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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ngboyu ( )》之銘言: : 如果您有任何的立場,麻煩您請提出任何的研究引述 : 或者是任何法律人士、國內外國家釋憲、影片及書籍等等的根據 : 否則這樣討論根本沒有任何意義,也只是徒然引起其他人反感 : 我也奉勸其他人不需要參與、回應、或評論這無謂且浪費時間的討論 : 我不知道您是什麼身分 : 可以恣意評斷一個政治哲學的法學教授不懂法律,或說人沒看書 : 就算我不完全同意桑德爾的所有主張,也不至於說他不懂法律 1. 桑德爾教的是政治哲學 不是法學教授 連這都搞不清楚?? 2. 他線上課程是哲學通識 討論請勿把馮京當馬涼 雞同鴨講 : 2、3條已經明確的說明,台北律師公會作為全國近半數律師的代表發出聲明 : 認為婚姻屬憲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權,且同婚應屬民法範圍內 : 認定公投第10和12案有牴觸憲法之疑 民法的婚姻定義是1男1女及1對1 不符合這個定義自然即非婚姻 這是經過之前的大法官認證過的 "具有維護人倫秩序及教養子女等社會性功能" 非立法之恣意 如果你看不懂中文 可以去請教別人 但不要只會找同溫層 專家也有自己的偏好和利益 他們的偏好和利益並沒有比普通人高明 偏好和利益是所謂的政治正確 和專業知識還真的沒什麼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67.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559635308.A.7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