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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20年前,國中時候,有用當時的借閱證借書。 後來因為考試+搬家等種種種事情,借的書遺失了。 之後也沒再去借書。 最近想起這件事。 請問有鄉民知道,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處理嗎? 借的是一般普通書籍,借閱證也早不知道投胎到哪去了。 是要繳付罰金嗎? 20年罰金怎麼算? 借書證可以再辦嗎? 新北市和台北市的有共用了嗎? 請知道的鄉民不吝告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45.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84193098.A.694.html
amanoalashi: 電話:(02)2755-2823 01/12 11:57
suaveness: 台北市跟新北市沒有共用,不過可以用同一張悠遊卡申請 01/12 12:14
chuegou: 印象罰金有上限 可用禁止借閱的天數來折抵 01/12 12:41
chuegou: 以你的狀況 我希望你選後者 01/12 12:41
chuegou: 然後從此當作沒有這張借書證 01/12 12:41
chuegou: 不然有很大機會十年後又發生一次 01/12 12:41
chuegou: 這是遲還的部份 01/12 12:42
chuegou: 書籍遺失要看是什麼書 這個就打電話吧 01/12 12:43
chuegou: 新北 台北 是獨立系統 不過如二樓所說 綁在悠遊卡就好了 01/12 12:45
yellow7: 我記得我有過如此經驗 我買了書去還@@ 01/12 20:15
hwsbetty: 謝謝大家 01/12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