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gbo : 建議直接送警局11/01 19:06
噓 motekaya : 要嘛 就不要撿 要撿就送警察局 不是帶回去貼在這邊11/01 21:54
→ motekaya : 如果人家調監視器 透過警察找到你 並不會因為有貼這11/01 21:55
→ motekaya : 篇就可以無罪 所以還是要小心一點11/01 21:55
→ motekaya : 因為一般人掉了重要東西 都是報警先調監視器 而不是11/01 21:57
→ motekaya : 來這個版看文章XD11/01 21:57
雖然我不知道單純掉了東西 究竟能不能調整路的監視器(失主應該不會知道自己哪時候
掉的)還是感謝你的建議 會送警局
不過正因為它可能是重要的 為了不被人踩爆踢爆碾爆就先撿起來 並覺得po上網被找到的
可能性較高 才這樣po文(還是警察局也有失物招領的網頁?)
以後再碰到這樣的東西肯定不會撿的 你放心
※ 編輯: believejoy (27.242.219.34 臺灣), 11/01/2021 22:59:03
→ snowcoat : 送警局很麻煩 沒空等的話建議無視11/02 11:25
真的 體會到了 超麻煩 至少需要預留一個小時做這件事…
※ 編輯: believejoy (27.242.219.34 臺灣), 11/02/2021 13:38:21
→ snowcoat : 我上次撿到錢包有感 但錢包貴+警局近 就送一下 11/02 13:39
→ motekaya : 有時候不小心 就變侵占罪了 還是小心點比較好 11/02 17:17
推 vita335 : 上次撿到零錢包送交派出所(之前幾次拾獲失物是給了 11/08 13:42
→ vita335 : 值班人員就能離開)。員警一開才發現裡面只有8元, 11/08 13:42
→ vita335 : 但花了半小時幫忙做筆錄。過程一直跟我說可以去對面 11/08 13:42
→ vita335 : 7-11把零錢捐掉(不做筆錄),但我擔心有侵占問題, 11/08 13:42
→ vita335 : 只好背孩子硬著頭皮做完筆錄 11/08 13:42
→ vita335 : 但撿到還是建議馬上拿去派出所,避免後續紛爭。新聞 11/08 13:44
→ vita335 : 上也有不少拾獲者反被遺失者告侵占的 11/08 13:44
→ snowcoat : 所以沒空 就當沒看到 真的 這年頭要先保護自己 11/08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