竊,在我,用音樂作比喻只是 換了另一種常見的拆解文本的方式──本來,好的文本禁得起各種拆解。我雖無意剽竊, 但確實,如同我之前說過的,我可以在推文提出質疑時作出更周延的處理。此事是我疏失 。 我想您必然非常介意,所以連我在其他文中和其他人的對話都被您解讀為暗酸,我的各種 言行舉止、論述說明、引用論文舉證都會被您解讀為避重就輕──類似的、起源於您個人 主觀對我的各種揣測在這系列文中反覆出現,包含我應該讀過什麼沒讀過什麼等等。某部 分我不是不能理解您的心情,但是否也太無限上綱。 假若您願意換到我的立場來看,這一整串事件其實也可以是:在版友文章下推文稱讚→獲 得剽竊和stalker印章各一枚&讀到維權文和數篇指控文。 因此,最後有件事我很認真地想說一下。 您說您在個版上寫了維權文,並申明那是對我的警告和容忍,就您的主觀立場而言我相信 這說詞為真。但問題是,我根本沒有您想像中的整天盯著您……???我到底要怎麼發現 並讀到啊? 雖然我不希望還有類似狀況,但假若您以後對任何人心存疑慮,我真心建議您直接跟對方 講個清楚,以免您自我感覺委屈,但對方完全不在同一個頻道,當然也就不知道您在委屈 容忍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169.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anChuang/M.1667836289.A.E77.html ※ 編輯: excubitorium (58.114.169.45 臺灣), 11/08/2022 00:00:37
dglin: 這邊也推一個 11/08 01:43
dglin: 雖然我前面也在銀雨大的文章下留言,那是因為我看到了銀雨11/08 01:43
dglin: 大的不舒服,但我在讀銀雨大的文時,有一個感受是,認為e大11/08 01:43
dglin: 是stalker/尾隨這點似乎有點言過了,而之後有些剽竊者心態 11/08 01:43
dglin: 推導我覺得大可不必,我的想法啦,一個人去說另一個人是怎11/08 01:43
dglin: 麼想的有點怪,因為沒有核對的話不可能知道對方的想法啊。11/08 01:43
dglin: 我也認同e大的最後兩段,發在個版的文另一當事人不一定會看11/08 01:43
dglin: 到,我的性格也較支持e大說的,有疑慮時直接跟對方講清楚,11/08 01:43
dglin: 以免對方根本不知道原主在意這件事。 11/08 01:43
dglin: 只是在觀察到銀雨大是半年後才發上ppt,而e大能夠較快地面 11/08 01:43
dglin: 對並回覆,想說個緩頰的話(不過以不熟悉的旁觀者來說這話11/08 01:43
dglin: 不知道恰不恰當(汗))11/08 01:43
dglin: 我認為銀雨大正在做的事情,就是「在跟對方講清楚」了,也 11/08 01:43
dglin: 許e大覺得時間點或是講清楚的方法讓你不太愉快(?),但那 11/08 01:43
dglin: 可能就是銀雨大在跟e大你講清楚的方式。11/08 01:43
我起初錯愕的是互動不多的網友原來這樣揣測我,至於時間點倒還好,情緒有沒有可能沒 在當下出現,而是隨時間堆疊升高?當然可能。 令我不舒服的是S大的各種主觀揣測,我出現是尾隨、我沒出現是避風頭等等。停止揣測 另一個人,真正開啟溝通,我覺得對釐清問題和情緒都比較有益。
minna: 即使你沒有銀雨所提的網上「跟蹤」行為,但就我看來,你發11/08 07:32
minna: 的心得文是無法證明「沒去參考」的...不敢說全都有看過,11/08 07:32
minna: 但看過的多少有印象,你的發文用語和銀雨的用詞巧合度也太11/08 07:32
minna: 高11/08 07:32
minna: 架構雷同、類似這方面是很難一口咬定有無參考、致敬甚至抄11/08 07:37
minna: 襲,但如果加上連用語(而且還是不太容易去想到,比成語還 11/08 07:37
minna: 少見的用語)都有雷同...至少要我相信你完全沒「參考」是11/08 07:37
minna: 不太可能了 11/08 07:37
minna: 然後再另提一件事:正如你前篇回文中其他大大的推文所問,11/08 08:00
minna: 有必要把心得文寫得像考大學嗎?無論你是否自認無辜,在發11/08 08:00
minna: 文前不妨自己想一下:以往在板上發心得文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11/08 08:00
minna: ?在這邊發心得文的多半就是提劇情哪裡好哪裡不好,或是討11/08 08:00
minna: 論作者中心思想或三觀,深度去研究到架構甚至「文中哲學」11/08 08:00
minna: 的不多,因為網文其實也很少到達這種樣的高度...當然要討11/08 08:00
minna: 論還是能討論的,只是就以往我看你心得文的印象,也正如前11/08 08:00
minna: 面有其他大大所提的:作者本人也許根本沒想那麼多咧--講得 11/08 08:00
minna: 更直白一點,被你讚出一朵花的文,有好幾本既沒寫得那麼深 11/08 08:00
minna: 、甚至劇情也沒你寫得那麼好。所以,當你想用溢美之詞去盛11/08 08:00
minna: 讚那些文的時候,不妨想一下自己期待的是什麼效果,如果是11/08 08:00
minna: 期待其他讀者認同,那有點遺憾的是至少我無法,且在你心得 11/08 08:00
minna: 文下推文的也常是稱讚你文筆好而不是認同;如果純粹就是想 11/08 08:00
minna: 看到網友們讚美你寫心得文的文筆,那還是多想些自己的東西11/08 08:00
minna: 吧。言盡於此,好自為之11/08 08:00
其他版友認不認同喜不喜歡我推薦的小說,我不是太在意,甚至認為有其他不同說法也是 好的,青菜蘿蔔本來各有所好。我的文章數不多(全部沒動過,倘若需要進行其他比對派 得上用場),若有心經營,不會這麼少。 不過,容我借這個樓講一下S大指控我的零星抄襲。 雖然這樣說無異於火上澆油,但S大對我的「改變抄襲策略點滴挪用」指控,嚴格來說, 這個指控本身就不太符合抄襲的定義。相關定義可自行搜尋。 其實,如果整天盯著另一個人看(到推文發文順序都放大檢視的程度),我相信九成都可 以找出別人和你相似的點,今天A說我用詞抄他明天B說我語氣像他,這會沒完沒了。 S大聲稱我後續極小型抄襲他的幾次,愛無能(一面指出這是近年流行的概念,但我用就 涉及抄襲,何況我那篇文根本主旨不在那),至於道和音樂性這些常見的說法,也通通能 劃入抄襲範疇。我像他的地方當然是抄,我不像的地方是因為抄襲者只能斷章取義沒有長 出前後脈絡的能力。 有沒有可能事情根本沒那麼複雜,只是S大的這個指控根本不成立?
cacafish: 推minna大11/08 09:54
※ 編輯: excubitorium (223.139.69.175 臺灣), 11/08/2022 10:23:18
pinkheart: 對於抄襲與否回應的振振有辭反而是問A答B的體現。板上 11/08 11:07
pinkheart: 大部分書單都是以部分文摘加上閱讀心得呈現,因為有架 11/08 11:07
pinkheart: 構的評析文需要建立觀點並反覆琢磨才有辦法提出。利用 11/08 11:07
pinkheart: 別人的架構寫自己的評析,對我來說就好像利用小說產生 11/08 11:07
pinkheart: 器寫文一樣,不是抄襲卻喪生內核。 11/08 11:07
我應該都回應過了欸。你(或部分版友)當然可以對我的回應不滿意,但至少至少,我也 在11/6前文、前文的留言和本文中(一共三次)提到我當時處置不夠周延,我可以理解她 的不快,並就處理不周這部份補上歉意。你或許嫌這樣不夠誠意(?),但留言中我以音 樂為喻都能牽扯出這麼多風波,實話說我也很意外。 S大對我的指控並不單單只是觀念剽竊,實則還包含長期剽竊及字句抄襲,借此逐步落實我 的罪名。在她後續提出的幾個極小型剽竊例子,混和了題材、字句和分析手法幾種剽竊, 一方面斷章取義,類似題材、詞彙都算抄(《太子打臉日常》是當時版上另一篇討論度極 高的文,這樣也算?),另一方面雖然承認音樂性是常見概念,但我使用就仍然恐有抄襲 之嫌(???)。 用同樣標準來檢視另一方,S大好像完全沒回應我對stalker的駁斥,這樣比較好?
leathercraft: 被說stalker有夠衰,記得灑鹽! 11/08 20:42
lollren: 簡單整理這篇重點: 11/08 20:45
lollren: 1.我看過S大的個版 11/08 20:45
lollren: 2.所有雷同的部份我都沒抄襲,都是S大在幻想 11/08 20:45
lollren: 3.其他不重要,謝謝指教 11/08 20:45
pu101234: 嗯。讚同樓上。 11/08 22:50
mich2200: 贊同樓樓上 11/08 23:26
nm123493: minna大真溫柔,可以理解不需要上升的學術論文寫作的程 11/09 16:19
nm123493: 度。但這樣「參考」相似度如此之高的心得都被認同原作 11/09 16:19
nm123493: 作何感想QQ 11/09 16:19
okiayu: 哇賽現在還要管到別人推薦文寫得要情辭相符,人家就算覺得 11/09 18:58
okiayu: 那部作品真的好看到不行也不能用辭太浮誇,要反省一下是不 11/09 18:58
okiayu: 是自己的喜好偏離大家的標準太遠,才不會不小心寫出情溢於 11/09 18:58
okiayu: 辭的心得文喔,然後要人家證明自己無罪也真的是領先司法一 11/09 18:59
okiayu: 萬年,太進步太先進了這個概念 11/09 19:00
「清白兩個字,臣妾都說倦了。」(請自行搭配周迅煙嗓)
idunno666: 不想站兩邊任何一方,只是針對M大那段「劇情也沒你寫 11/09 19:07
idunno666: 那麼好」提醒這樣說可能不太好,畢竟每個人對文的喜好 11/09 19:07
idunno666: 度不同,版上很多大推的經典我可能不喜歡、我喜歡的也 11/09 19:07
idunno666: 可能很多人反推。這樣說對喜歡那篇文或是回應過推薦的 11/09 19:07
idunno666: 版友都很失禮。 11/09 19:07
psychomoon: 推樓上,不站邊但幾篇看下來有些評論已經偏 11/09 19:21
psychomoon: 離主題在攻擊其他方面了 11/09 19:21
idunno666: 抱歉再回覆一下,版上推薦文是沒有領錢的,大家分享都 11/09 19:58
idunno666: 是用愛在燃燒。推薦文圖的是什麼,當然就是希望能吸引 11/09 19:58
idunno666: 更多人去看自己喜歡的作品啊!我有時候回頭去看以前自 11/09 19:58
idunno666: 己的推薦也會覺得當初怎麼能寫成這樣,但可能當下情緒 11/09 19:58
idunno666: 與心情就是如此。只要不是在推薦文內故意扭曲小說劇情 11/09 19:58
idunno666: 等騙人去看就好。我覺得這件事就針對在兩人間到底有沒 11/09 19:58
idunno666: 有存在剽竊這點就好,不要再上升到其他層面了。版上願 11/09 19:58
idunno666: 意寫推薦或反推的我都很感謝。 11/09 19:58
bllove: 同上,願意花時間寫心得文都很佛心啊... 11/09 20:11
ExcellentSun: 推idu 11/09 20:22
ronale: 只能推idu 11/09 20:40
容我再舉一個敘事與節奏彼此呼應的例子。 前陣子上映的吳晟紀錄片《他還年輕》,就以沉鬱蒼涼╱田園抒情兩種不同節奏交織,以 此呈現詩人在社會介入和關懷土地的兩種面貌,一冷一熱,有消沈,也有新生。 (為了避免被誤會這個例子沒有悲憫,補充說明:影片當然有導演本身的悲憫,不然整部 片會完全聚焦在北農事件)
amanda0ray: 事情本身不予評價 但若心得跟本文不符期望能成為被攻 11/09 21:33
amanda0ray: 擊的點 這版很多心得在不同版友眼中都會中槍吧... 11/09 21:34
ellen5566: 不要偏離焦點啦,重點是提出的觀點甚至用詞相似度也真 11/10 02:19
ellen5566: 的太高了吧,真的沒抄? 11/10 02:19
mosocu: 觀點一致ok,但這麼多一致的觀點一次組合在一起也確實太 11/10 08:32
mosocu: 巧了吧,真的沒借鑒?沒模仿? 11/10 08:32
如果分析手法一樣視為抄襲,骨科文英雄救美文追妻火葬場文都可以剩一本(瞬間文荒)
Maxuerade: 我沒有細看兩邊的論述 11/10 10:04
Maxuerade: 單純想說我也算原創版認真看心得的版友,銀雨大的文章 11/10 10:04
Maxuerade: 我也看了不少,但就算這樣我也不知道她有個版或部落格 11/10 10:04
Maxuerade: XDD 11/10 10:04
Maxuerade: 能知道這些應該算是對她的分析蠻欣賞的版友吧 11/10 10:04
Maxuerade: 既然有認真看過銀雨大的文章,我不知道主觀e大有沒有 11/10 10:04
Maxuerade: 借鑿的初衷,但觀點內化或是不自覺的受到影響也是有可 11/10 10:04
Maxuerade: 能的 11/10 10:04
Maxuerade: 至少在我這個旁觀者看來,都到了去看過個版的程度,加 11/10 10:04
Maxuerade: 上連環相似,要說沒有受到影響很難讓人相信,但至於這 11/10 10:04
Maxuerade: 個影響是不是真的主觀惡意的剽竊,還是不自知的,就只 11/10 10:04
Maxuerade: 有當事人知道 11/10 10:04
Maxuerade: (我真的沒有直接定論e大剽竊者大意思,也很有可能這 11/10 10:05
Maxuerade: 就是事實,只是說一個圍觀者的看法 11/10 10:05
Maxuerade: 打錯,也很有可能這都「不」是事實 11/10 10:05
語言風格的形塑與累積並非易事,而我亦無過目不忘本領,多年前瀏覽過一兩次的網頁( 而且份量超多)不可能熟記。 知您無惡意,一點意見,供參。
chewchew999: 看下來我感覺兩者書評高度相似,當然世奇情、快慢板 11/10 20:15
chewchew999: 、愛無能等用詞有其出處,但有多小的機率是可以恰巧 11/10 20:15
chewchew999: 都出現在 相近時間、相同平台(PTT)、相似評論題材( 11/10 20:15
chewchew999: 中國網路小說) 11/10 20:15
chewchew999: 如果把兩者的雷同姑且論做是一種“風格”相似,我也 11/10 20:15
chewchew999: 沒有在其他題材的評論看過這類,不只是風格像,連用 11/10 20:15
chewchew999: 字遣詞也像的,還是說其實二位師出同門? 11/10 20:15
chewchew999: 而e版友的回覆1.用詞有出處2.雷同為巧合3.我沒有st 11/10 20:15
chewchew999: alker外,並沒有提出比較強而有力的說明讓人信服 11/10 20:15
chewchew999: 另外stalker的部分可能羅生門,通常只有被跟方才會 11/10 20:15
chewchew999: 有這種感應(恐怖電影都這樣演XD然後友人都會說主角 11/10 20:15
chewchew999: 太敏感而)所以也不會否認s大有這種感覺 11/10 20:15
我直陳多年前瀏覽過一二次,當然也就做了一旦需要用證據對質的準備。 我同意stalker的判定有主觀感受的部份,但stalker作為罪名,應該也有可供客觀檢視的 事實條件,不能某人感覺誰是那就是。
okiayu: 像S大認為E大有模仿他的手法或借鑒他的用詞,S大有列舉出 11/11 00:15
okiayu: 相關證據,同樣的,要指控別人是stalker,也要舉出相關的 11/11 00:16
okiayu: 證據,現實不是拍電影,怎麼能我說你是你就是,然後要被指 11/11 00:17
okiayu: 控者自己證明自己不是呢? 11/11 00:17
※ 編輯: excubitorium (210.242.76.227 臺灣), 11/11/2022 10:23:03
wers: 會樓上o大,s大有在之前的貼文裡面貼出讓她感覺到stalker 11/11 11:51
wers: 的一些理由(s大有附上截圖),但她也有表示這個可能只有當 11/11 11:51
wers: 事人最有感。stalker的事情只有當事人最清楚到底有沒有,我 11/11 11:51
wers: 也不好評論。不過就我個人看下來的感覺,s大的重點應該是放 11/11 11:51
wers: 在剽竊的討論上,stalker是附帶一提的(? 11/11 11:51
剽竊與跟騷,一個會被社群封殺,一個是刑事犯罪。我不確定是否有誰會覺得其中哪一個 比較沒關係,但起碼,對我來說兩者都很嚴重。 即使不談對我個人的損害,它也會傷及群體。它將直接導致噤聲。
sinomin: 我個人覺得stalker的指控是有點誇張,在網路尾隨除非駭進 11/11 13:55
sinomin: 對方電腦手機,...為了偷心得這麼搞剛? 11/11 13:55
kikimin: 不能理解心得文的瓢竊用意何在,就不能是英雄所見略同? 11/11 14:31
wers: 我個人覺得辨別剽竊跟英雄所見略同的差別在於雷同程度。英 11/11 15:05
wers: 雄所見略同可以是一兩個論點,但這幾篇討論下面很多人都有 11/11 15:05
wers: 指出從概念、框架、用語、組織方式等有相似度太高的狀況。 11/11 15:05
wers: 基於上述,部分人會覺得已經超出英雄所見略同的範疇 11/11 15:05
aogrst1132: 覺得發文時間接近應該只是巧合,畢竟尾隨這種事好像 11/11 15:05
aogrst1132: 沒什麼意義,但s大畢竟已經因為被剽竊而感到很不舒服 11/11 15:05
aogrst1132: 了,敏感點也能理解。 11/11 15:05
前後邏輯可理解,但不代表這是一件對的事。 (以下這句話並非針對您) 事件至今,我慢慢生出一個疑惑是,為何我又要被花式人身攻擊又要被冠上莫須有罪名又 被希望╱要求能同理?那誰來同理我被污衊、被莫名公審的委屈?
wers: 補充一下,我沒有要否定或攻擊kiki 大的意見,我只是陳述為 11/11 15:36
wers: 什麼有人會覺得不是英雄所見略同的原因。 11/11 15:36
avycia: https://i.imgur.com/jHfONYS.jpg 11/11 16:16
感謝您的溫柔:) 其實我後來已經盡量避開別人寫過的文本來分析(前文有說過),至於S大談過什麼沒談過 什麼,老實說我真的不是她粉絲實在無法盡記。
ht1231: 推wers 大比較兩邊真的概念、框架、用語、組織方式都高度 11/11 16:54
ht1231: 雷同,s大也一直強調他所控的不是指文句相似的抄襲而是分 11/11 16:54
ht1231: 析架構跟觀點切入的剽竊,樓上e大回覆瞬間文荒那邊舉耽美 11/11 16:54
ht1231: 娛樂圈文為例,很多文都有出演同志題材電影、在頒獎典禮上 11/11 16:54
ht1231: 表白等類似情節,但個人認為跟二位的紛爭沒有可比性,因為 11/11 16:54
五分鐘看電影之類的節目會讓電影聽起來都差不多,而電影本身當然是不同的。多數版友 無心力逐一比對,光看摘要,自然落入類似狀況。 前面我也說過,如果想要找出不同文中相似的點,總是找得到的。 又,我個人仍然傾向抄襲問題保障的是論點而非手法,而且是一篇文章中的核心論點,比 如我以S大舉例過的《替身》英雄別戀和《知否》畫皮。那如果是文章中的次要論點算不算 抄襲?比方說,有其他人談到《替身》的死亡陰影?可能有,也可能沒有,要看該文如何 推導而定。
ht1231: 在這個平台上架構如此雷同的評析文就你們二位了,三個觀點 11/11 16:54
ht1231: 結合跟寫作質性前後改變這些概念都不是什麼大眾主流的觀察 11/11 16:54
ht1231: 也不是很多作品都會有這樣的寫法,又如前面版友提到的兩位 11/11 16:54
ht1231: 都如此剛好在相近的時間、相同平台有相同想法,連表達的用 11/11 16:54
ht1231: 詞都高度雷同,我可以同理s大對e大剽竊的指控,stalker 的 11/11 16:54
ht1231: 部分我也認同太過主觀無法界定,但其他指控從e大的回應與 11/11 16:54
ht1231: 反證來看並不太切中要點,樓上回覆提出了敘事與節奏呼應的 11/11 16:54
ht1231: 作品就跟反證文截圖論文搜尋結果一樣模糊焦點,我們都知道 11/11 16:54
ht1231: 自古有之但S大個人做了自己的延伸,指控e大竊用了這個延伸 11/11 16:54
ht1231: ,但e大在這方面回覆的始終還是自古有之,所以才難以服人 11/11 16:54
yuanko: 推樓上h大 11/11 17:58
悲憫可以是一個詞,也可以是觀念──畢竟每個詞後面都可能蘊含一個/數個意義甚至概 念,但反正這整套指控中包含了詞彙和觀念兩種抄襲,暫不談這中間差異。 但凡稍微成功的角色都具有多面性的,尤其寫長篇,寫到後來寫作者也會對角色產生感情 。我曾分析過《遇狼》,男主很可惡,但你說作者對他有沒有悲憫?我想有的。 在《權宦》留言,我的話主要指涉的是音樂性。我想不太能說留言中的「明暗」包含敘事 目的,因為,讀過這本書的版友應該都知道,書中兩段關係,很難說誰優誰劣。(提出認 為它包含敘事、乃至暗示古典樂章結構之類的人是S大而不是我喔) 到這裡,我想還說服不了你。(反駁者可以說我這是事後砌詞狡辯之類) 所以,如果上述《他還年輕》仍然不夠,我可以再舉一個例子,來看看S大所謂A+B+C到底 是不是那麼獨特。兩週前上映的舞台劇《Q:歌舞伎之夜》,就以甜美熱鬧富童話感(明 、快板)和濃厚沉鬱(暗、慢板)兩種節奏分別重述經典與新詮,並寄託導演的反戰思想 。導演的悲憫不在弄出大團圓式結局,而在讓瑯壬生與愁里愛不至永遠被死亡分隔。 ※ 編輯: excubitorium (118.163.74.135 臺灣), 11/11/2022 19:34:09 ※ 編輯: excubitorium (118.163.74.135 臺灣), 11/11/2022 21:43:27
wers: 嗯…我不知道是我閱讀理解能力的問題還是e大真的沒有表達清 11/12 00:08
wers: 楚,我還是覺得沒有切中要點的回應到s大指出的爭議點。確實 11/12 00:08
wers: 是有很多作品可以套進A+B+C的框架去理解跟賞析,如e大上面 11/12 00:08
wers: 講的舞台劇。不過提出這個A+B+C這個框架的人還是s大,這沒 11/12 00:08
wers: 辦法當成否定s大原創性的證明。要比喻的話,就像是一套數學 11/12 00:08
wers: 公式可以用來解很多數學題,但大家還是會公認最早提出那個 11/12 00:08
wers: 數學公式的數學家有獨創性。數字大家都會用沒錯,不過不是 11/12 00:08
wers: 每個人都會把數字那樣組起來變成公式,大概是這樣的感覺。 11/12 00:08
wers: 如果e大要反駁s大的陳述,應該要直接針對核心解決,目前看 11/12 00:08
wers: 起來是s大的說法跟證據說服力比較充足 11/12 00:08
wers: 還有想說,那個…論點不管核心還是次要,只要具備原創性都 11/12 00:29
wers: 不能剽竊,除非是普遍性的公共財拿來用就不會有爭議。另外 11/12 00:29
wers: 就是,s大說的不只是單一論點,還包含分析手法,如果只說論 11/12 00:29
wers: 點的話,就會變成沒有回答到s大的問題。 11/12 00:29
這邊容我另回一文。
wers: 還有跟e大澄清一下,我沒有要拿剽竊跟stalker比較哪個罪名 11/12 00:39
wers: 比較嚴重。我的意思是「我個人感覺」s大的主要焦點是放在跟 11/12 00:39
wers: 大家討論剽竊的問題,stalker是剽竊問題下連帶延伸的議題, 11/12 00:39
wers: 就像是一篇文章中主標跟次標那樣。希望這樣講可以避免被誤 11/12 00:39
wers: 會。 11/12 00:39
主標和次標都是標題,主要指控和次要指控都是指控。
ciel89: 去看了留言 e大的樂曲明暗與s大的明線暗線意義完全不同啊 11/12 10:33
感人!您懂我!!!! ※ 編輯: excubitorium (118.163.74.135 臺灣), 11/12/2022 10:53:36
wers: 確實都是指控,但是我沒有比較罪名輕重的那個意思。我陳述 11/12 11:59
wers: 的是s大文章側重討論且版友們比較有討論空間的部分應該是剽 11/12 11:59
wers: 竊的事情。stalker牽涉的討論跟剽竊不太一樣。大概是這樣 11/12 11:59
wers: 如果我闡述兩個指控的相關內容讓e大覺得不愉快,我跟e大道 11/12 12:12
wers: 歉,但我要強調我沒有表示stalker的指控不嚴重的意思 11/12 12:12
我理解您無惡意,不擔心。也謝謝您特別向我澄清:) ※ 編輯: excubitorium (118.163.74.135 臺灣), 11/14/2022 00:00:23
dglin: 仔細又看了一次s大的聲明,他的意思是他寫在《畫皮》的A和 11/15 02:38
dglin: 《江北》的B和《替身》的C,在e大的《權宦》裡出現A'+B'+C' 11/15 02:38
dglin: ,可是這樣s大本人不是也沒A+B+C嗎?(也可能我理解有誤,s 11/15 02:38
dglin: 大的文對我來說有點難啃 11/15 02:38
bobee: 謝謝樓上解惑。我想說我的閱讀能力不足到看不出s大的A+ B + 11/15 07:47
bobee: C架構,原來是指在不同文章中使用! 11/15 07:47
sinomin: 這也是我沒辦法認同她指控剽竊的原因.... 11/15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