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i2011 (好久不見)
看板Yunlin
標題Re: [問題] 蘇縣長真的這麼壞嗎
時間Wed Nov 5 19:44:10 2014
※ 引述《t67109 (fafafa888)》之銘言:
: 看完這本後.....
: 似乎也很多地方是屬實
: 但又覺得有些浮誇
: 求各位大大解
: http://i.imgur.com/7xwSK2F.jpg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41469
〈中部〉疑恐嚇勒索選將 王基墉收押
2005-11-03
〔記者詹士弘/虎尾報導〕雲林地檢署1日兵分3路,帶回王基墉等3名疑似以黑函恐嚇勒
索縣長候選人的嫌犯,其中林順正與黃明賢當晚就以3萬元及5萬元交保;王基墉昨日則遭
聲押獲准,檢方表示,王基墉曾有恐嚇前科,為預防犯罪,才向地院聲請羈押。
雲林縣一縣長候選人傳遭黑函攻訐,並恐嚇勒索100萬元,前天檢調分別在虎尾、斗南、
斗六帶回王基墉、林順正及黃明賢3名涉嫌人,並查扣黑函文件及錄音帶等相關證物;惟
疑似被恐嚇的候選人則表示,並未接到恐嚇。地檢署表示,王基墉承認製作黑函文宣,但
否認有恐嚇取財的行為,但因王基墉曾有恐嚇前科,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規定,曾犯
恐嚇取財罪嫌者,可進行預防性羈押,所以聲押王基墉。
我會被恐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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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yeason : 附一下不自殺聲明阿 11/05 20:15
→ backfish : 垃圾 11/05 20:15
推 YJJ : 大家都會GOOGLE八 11/06 12:37
推 iloveyou4 : 候選人說沒受到恐嚇,當事人也否認有恐嚇行為,恐嚇 11/07 00:26
→ iloveyou4 : 這件事就不成立,然後就被預防性羈押了一個月,這 11/07 00:26
→ iloveyou4 : 本身就有問題,今天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重罪跟暴力 11/07 00:26
→ iloveyou4 : 犯罪才可以預防性羈押,試問黑函製作是犯了上面二 11/07 00:26
→ iloveyou4 : 件羈押條件中的那一條? 11/07 00:26
推 iloveyou4 : 就是因為不正當理由羈押人,事後他申請冤獄賠償,法 11/07 00:29
→ iloveyou4 : 院才會判賠不是嗎 11/07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