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kyviviema: 你這邊回文的部分跟我想講的部分我覺得已經平行了 06/12 23:45
→ skyviviema: 我個人感覺你的回答並不是我想要表達的核心 但是我並 06/12 23:45
→ skyviviema: 不是很想再用回文的方式回應你(因為感覺開始會因為平 06/12 23:46
→ skyviviema: 行 只是為了澄清而回一些不是很重要的訊息 06/12 23:46
→ skyviviema: 這邊我只先說我認同"爛醉被性侵 應該會發生"這句話 06/12 23:48
→ skyviviema: 可是我不認同"活該" "理所當然"是上句的同義詞 06/12 23:49
→ skyviviema: "不負責任保護好自己而自食惡果"叫疏忽也好 大意也好 06/12 23:50
→ skyviviema: 但不是"活該" 06/12 23:50
→ skyviviema: 計程車那邊我的意思是訂在計程車這個"場所"發生性侵案 06/12 23:52
→ skyviviema: 件的案例 是什麼樣的條件機率會比較高 06/12 23:54
→ skyviviema: 跟你舉例在夜店這個場所 什麼樣的條件比較容易被性侵 06/12 23:56
→ skyviviema: 是一樣的 但這裡的回應我看不太懂你理解的方向 06/12 23:56
→ xiaoa: 不負責任而自食惡果 叫疏忽大意,不是活該? 我也只想回這句 06/13 00:17
→ skyviviema: 所以這不就又繞回了"活該"的定義嗎? 06/13 00:19
→ skyviviema: 在我觀念裡的"活該" 就是這件事情發生得很應該 是一種 06/13 00:21
→ skyviviema: 報應 如果你的活該定義不是這樣的話 你要我認同你的活 06/13 00:22
→ skyviviema: 該永遠都只會平行 06/13 00:22
→ xiaoa: 你這樣說,我們對活該的定義是一樣的喔 06/13 00:44
→ xiaoa: 所以問題在於什麼情況下你認為是不是報應 06/13 00:44
→ xiaoa: 所以我還是想問 不負責任而自食惡果 為什麼不是活該? 06/13 00:45
→ skyviviema: 我先說我這邊講的"不負責任而自食惡果"不是活該是指 06/13 00:50
→ skyviviema: 被性侵這件事(其他的例子不一定) 06/13 00:51
→ skyviviema: 雖然你說性侵者必然存在 但無論這個世界是不是必然有 06/13 00:56
→ skyviviema: 性侵者 我們的社會普遍價值觀認為性侵者"不該"存在 06/13 00:57
→ skyviviema: 既然我都認為性侵者不該存在了 又怎麼會認同性侵對受 06/13 00:58
→ skyviviema: 害者來說是"應得的報應"? 06/13 00:58
→ skyviviema: 受害者遭受的是社會普遍認為"本來就不應該存在"的事啊 06/13 01:00
→ skyviviema: 就算性侵者坐牢被其他牢友性侵 我還是會覺得不應該啊 06/13 01:02
→ skyviviema: 還有 我認為當我們說一件事情活該的時候 有時就等於是 06/13 01:04
→ skyviviema: "默許"這件事情的發生 就算邏輯有誤但一般人誰講邏輯? 06/13 01:07
性侵者不該存在,卻實際存在
這是我的想法的核心
因此我才會我認為 保護自己的責任 和 不去性侵犯他人的責任
是分開的,所以前面才會提到 不是你錯了,我就對了 的問題
我說的活該並不是免去 不去性侵犯他人的責任
我說的活該是指 失敗的對自己施於一定程度的保護(當然,成本相對風險來說要是很低的)
招致傷害,人要對這個結果負責
我相信你會認同 自己招致(未牽涉到他人)的惡果自己要負責任
但為什麼你會認為有他人參與時,自己就可以"完全免責"?
特別是當參與者有不道德、或違法行為
(連保護自己的責任都免了? 這也是一個你錯了,我就對了謬誤啊!)
或者你是認為若只是需要負半責,那就不叫活該,該負全責的才叫活該?
※ 編輯: xiaoa (203.106.156.140), 06/13/2016 01:48:24
推 skyviviema: 因為那是別人加害於他 而非自己的行為直接造成的 06/13 02:23
→ skyviviema: 而且我有說完全免責嗎? 前面我不是說他應該要負起沒保 06/13 02:24
→ skyviviema: 護好自己的責任? 而實踐那個責任的方式是學會保護自己 06/13 02:25
→ skyviviema: 至於承受的部分我想應該是"不被他人同情"、"不該怪罪 06/13 02:26
→ skyviviema: 社會沒保護好他" 而非性侵這件事 06/13 02:26
→ skyviviema: 明明就沒有人說受害者不用負責 但問題在於該負責什麼 06/13 02:29
→ skyviviema: 恐怕和你沒有共識 我也可以不要再重複了嗎 06/13 02:29
→ xiaoa: 半責就不是活該的意思,ok,了解 06/13 08:44
→ xiaoa: 真要講,這又要回到濫交得性病的問題上了,算了 06/13 08:46
→ hermitwhite: 在「負責」的「必須承擔損失」意義下,受害者實然地 06/13 10:16
→ hermitwhite: 不可能完全免責,因為他已經承受了不可逆的損失。 06/13 10:16
→ skyviviema: 我覺得根本不是半責還是全責才活該 06/13 11:17
→ skyviviema: 第一個 我們要先分清楚在一個事件中所謂的"負責"到底 06/13 11:18
→ skyviviema: 要負的責是什麼 而不是聽到"受害者也該負責"就高潮說 06/13 11:20
→ skyviviema: 哈哈哈所以受害者不就是活該 06/13 11:21
→ skyviviema: 性侵案件當中 受害者該負的責是什麼 上面已經說了 06/13 11:22
或許高潮的是你自己?
現在的情況是 潛在受害者"沒負責任保護自己"
你說潛在受害者的責任是保護自己,這不是鬼打牆嗎?
他已經不負責任的放任自己了,又要負責任保護自己是怎樣?
→ skyviviema: 但性侵這個事件的主導權完全在於性侵者 關於這件事情 06/13 11:24
→ skyviviema: 當然要負起所有的責任 xiaoa所謂的半責無論在性侵還是 06/13 11:26
→ skyviviema: 不戴套性交得病都說不通 這兩個事件的責任並不是像兩 06/13 11:27
→ skyviviema: 個人一起闖禍打破一個花瓶 所以賠償花瓶的責任是由兩 06/13 11:28
→ skyviviema: 個人分擔 爛醉的性侵案件中分別有不同的責任 06/13 11:29
→ skyviviema: 濫交不戴套 要不要進行無戴套行為的決定權終究由自己 06/13 11:32
→ skyviviema: 掌握 責任當然全在自己身上 而不是因為有兩個人進行一 06/13 11:33
→ skyviviema: 個行為 所以責任就可以剖半 06/13 11:33
→ skyviviema: 而兩個人闖禍打破一個物體 這個例子雖然賠償責任分半 06/13 11:35
→ skyviviema: 但被懲罰你還是會覺得兩個人都是活該 06/13 11:35
把花瓶擺在一個很容易被撞倒的地方,結果被另一個人故意撞倒
誰的責任?
※ 編輯: xiaoa (203.106.157.239), 06/15/2016 23:15:52
推 skyviviema: 我明明就還有說 除了要負起學會保護自己的責任 06/16 10:54
→ skyviviema: 他還必須承擔"不太被同情"、"無法把自己的受害怪罪社 06/16 10:55
→ skyviviema: 會制度沒保護好他"等等 06/16 10:55
你刻意避開了道德責任
不過,光是不太被同情,就已經是會"活該"出現的原因了啊
→ skyviviema: 然後花瓶的例子 放在容易撞倒的地方你就可以故意去撞 06/16 10:55
→ skyviviema: 倒嗎? 如果是故意的當然還是撞倒的人的問題啊 06/16 10:56
→ skyviviema: 你這個例子剛剛好說明了性侵者的惡質心態 明明是經過 06/16 10:57
→ skyviviema: 自我意志決定要去犯案(故意打破花瓶) 卻還找藉口說誰 06/16 10:57
→ skyviviema: 叫他要引誘我(放在容易打破的地方) 06/16 10:58
→ skyviviema: 然後對於放在容易撞倒的地方的人來說好了 如果證明真 06/16 11:00
→ skyviviema: 的是因為放在容易撞倒的地方所以"不小心"被人打破 06/16 11:00
→ skyviviema: 那責任就是把花瓶放在那邊的人 06/16 11:01
→ skyviviema: 只不過這個例子用在性侵上完全說不同 因為"不小心"去 06/16 11:01
→ skyviviema: 性侵這種事情 06/16 11:01
→ skyviviema: 是說不通的 06/16 11:04
只能說souldragon在討論串的第一篇回文太一針見血了
我已經明白你的意思了
※ 編輯: xiaoa (1.9.100.245), 06/16/2016 12:22:32
推 skyviviema: 道德責任? 我倒想知道爛醉被性侵的受害者有什麼道德 06/16 14:56
→ skyviviema: 責任了? 06/16 14:56
→ skyviviema: 老實說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明白我的意思 06/16 14:57
→ skyviviema: 但是我真的越來越搞不懂你想表達什麼是真的 06/16 14:58
→ skyviviema: 你不同情對方 也不代表等於你認為對方應該受害 06/16 14:58
→ skyviviema: 像我對於性侵者在獄中被性侵絕對不會抱著同情 但我也 06/16 14:58
我倒是相反
→ skyviviema: 不會認為他就應該被性侵 06/16 14:59
我從來沒說過誰應該被侵犯,即使是在喝爛醉這件事上
我最少說了三次,但你似乎一直無法理解
你大概也不想理解了吧 end
→ skyviviema: 在我看來 你把太多應該分開來看待的概念混在一起 06/16 15:01
→ skyviviema: 然後就想通通用"活該"來定論 06/16 15:02
※ 編輯: xiaoa (203.106.156.149), 06/17/2016 02:39:51
推 skyviviema: 你知道為什麼我會說我越來越看不懂你在說什麼嗎? 06/17 09:44
→ skyviviema: 因為你之前說你只是覺得"應該會發生性侵"而非應該被 06/17 09:44
→ skyviviema: 性侵 但上面推文又認同活該是帶有"發生得很應該"、 06/17 09:46
→ skyviviema: "報應的意味" 06/17 09:46
→ skyviviema: 綜合你的說法就是"他雖然不應該被性侵,但是性侵是他 06/17 09:48
→ skyviviema: 應得的結果、是一種報應" 你真的不覺得這個句子有點 06/17 09:48
→ skyviviema: 矛盾? 06/17 09:50
應然和實然的差別
不應該被強暴是應然
應該會被強暴是實然(然後借用一下莫非定律,事情就發生了)
清楚了嗎?
→ skyviviema: 然後我真的很想知道你所謂的道德責任是什麼? 06/17 09:51
有些文化圈喝酒是禁止的
講禮儀,我們也不該讓自己喝醉失態
但誰在乎這些? 特別是與強暴這種事情對比
但為什麼會有這種道德規範?
之前討論過了,其實從酒醉後可能引發的問題那邊"分攤"到的責任
→ skyviviema: 如果你覺得我沒有理解你的說法 其實就是因為"活該"一 06/17 09:55
→ skyviviema: 詞的爭議之處 下篇hermitwhite說的沒有錯 但是這一篇 06/17 09:56
→ skyviviema: 你給我的回應卻彷彿一直在逼迫我認同爛醉性侵就是活該 06/17 09:57
→ skyviviema: 可是對我來說 活該就是帶有"這個人應該被這樣對待"的 06/17 09:58
→ skyviviema: 意思 所以這部分大概是沒有交集 06/17 09:59
→ skyviviema: 只不過我現在回頭看看到底一件事情活不活該要怎麼判斷 06/17 10:02
→ skyviviema: 看來我最初的例子真的無法免責,工具人真的有夠活該的 06/17 10:02
※ 編輯: xiaoa (1.9.100.40), 06/19/2016 02: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