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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去查詢選罷法65條 第3項 除執行公務外,任何人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 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單純好奇帶開機的手機拿著選票去小框框裡蓋章 是會影響什麼事情嗎?? -- 我就是任性~ 我就是孩子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52.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705160201.A.105.html
gamer: 買票的人會要人家拍下投誰的照片給他看 01/14 00:55
gamer: 早年地方樁腳都會有所謂監票的行為,這個監票不是看有沒有 01/14 00:56
gamer: 作票,是去看收錢的人有沒有去投票 01/14 00:57
Ebergies: 樓上正解 01/14 15:52
demonny: 原來是這樣 感恩 3Q~ 01/14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