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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上個月底上班途中出了點小車禍, 還在等30天裁決結果, 當時我騎車,對方開車, 地點是發生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 我在幹道上騎車直行,突有一小轎車從右方竄出, 閃避不及,不慎撞上對方後座車門,當下立即報警處理, 對方車門凹陷,把手破損;我的機車車頭幾乎全毀 對方毫髮無傷;我肋骨裂了一根 但警察說一切等30天後裁決結果。 目前已跟對方達成不算協議的協議, 就是等初步裁決結果出來後,再來判斷賠償歸咎跟費用, 對方也已先跟我報告他的汽車維修費用。 想問一下版上的朋友,這樣的車禍狀況,是對方較有利,還是我方呢? 而我本身沒保險,機車也只有強制險,目前只有申請職災的就醫補助而已, 我應該還可以做什麼對自己較有幫助的事嗎? 另外接下來我應該注意什麼嗎?特別是在跟對方談賠償時,為維護自身權益著想。 謝謝! 以下為很爛的車禍示意圖: │ │ │ │ │ │ │ │ │ │ ───────────┘ └──────────── ▏停 ←─他 ▏ 支道 ↑ │ ───────────┐ 我 ┌──────────── │ ▁▁│ │ │ │ 幹 │ │ 道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53.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61403550.A.E27.html ※ 編輯: n3n3phph (60.251.53.35), 04/23/2016 17:26:53
greg7575: 看你筆錄怎麼寫,對方肇責可能零到十趴不等 04/23 17:50
greg7575: 畢竟是你撞他,又撞他的後座門。 04/23 17:51
greg7575: 抱歉,怎麼看都覺得你輸 04/23 17:53
Schottky: 對方可能有過失傷害的刑責 04/23 17:58
if4: 不...支道要讓幹道 04/23 17:59
leptoneta: 雙方的車速可能會影響你負責的比例 04/23 18:37
panex0845: 支道要讓幹道 但雙方經無號誌之路口都應減速 對方已經 04/23 19:37
panex0845: 駕駛到路中央又何能讓幹道車輛先行 04/23 19:39
medama: 支道要讓幹道 這跟後座車門無關 04/23 19:56
medama: 而且機車駕駛有受傷 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04/23 19:57
kobevin: 不管怎樣趕快去保個第三人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04/23 20:04
greg7575: 對啦對啦。快告他。科科 04/23 22:27
n3n3phph: 哎,車禍真的不好處理,感謝各位意見! 04/23 23:53
kobevin: 既然你說你有受傷那就會有醫療費用,單據要保留。還有生 04/24 02:57
kobevin: 活上產生的必須支出,像往返醫院的交通費,以及你修車的 04/24 02:57
kobevin: 估價都要有單據以利判決出來可以追討...很多啦,包括你薪 04/24 02:57
kobevin: 資損失也可以 04/24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