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hottky: 可以依民法184條第一項請求支付醫療費用 12/01 23:46
→ Schottky: 四個月可以,但還是建議詢問醫師的意見 12/01 23:48
→ bt222: 都不想要有瓜葛了就趕快自己解決吧 12/01 23:48
→ bt222: 不要在那邊為了一點錢弄出更多麻煩 12/01 23:48
→ Schottky: 不是每個婦產科醫師都有在做墮胎,可以先查詢一下 12/01 23:49
→ andysamlee: 如果對方很渣 再有金錢糾紛我覺得會更麻煩 乾脆自己 12/01 23:59
→ andysamlee: 吸收 當作繳學費做功德 若已經不歡而散還多個金錢糾紛 12/02 00:00
→ andysamlee: 覺得會越鬧越久 12/02 00:00
→ Kukuxumusu: 就自己吸收了 四個月等凹渣男拿到錢 等著就生下來了 12/02 00:01
→ Kukuxumusu: 這已經很接近到不能墮的時間點了吧 先墮先贏 不然 12/02 00:01
→ Kukuxumusu: 要生下來繼續爭扶養費嗎?(然後爭不到 小孩長大還要聲 12/02 00:02
→ Kukuxumusu: 請父親遺棄 拖20年以上才完結?) 12/02 00:02
→ bailan: 不想有瓜葛就自己摸一摸鼻子認了吧 12/02 00:08
推 QQ101: 先處理了啦 管他 12/02 00:12
推 Lailungsheng: 你姐選的…還要再跟對方有糾葛? 12/02 00:14
推 netpal486: 要墮要快... 12/02 01:35
推 SuperSheepy: 台灣的墮胎法規 估狗其實有 你已經(道義上?)墮 12/02 06:25
→ SuperSheepy: 胎有點爭議性了喔(超過12週 視同有生命的胎兒喔… 12/02 06:25
→ SuperSheepy: … 12/02 06:25
→ sooree: 了解,謝謝各位30CM 12/02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