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CB : 你無聊歐!還上色=_= 08/14 22:39
我覺得你看不到一篇文章的重點
所以幫你做記號
增廣見聞跟道聽塗說是兩回事
好幾次不想吐槽你了
加油
※ 編輯: wu0u4 (1.170.93.235), 08/14/2016 23:39:07
→ TIPPK : 問看看蔡岳儒的助理有沒有意願幫忙? 08/15 00:41
噓 DICB : 老實說我也不想吐嘈你,只是在次提醒你你要嘛重點 08/15 11:38
→ DICB : 全上色,要嘛都不要上色...不然會被認為誤導鄉民: 08/15 11:38
→ DICB : 「並非2人之親朋好友,又不曾和方女見過面,無法得 08/15 11:38
→ DICB : 知其是否有離婚之意 」←這裡也上色好嘛! 08/15 11:38
推 Mieke : 我知道D大是善意提醒 不過還是要噓舊觀念跟錯字 08/15 12:09
→ Mieke : "再次" 再一次的意思 現在大家在再都不會分嗎? 08/15 12:10
噓 DICB : 如果要噓觀念我是覺得OK,但是要是噓錯別字這個我只 08/15 14:32
→ DICB : 能說你故意找碴,還有等你看過有些離婚雖然有方有保 08/15 14:32
→ DICB : 護令不代表真的錯在另一方,況且你非當事人,一直叫 08/15 14:32
→ DICB : 人離婚這樣蠻奇怪不是嗎? 08/15 14:32
噓 DICB : 是要依情況來判定,並非因為有方有保護令就胡亂挺, 08/15 14:36
→ DICB :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一個案例過??也是有警察鼓吹女 08/15 14:36
→ DICB : 方離婚,可是男方一直被女方語言長期亂指責,男方 08/15 14:36
→ DICB : 受不了開始語言暴力,女方就故意錄音申請保護令跟 08/15 14:36
→ DICB : 鼓吹的警察在一起,這也是有上新聞的案例之一!所以 08/15 14:36
→ DICB : 外人不知道最好別亂挺好嘛?! 08/15 14:36
噓 DICB : 所以其實我會保留勸和不勸離,因為外人無法得知一 08/15 14:38
→ DICB : 切就叫人離婚這樣好嗎? 08/15 14:38
→ Mieke : 不需要將個案拿來當全部 也許原原po真的有需要 08/15 15:41
→ Mieke : 難道樓上覺得錯字連篇也沒關係嗎? 08/15 15:42
→ DICB : 錯字連篇,我反問一下!ptt論壇是要考國文??還是怎 08/15 15:50
→ DICB : 樣?? 08/15 15:50
→ DICB : 再來並非只有這一個個案而已!所以外人不易插嘴或 08/15 15:51
→ DICB : 插手! 08/15 15:51
靠腰
被誤導別人的人說我誤導別人
你讓我想起一種同學
老師說在文章上畫重點 結果整篇文章都畫線的同學 哈
不能確認有無離婚之意很難懂?
跟你在那邊喊"不要找網友"是不同思維很難懂?
整篇重點根本不是網友很難懂?
算了 連國字意思都不太懂的
不想浪費我的時間教你
有空多看書好嗎?
※ 編輯: wu0u4 (1.170.93.235), 08/15/2016 22: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