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joyyou: 客觀來說足以認為是無主物 但還是看法官... 06/16 09:45
→ OrzOGC: 你放不夠久...XD 06/16 09:54
推 hsinyeh: 不構成 06/16 09:56
推 greg7575: 男女朋友吵架的吧 06/16 10:57
推 a828203: 會不會是釣魚啊? 06/16 11:16
推 RedCarRet: 撿到手機的外勞通常會盜打到爆再扔掉 06/16 11:18
→ RedCarRet: 算你倒楣當第二手 06/16 11:18
推 sjory: 不具故意 該罪不罰過失 無罪 06/16 12:39
推 afflect: 理論上還不該還對方了咧,算你的物品了 06/16 23:08
→ afflect: 非故意也非過失,根本不成立罪名 06/16 23:08
推 afflect: 丟掉兩個月又沒卡,怎麼能找得到是誰拿走的,釣魚唷 06/16 23:10
→ rfvthb: 手機內部也有資訊IMEI碼 不用卡也能找得到 06/18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