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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之銘言: : ※ 引述《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之銘言: : : 推 daze: 2019年已修法廢除「業務過失」。 01/01 18:07 : : 推 daze: 如果是同一事件,上限就是判到5年了。 01/01 18:13 : : → daze: 是說過失致死也很少判到上限。 01/01 18:15 : 你講到重點啦 舊法的過失致死是2年以下 業務過失致死5年以下 : 廢除了才全部變成5年以下 所以實際上是加重 業務過失還是一樣 : : 推 daze: 詐欺跟過失致死都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查一下法條很難嗎? 01/02 12:44 : : → daze: 詐欺是故意犯罪,惡性比過失犯罪高,很奇怪嗎? 01/02 12:45 : : 推 daze: @gamer 的確。也有看到撞死2人,判10個月加緩刑3年的。 01/02 12:52 : 顯然你以為廢除業務過失是減輕 事實上不是如此 然而並不是。 「業務過失致死」這條罪名對醫師實在是太重要了 我也不是今年才開始關注相關法律 還不至於搞不清楚修法是修了什麼 修法廢除「業務過失」是因為業務過失這個概念一直存在很多爭議 拿掉這個概念之後 法官仍然可以審酌過失行為人的各種樣態來裁量 但不必一定要探討是否是「業務過失」或加重「業務過失」的處罰 醫師希望廢除「業務過失」當然是更希望降低刑度到跟普通過失相當 最後變成把普通過失的刑度拉上來 雖然不完全滿意,但至少比較公平 -- So stand by your glasses steady, Here’s good luck to the man in the sky, Here’s a toast to the dead already, Three cheers for the next man to di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31.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609664724.A.7B8.html ※ 編輯: daze (114.40.31.188 臺灣), 01/03/2021 17:16:20
souldragon: "詐欺是故意犯罪 惡性比過失犯罪高" 所以你只看動機? 01/03 18:11
souldragon: 死了一條命比不上詐欺 法律上的法益人命第一 沒讀過? 01/03 18:12
souldragon: 可小芹詐個包包錢 刑度比一般過失致死還高 公平在哪? 01/03 18:13
我想你的觀點與大多數人並不相同
gamer: 啊事實就是刑法故意犯的罪行就比較嚴重啦,你在那邊自以為 01/03 18:23
gamer: 是的人命法益最高就只有你主張而已。 01/03 18:23
souldragon: 樓上被打臉打到趴 還敢出來 笑死 01/03 18:23
souldragon: 蔡英文假博士真作票 我是詳細查過 等著被打臉吧 01/03 18:25
你或許是覺得蔡總統不會告你吧...
gamer: 樓上阿Q精神勝利法的造詣真的警人,不如你先舉個過失致死判 01/03 18:26
gamer: 十年的案例來給看一下 01/03 18:26
gamer: 我倒是可以找出一堆2年以下的案例來讓你打臉我 01/03 18:27
souldragon: 沒重判是因為法官注重當事人的民事補償 和惡性有何關 01/03 18:30
souldragon: 法官放棄應報論 轉攻補償論 如果當事人賠不起會怎樣? 01/03 18:31
souldragon: 就給你重判了 因為受害者無法受到補償 重判是唯一補償 01/03 18:31
未和解通常會判比較重 但比如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9 年交訴字第 28 號刑事判決 撞死人未和解,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 上訴高等法院期間和解 高等法院追加 緩刑2年 實務上 對車禍過失致死的判決大概還是落在一年以內居多 有和解的通常會緩刑或得易科罰金 未能和解的也未必一定會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
gamer: 不用說這麼多啦,不是十年以上很輕易,來一件就好啦,很輕 01/03 18:41
gamer: 易連一件都找不到? 01/03 18:41
souldragon: 樓上被打臉二次沒法拗了 當事人不想賠保證法官就重判 01/03 18:44
gamer: 說好的案例呢? 01/03 19:54
※ 編輯: daze (114.40.31.188 臺灣), 01/03/2021 21:24:41
souldragon: 假博士案之所以被壓著 主是姓蔡的竊得了總統 了解? 01/03 22:42
souldragon: 邏輯和法官不在刑事重判 是想當事人執行民事補償一樣 01/03 22:43
souldragon: 只要當事人拒絕賠償 沒錢要命一條 法官只剩重判這手段 01/03 22:44
souldragon: 看不懂背後的脈絡 只依結果在嘴 別人根本懶得回你 01/03 22:47
gamer: 重判在哪啦?判決號拿出來啦。 01/03 23:05
或許還停留在2020年1月11號吧... ※ 編輯: daze (114.40.31.188 臺灣), 01/03/2021 23:09:59
gamer: 大概也時間停止了 01/03 23:17
souldragon: 舊法過失致死2年都不知道 假博士當然也不知 程度太差 01/03 23:41
souldragon: 只會孤狗看到什麼嘴什麼 要求查證脈絡的確是強人所難 01/03 23:43
gamer: 除了你以外,沒人不知道過失致死舊法只有兩年,最開始講說 01/04 01:04
gamer: 過失致死是重罪的就只有你而已。自己講過什麼都不記得的話 01/04 01:04
gamer: 最好去看一下記憶力衰退門診。 01/04 01:05
souldragon: 樓上就不知道啊 還在嗆哪來的二年?笑死 有夠難看的 01/04 13:23
souldragon: 又不是修法10年 才修法沒多久 難怪不會查37年的假博士 01/04 13:25
gamer: 現在又變又不是修法10年,是誰先說10年以上很輕易的?先鬼 01/04 16:11
gamer: 扯2年判太輕,又來硬凹說自己講的是舊法,然後以為別人跟你 01/04 16:11
gamer: 一樣健忘,牽拖我不知道舊法,這種黑龍繞桌的功力,只能佩 01/04 16:11
gamer: 服 01/04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