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yjop2012 (必要的暱稱)
看板ask
標題[請問] 工讀未滿一個月可告知離職後直接走人嗎?
時間Sun Oct 16 06:20:30 2016
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是大四生,因為課很少想說找個打工打發時間順便賺點錢
現在是某量販店收銀員
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我覺得這份打工令我很不愉快,只要想到要上班就覺得很煩躁
(之前打過的其他工比現在累的也有但都沒這樣過)
星期四因為真的臨時有很重要的事
是學校申請東西的最後一天,但我交的資料影本太模糊導致我必須趕回家拿正本
(我是到外縣市讀書的)
要是沒申請到是三 四萬的損失所以不得不請假
但打電話過去話都還沒說完就被說今天一定要到班,不然自己跟課長講
之後課長手機打了快兩個小時都沒接,沒辦法只好傳簡訊,順便說了要離職
禮拜四當晚就沒去上班
後來課長回簡訊叫我把剩下的班上完再走(剩一個禮拜左右)
但我原本是打算禮拜四當晚開始就不去了,因為週五週六剛好休假,也很不想之後去上班
還要看人家臉色
禮拜天有晚上的班,很想直接不去
有以下問題,希望有版友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有爬文過了
1.勞基法只說三個月以上要提早十天告知
沒說未滿三個月的情況,所以是可以告知後直接離職嗎?
2.當初進去時有寫合約,雖然勞基法說沒寫離職書照樣離職成立,但我還是擔心不寫就離
開會不會造成什麼影響
3.用簡訊告知離職時沒明確說是要馬上離職,後來也沒明確回應是否會上完剩下的班,這
樣禮拜天的班直接不去沒問題嗎?
4.薪水是每月5號發,那離職後是過幾天就可以領到還是要等到下個月5號呢?
5.如果直接禮拜天就不去會對我之後的求職造成影響嗎?因為想說只是做不到一個月的工
讀,只要履歷表不寫未來的雇主也不會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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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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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rzOGC: 可以10/16 07:28
→ HT2: 你簡訊保存,公司的東西記得不要帶走,其他沒什麼問題10/16 07:46
推 cpper: 現在學生的責任感讓人大開眼界10/16 10:40
推 iamshiao: 可以,也不會有什麼影響,但我會上完 10/16 10:50
→ sakuchan: 123. 當面講離職比較合適 當天要不要做看課長和你意願囉10/16 10:51
→ sakuchan: 4. 通常是下月發薪日 5.同公司可能會 以後遇到可能會10/16 10:52
謝謝各位的回文,剛剛直接打過去問了課長,確定今天就不去,明天去寫離職
※ 編輯: fyjop2012 (39.9.29.116), 10/16/2016 13:07:10
→ asdeven: 三個月內都可以阿 印象中勞基法這樣寫 10/16 13:20
推 nadoka: 合法,他們講什麼都不用理 10/16 13:35
→ nadoka: 5.頂多進入該集團黑名單而已 你不講誰知道XD 10/16 13:36
→ nadoka: 除非你未來要進FBI還是什麼的...不然應該是沒人會去查 10/16 13:36
→ jatj: 有些人真的讓人傻眼 10/16 15:09
→ Schottky: 可以直接離職,小小工讀生兩個月後根本連你名字都記不住 10/17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