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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nders320 (一飛沖天)》之銘言: : APP檢舉便民 斗六警接交通舉發30日破千 新聞寫那麼好聽,真相是很殘酷的 剛好禮拜天遇到一個違規停車的,我就用檢舉小幫手APP拍照檢舉 然後昨天收到的email回覆是寫這樣: http://i.imgur.com/bzcRRaP.png
本局全球資訊網於105年9月30日改版,本件請由雲林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民意廣場/檢舉 專區/檢舉交通違規-登入填寫檢舉資料,版面專人錄案管控便於民眾使用(本信箱不再受 理交通案件檢舉),謝謝! 白話文:三小APP吃屎啦,不去林爸的專頁檢舉,林爸才不受理啦幹 當然看到這種回覆就很不爽,查了法規回信回去:http://i.imgur.com/RHWVJC1.png
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652&p=7&f=6 摘自內政部網頁 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時應注意事項如下: 1、民眾以口頭、書面、電話或其他方式,向警察機關(含勤務單位以下同)檢舉違反道 路交通管理事件,各警察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並應逐案登記列管及立即派員查處; 口頭或電話方式檢舉案件,應另製作報案紀錄。 貴局有專門網頁受理檢舉,不應成為拒絕民眾以電子郵件檢舉之理由。謝謝 然後今天就收到回信:http://i.imgur.com/mpqJJ3a.png
您好: 本信箱目前是文書公務信箱(承辦人員不同),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已改版─交通違規檢舉專 區有專人錄案管控便於民眾使用,謝謝! 白話文:內政部了不起喔,這裡雲林啦,天高皇帝遠懂嗎, 反正不照我們規矩走就是不受理啦幹 當下我是懶得跟他吵,想說讓違規的車吃罰單比較重要, 所以就上那個專頁去看看,然後就看到非常狂的檢舉專頁 如圖: http://i.imgur.com/8XmqLxP.png
哇賽,檢舉人如果不提供他要求的所有個資,包含身份證字號在內 不好意思,沒辦法完成檢舉喔,啾咪 幹,最好檢舉違規停車還要提供身份證字號, 你怎麼不乾脆規定說民眾必須上傳身份證影本才能檢舉? 個資法都已經施行幾年了,最好中華民國法律還會腦殘到 規定民眾檢舉要提供身份證字號才能檢舉 火大去查了一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29 第20條: 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 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疑,說好的身份證字號呢?) 第23條: 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路主管或警察機 關應不予舉發: 三、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真相出來了,檢舉交通違規根本沒有強制檢舉人要提供個資,甚至匿名也可 所以強制要求檢舉民眾要提供身份證字號?哇,雲林縣交通警察隊真的94狂 檢舉違規的門檻居然設得比中央的交通部還高, 害我都懷疑雲林是不是早就獨立自治了 總之我已經寫信給縣長,讓他知道他管的部門有多狂,看後續怎樣再跟大家報告 至於那個什麼檢舉APP,其他縣市我是不知道啦,看來在雲林縣根本行不通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60.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nlin/M.1494295846.A.C8D.html
gutalic : 推一下 還要身分證字號有夠怪05/09 10:25
Mike9 : 縣長信箱回的你可能又要寫一篇05/09 10:41
放心,我會的
volksppt : 超狂的05/09 10:55
wu0u4 : 縣警局督察室啊 這看起來是:承辦人不是我我不管 05/09 10:58
xyz60012 : 大推05/09 11:29
wengi1205 : 讚啦 …05/09 11:43
※ 編輯: AntiPiece (111.82.60.111), 05/09/2017 11:58:26
dosomethnig : 推!!! 拜託你了 加油!!! 05/09 12:20
jorden : 不意外 05/09 12:32
ycsjay : 偉哉 05/09 12:43
x545566 : 偉哉雲林,一直覺得自己家鄉是不是獨立於台灣,沒有 05/09 13:01
x545566 : 法只有...... 05/09 13:01
cppwu : 支持你鬧大,看回應整個衙門就跟得了官癌一樣會領錢 05/09 13:48
cppwu : 不辦事 05/09 13:48
FECer : 投到NPA署長室看看 05/09 14:20
johnnyzz321 : 推 這官僚... 05/09 14:57
dave01 : 貼去八卦版 給妓者抄比較快 05/09 15:13
yihlin945 : 大推 05/09 15:16
kto0623 : 傳說某縣市的公務員跟別縣市領一樣錢 一樣職等 05/09 15:38
kto0623 : 但是跟別人比起來 事少離家近 還去大縣市拼什麼夢 05/09 15:38
kto0623 : 最好撈的就是在你家旁邊 還不快去考? 05/09 15:39
kto0623 : 什麼 你說公務員要砍年金了? 傻子才只領那死薪水 05/09 15:39
kto0623 : 政府都說了 要努力投資理財才會賺大錢阿 05/09 15:40
kto0623 : 至於是真是假我不知道 我只是個小勞工 05/09 15:41
maize21 : 推一下,想follow後續 05/09 16:13
okay1993 : 推 05/09 16:47
nagual : 推,一堆官僚 05/09 16:58
monicosn : 上次也進了網頁檢舉,要填一堆資料...真的很麻煩... 05/09 16:58
monicosn : 也擔心若個資被檢舉的對象知道不知道是否會有人身安 05/09 17:01
monicosn : 全的疑慮(被害妄想症發作中) 05/09 17:01
eno4022 : 以警察的素質,樓上你的擔心是對的 05/09 17:20
eno4022 : 輕微的情況,警察會打來勸說你別讓他們難做 05/09 17:20
eno4022 : 嚴重的情況,你出門被被檢舉人蓋布袋都不用覺得意外 05/09 17:21
bb2524481 : 不推不行 05/09 17:44
yl871015 : 雲林縣的檢舉系統只有 ""一個人""處理 05/09 18:17
naidier : 住址那欄寫警察交通隊住址即可,不用真寫自家住址,因 05/09 18:30
naidier : 為違規事實明確 警察就要依據事實開罰。 05/09 18:30
Dalaia : 好噁的雲縣交通隊 05/09 18:57
gzliu : 投書給蘋果。雲縣官警一直都比隔壁縣(彰,嘉)清幽 05/09 19:02
gzliu : 太多。 05/09 19:02
orion2487 : 太扯…垃圾app 05/09 19:03
eric513029 : 雲林有警察? 05/09 19:28
curran : 那請問提供一下身份證字號會怎樣嗎? 05/09 19:53
hydra78 : 樓上 這樣就確認身分了 05/09 20:21
hydra78 : 容易被查水錶 05/09 20:21
bilibo : 推推 加油 05/09 20:39
muner : 你一說 我還沒注意要寫身分鄭耶 不過上個月我成功 05/09 20:43
muner : 兩件 05/09 20:43
eno4022 : 個資的重要性在於可以鎖定你,進而產生法律效力 05/09 20:44
eno4022 : 簽過契約的人應該都知道最後要簽名,簽身份證字號 05/09 20:45
eno4022 : 跟地址 05/09 20:45
justdoit986 : 我猜警察是不敢得罪人吧 地方民代的壓力等等 唉 05/09 21:08
a75331 : 直接到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就好了 05/09 21:12
asdf159000 : 推 05/09 23:30
vincelala : 只能推了 05/09 23:46
CartoonMin : 檢舉到縣長信箱也只會給負責的承辦人回覆,不會是 05/10 03:13
CartoonMin : 縣長回覆 05/10 03:13
savagehead : 哈哈 05/10 07:26
whait7574 : 推 05/10 08:43
P1986625 : 從來只有民代關心罰單,沒聽過支持開罰的,你寫去 05/10 12:14
P1986625 : 縣長信箱總統信箱最後還不是轉回來同一個承辦人, 05/10 12:14
P1986625 : 還是支持你啦,加油 05/10 12:14
seaino0807 : 高調 太扯了 05/10 13:39
iphone55566 : 扯 05/10 19:41
ueu966 : 繼續努力,加油!我成功檢舉過,也是一番折騰 05/10 23:36
classmateda : 這篇要推 05/11 09:20
ss87316 : 高調 05/19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