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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ngboyu ( )》之銘言: : 「活該」的定義可能需要在被重新定義,或者用另外一個詞來討論 : 我對會出現「活該」這主觀感受的定義是這樣: : 在人類的社會中,違反一般社會大眾所共同認知的規範,並承受其行為應得的後果 : 這與行為的風險大小無關,後果不管是大是小,都會讓人感覺到「活該」 : 你冒極小的風險,為獲取極大的利益,卻失敗了 : 你冒極大的風險,為獲取很小的利益,卻失敗了 : (或者其他兩種套用,小風險小利益和大風險大利益) : 這是價值判斷問題 : 單純以這兩個來談,你的主觀感受是「活該」還是感覺「不值得」? : 為什麼你的例子會有讓人覺得「活該」 : 是因為B沒有遵守一般大眾認為搭公共交通應遵守的規矩,而A有 : 所以都出意外時,你會認為B活該,而不是因為風險和利益大小的價值判斷問題 : 我認為是這樣的原因 我個人不認為“社會規範”是一件事情被稱為活該的原因,至少不會是唯一原因。 重新閱讀了一次前面的各篇文章,我試著找了一下大家對活該的最大公約數: “當受害者是因為○○○○的原因而導致受害, 則我們可以說受害者對自己受害有一定程度的責任, 而若導致的損害不過分,可被視為是適當的教訓而不需被同情。” 其中除了○○○○可以被填入每個人不同的定義外, 其餘上色的部分每個人覺得適當的程度也不一。 但能夠被稱為活該的共同點,就在於“受害者自己的責任”這一段。 我先說我的想法,我認為○○○○要填入的是: “將自身曝露在已知,而且以當事人的能力可輕易避免的危險中卻不做防備” 簡單來說,我認為在當事人已知危險,而且當事人有能力去避免的情況下, 還不做防備者是有著“心存僥倖”的心態。 為了方便討論,以下皆以“心存僥倖”來描述我前述的定義。 我認為“心存僥倖”,覺得“自己不會這麼倒霉”的受害者 可以很理所當然的稱之為活該。 有點類似xiaoa所說的“有可以選擇的餘地”的狀態,但沒有那麼強烈, 畢竟受限於人類本身的知識局限,我不認為每個人對風險都能有客觀的評價, 因此我只強調“心存僥倖”的心態。 換言之,以我前文所說的例子來看, 想要避免危險發生但失敗的機車騎士不會被我稱作活該, 原因是他已經在他的知識和能力範圍作出防備。 而在車上滑手機的乘客就要分開看, 若是他沒有搭過公車,或是沒有想到過搭公車也有可能會有意外, (像是從不知道緊急剎車時手機可能噴掉,或是自己跌倒之類) 在此他就是“無知”者,不了解風險的存在。 雖然有些人覺得他活該,但基本上我不會說他是真的活該,只是我不會多同情。 但若公車上已經有寫說“請握緊把手以免危險”,或是有人提醒過他, 甚至他之前就有因為這樣弄壞過手機,還是繼續這樣的行為, 那以“心存僥倖”規則就是毋庸置疑的活該。 就像是沒有人會稱在捷運上被砍傷的人活該,因為這是屬於“未知的風險”, 但若是去治安明顯不好的國家旅行(例如ISIS)用相同態度而出現類似意外, 可能很多人在同情之餘也會暗暗的覺得他活該。 因此在我自身的觀念來說,活該與否不完全需要以社會規範為基準, 但就算要用我的標準來決定,我也承認社會規範是有關係的。 像是社會規範或氛圍會影響人們判讀風險, 以坐博愛座為例,在大眾運輸系統上明明博愛座是空的還是選擇不坐的人很多, 基本上就是社會的氛圍讓人覺得坐博愛座會有被“糾正”的風險。 所以就算真的有需求(但是並非懷孕、受傷這種明顯看得出來的需要), 坐博愛座本身也是符合規定,還是很多人不坐。 甚至坐了之後沒有及時讓座而被PO上網罵說沒有公德心之後, 也會有人說這是“活該”被罵。 而相反的例子也有,像是在一些時候會有“大家都在紅燈右轉”的事情發生。 在這樣的情況就是當下的氛圍讓人把風險的判斷降低了, “大家都這樣做,應該沒關係吧”,是一種集體的心存僥倖。 在這樣的狀況當然被開單理應是活該,畢竟紅燈右轉是違反規則的, 但是許多人可能不覺得這樣是活該,而是“被開單很倒霉”。 試想,如果有人把上述被開單的行為PO在臉書討拍, 是不是應該有很多人回文拍拍,說你怎麼那麼倒霉;事實上,會說活該的很可能反倒少。 這也表示社會的“規則”不是我們判斷風險的唯一原則, 只能說它們會影響我們對風險的認知。 雖然我也必須承認一點,那就是以上這些單純是我自己給自己的標準: 在台灣,社會觀感比個人實質需要、法律規範和邏輯更影響我們的判斷。 所以Wengboyu你所說的可能會比較接近現在的社會狀況,某些方面講起來很讓人難過。 就好像還是有很多人會覺得八仙塵爆的傷者是活該, 因為“去參加PARTY”這件事情違反部分人認為的社會觀感, 如果今天是“讀書會塵爆”、“駕訓班塵爆”、“煮火鍋塵爆”, 他們就不會這麼覺得了。 這其實是完全沒有道理的,但卻是很多人的直覺判斷。 : 客觀理性來說 : 颱風天出門都是冒著生命危險(大風險),而上班和看電影都是極小的利益 : 為了上班或看電影出門,都完全不值得冒生命危險 : 這裡若純粹談價值是這樣,你同意嗎? : 在我看來,這兩者都是為了小利益(娛樂或一天的收入等)冒不必要的風險(生命危險) : 顯然風險遠遠大於可帶來的利益,不管是看電影或上班,這是價值判斷問題 : 只是社會共識認為上班是可被接受的理由,但是「不值得」(沒有這價值) : 而看電影不是,颱風天出門發生意外,除了「不值得」也「活該」 : 不過這邊就要來討論社會共識中哪些理由是可被接受的了 : 如果是颱風天去統一超商買東西吃,結果發生意外呢? : 這就可能會有很多感受上的不同,看你這麼去看這事情 : 違反社會觀感和道德,有些利益會被稱為值得 : 那只是在判斷是否值得(價值判斷),只牽涉機率、利益及可能承擔的後果 : 但若談到失敗後,承擔的後果就會有不同的評論 : 那就是社會觀感或道德觀的判斷,「活該」或者情有可緣等等之類的感受 : 「為了小錢鋌而走險去犯罪」,你沒有提到後果,所以只能說「不值得」 : 也沒有活不活該的問題,「無奸不成商」也一樣 我覺得這部分Wengboyu你說得沒錯,就是在相等風險下, 冒險的價值是否符合這點很受社會影響。 應該說,受到那些說別人活該的旁觀者的價值觀影響。 在許多狀況下,受害人自己覺得是否值得其實不重要。 就好像對於獨自徒步穿越南極的探險家來說, 他認為這是值得冒險的成就。 但在他罹難後便失去話語權,是否值得是否活該都取決於旁觀者。 即便是成功生還但是因為凍傷失去肢體的一些探險家, 他們自己的想法也不能改變其他人去說他們的犧牲是否活該。 這邊所說的例子尚且都是符合社會觀感的,卻也有兩極評價, 更不要說違反社會觀感的利益了。 也許吸毒所獲得的快感真的足夠犧牲前途和人生去換也值得, 但似乎當事人所獲得的價值不妨礙被社會稱為活該? 我想我需要再思考。 我似乎把當事人是否覺得值得,和其他人能否說他不值得混在一起, 這兩件事好像是該分開來看。 這樣來說,追求的利益是否值得的概念是純粹只受到社會性影響的事, 而且似乎和我前述所說的是否活該無關。 但我還是覺得在對自我的要求來說, “評斷風險的時候以社會觀感為出發”和, “評論別人時以社會觀感為出發”都不是很好。 畢竟社會觀感是一種模糊而且會隨時間變化的概念, 應該更以實際造成的影響和理性來判斷。 有點類似我無法要求其他人如何來評論我, 但我不需要總是以他人觀感作為判斷的依據, 而是盡可能理性客觀的去判斷所需承擔的責任。 就像xiaoa所說的,對自由的定義,聖經上也有類似的說法: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換言之就是每件事都有其後果,我們應該去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 這對我們這一代人來說可能是一種很陌生的概念, 畢竟我們的教育有點過分的強調“某些事不行做”, 像是弟子規裡都叫我們勿輕言、勿輕傳、勿輕諾,只是叫我們“迴避錯誤”。 在成長過程中也不讓孩子自己做決定,自己從錯誤中學習, 學習承擔自己決定的責任,才會有“心存僥倖”的習慣養成。 好像有點扯遠了。 : Fight or flight 這是非常基礎的壓力生理反應,沒有牽涉到很複雜的決策問題 : 在面對壓力源的當下,你要選擇應對或者逃避,沒有價值或對錯判斷問題 : 當你沒辦法承受壓力就選擇逃跑,反之則進行反擊應對,就只是這樣的一個機制 : 應該說就是因為我們大腦存在風險與利益的競爭 : 才讓我們可以繁衍下來 其實我只是想要表達的是,風險和利益間的競爭並非是人類社會的產物, 而是更基本的東西,更加自然的東西。 當然這也是要支持我前面所提的論點。 最後再完整描述一次我的論點。 我認為理想狀態下,應該以當事人是否“心存僥倖”作為是否活該的依據, 而非其冒的絕對風險和所追求的利益是否值得。 社會觀感是影響我們判斷的因素,但不應成為唯一的因素。 -- 打這個比想像中花時間啊,我之後還是會盡力討論, 但可能沒辦法短時間內回這麼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57.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465731801.A.516.html ※ 編輯: retsnimle (36.225.57.185), 06/12/2016 20:14:42 ※ 編輯: retsnimle (36.225.57.185), 06/12/2016 20:15:13 ※ 編輯: retsnimle (36.225.57.185), 06/12/2016 21: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