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xtab019: 你先去看網站條約規範怎寫 06/04 14:49
網站只有寫 消費者的規範,沒寫業者的!
※ 編輯: Jichang (210.71.217.251), 06/04/2016 15:17:26
推 APM99: 別去那網站阿 聽起來就是人工訂房 06/04 15:33
→ APM99: 跟你自己打電話去訂 有什麼兩樣
06/04 15:34
不會啦,這種網站還是滿好用的,至少可以一次搜尋出哪些有空房,價位多少
推 if4: 我也這麼覺得...甚至還有一點詐騙成分 06/04 15:38
→ Contrast: 是哪個網站啊? 06/04 16:24
這不是本文重點 ... 哈!!
→ einard666: 這叫不可歸責 所以他本來就不需要賠償你 06/04 16:44
→ einard666: 沒訂到房又不是他忘了訂 而是他訂了卻沒有 兩者有差異 06/04 16:45
→ einard666: 至於這跟自己打電話有啥差別 因為飯店會留房間給訂房網 06/04 16:49
推 nadoka: 購物網站也是一樣啊,訂單成立不代表有貨給你,帝王條款保 06/04 17:13
→ nadoka: 留出貨權利 06/04 17:13
→ nadoka: 只能說不爽不要用XD 06/04 17:13
他是回傳 訂房成功 ... 不是訂單處理中,或是接洽中,或是代訂中
( CTrip 網站 下單後 的狀態就是 訂單處理中,接洽後,在回覆是否訂房成功 )
也就是 消費者與訂房業者的契約已成立 ,但是 訂房業者與飯店之間的問題
導致於 訂房業者無法提供承諾的商品給消費者??
也就是說,整件事情是
你已經跟我簽約了 訂金也收了 承諾要給我商品
但是你跟原料業者之間的問題 造成你無法 提供我們簽約的產品給我
→ MELOEX: 另外要求賠償你要舉證你因為他讓你以為你訂到房到他回覆 06/04 20:24
→ MELOEX: 失敗這兩個小時你有什麼實際損失 06/04 20:24
我沒有想要求賠償啦,所以也沒有舉證的問題
只是覺得這個制度不太合理 相對的權力與義務好像不是很平等
消費者 收到訂房成功簡訊,表示訂單成立 契約成立 如果要取消,就要 10%
相反,消費者收到訂房成功簡訊,表示訂單成立 但是大家卻覺得 業者可以隨時修改??
整件事情 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訂房業者還未確認完成 就已經承諾可以提供
所以比較合理的應該要改成,
消費者也可隨時取消訂房,除非業者提出損失的舉證
才可收取相關費用
補充一下
這種網站還是滿好用的,後來也是繼續用挑了另一間飯店。
※ 編輯: Jichang (111.251.50.74), 06/04/2016 21:18:34
推 hsinyeh: (你的)訂房(要求已經)成功(送出) 06/04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