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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iaoa (不事生產)》之銘言: : 其實簽名檔在說的,就是這件事 : : 誰告訴你偷東西是壞事? 社會 : : 誰告訴你做壞事要受罰? 社會 : : 這些都不是世界的真理(nothing is true),是人自己編造出來的 : : 真正的自由是當你看穿這件事,認識到你可以為所欲為(everything is permitted), : : 並了解行為本身會有相應的後果,且你願意夠接受這樣後果 針對這個有點想法。 我想了解原PO對冒險的定義到什麼程度呢? 在人類的角度來說,我們生活的世界有許多的隨機性, 雖然所有的事情會發生幾乎都有其因果可循,但就人類的知識有限性來說近乎隨機。 因此人對自己所作決定所造成的影響,不見得都能客觀的計算。 我在此將我的想法分成兩部分來看。 第一,我想知道原PO對“冒險”的想法。 如果我沒有錯誤理解的話,原PO對“活該”的定義有很大一部分是取決於: “冒險獲得(相對小的)利益,而在失敗時應該承受其(相對大的)後果” 為了方便討論,我先解釋一下我自己對冒險的定義。 我認為人的行為要被稱作冒險,是以相對風險而論,而非絕對風險。 我以上班來說好了,出門上班基本上是具有交通事故的風險的, 在這個例子裡,風險是“交通事故”,利益是“生活所需的薪水”。 我相信在一般人的認知中,上班應該不能算是冒險行為, 原因之一是因為風險相對低,而且所換得的是生活的必須,屬於“不得不為”。 就好像草食動物要吃草也要承擔風險,但少有人會說是“冒險吃草”。 為了方便討論,我把搭大眾運輸遇到交通事故受傷的風險值定為5%, 而將騎摩托車的風險定為30% 假定有位騎士A為了自己的安全,而在騎車的時候選擇全罩式安全帽,也認真注意來車, 成功的將風險下降到20%。 而搭乘巴士的乘客B在車上都在用手機,不好好抓住把手,風險上升到15% 雖然騎士A在絕對風險上比較高, 可是在發生事故時,人們通常會覺得騎士A只是運氣不好。 而會覺得乘客B“活該”,他的行為是冒險。 這就是我說的相對風險,人們會覺得在做某些行為時承受相對原本大的風險是冒險, 但是被認為是冒險的行為,事實上卻並不都真的風險比較高。 所以對於原PO而言,怎樣才叫冒險呢? 第二個部分,就是我認為原PO在值不值得冒險這點上面需要有更詳細的描述。 一樣以上面的,出門上班的例子來說好了。 騎士C在颱風天出門,因為他要去上班。 騎士D在颱風天出門,因為他去看電影。 大多數人會說騎士D在冒不必要的風險,所以他出事是“活該”。 因為不值得冒險去看電影,但是冒險去上班是可接受的。 這時就有個問題出現了,冒一樣的險去獲得利益,有些利益會被稱作不值得的。 我曾以為這是和道德或社會觀感有關,像是看電影這種事是娛樂,工作是責任之類。 但我也注意到,儘管是違反社會觀感和道德之事,有些利益會被稱為值得。 像是有些人會說“為了小錢挺而走險去犯罪,不值得”, 但是在一些大規模的食安事件時又會說“無奸不成商”。 所以我認為對一般人來說,利益是和道德無絕對關係,而且是可以去抵消風險的。 因此對於原PO所說,為了享樂冒人身安全的風險,為什麼原PO會覺得不值得呢? 以上,歡迎大家提供想法,其實原PO提出的問題是很有深度的。 我認為像這種是否要冒險獲得利益的矛盾是存在基因中的, 原始的“戰或逃(Fight-or-flight response)”就是一種評斷風險做出反應的機制。 每個人對於風險能夠承受的程度不同,做出的決定也不同,我猜想應該沒有對錯之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43.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465647158.A.950.html ※ 編輯: retsnimle (1.160.243.227), 06/11/2016 20:13:33
skyviviema: 不過同樣為了上班的例子 是自己自願(而且賺來的錢並非 06/11 21:56
skyviviema: 是為了負擔家計或著其他責任) 還是因為雇主要求 06/11 21:56
skyviviema: 這兩者發生意外的觀感還是有差吧? 06/11 21:57
xiaoa: 這些我知道但爛得幫大家解釋,感謝你花這些篇幅幫我補充 06/11 22:08
xiaoa: 最後你提的問題我在討論串第5篇正文有提到。基本上就是價值 06/11 22:09
xiaoa: 觀的問題,我認為。所以至少對我來說人身安全比享樂貴重 06/11 22:11
xiaoa: 想一想人身安全比較重要但也不是無限大。我沒有實際評估過 06/11 22:18
Wengboyu: http://goo.gl/IvBllQ 被撿屍活該嗎? 朱家安 06/11 23:10
xiaoa: 樓上連結說得挺中肯的,跟我想法差不多,但有條理多了 XD 06/12 02:44
xiaoa: 不過他還是沒有解答我的疑問. 活該嗎? 他最後是推到要犧牲 06/12 02:44
xiaoa: 女性的自由這件事上面. 06/12 02:45
xiaoa: 但我很好奇, 我認為要犧牲的只是不要在公眾場合喝到爛醉 06/12 02:46
xiaoa: 喝到爛醉本來就不是一件特別好的事,失態又傷身 06/12 02:47
xiaoa: 為什麼不能犧牲掉? 06/12 02:47
xiaoa: PS: 我認為在信任的朋友家喝到爛醉,招致強姦,並不活該 06/12 02:49
xiaoa: 差別是公眾場合可能存在不守法、不守道德的陌生人 06/12 02:50
souldragon: 樓上 根據統計 性侵案件大部分都是認識的人非陌生人 06/13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