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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懷孕第四週 2/8因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 這個星期四2/9被醫院電話告知流產 這2天還是硬撐上完班 但是身體到現在ㄧ直都還沒復原 持續出血 有查到勞基法可以請連續5日產假 想請問是從2/8開始計算 還是依提出的請假時間 2/13連續5日計算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28.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86915040.A.6D4.html ※ 編輯: Zyzz (39.10.128.110), 02/12/2017 23:58:30
medama: 先幫QQ 可以到SALARY版問問看 02/13 02:04
netpal486: 拍拍~ 依提出的請假時間~ 你的工作是?因為可以把你雇主 02/13 03:27
netpal486: 操到翻...依職安法規定,雇主得知勞工懷孕開始... 02/13 03:28
netpal486: 不得做中、重度工作,輕工作還有分...違者,一年以下~ 02/13 03:35
netpal486: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8萬以下罰金... 02/13 03:36
netpal486: 請自行爬 職安法第四十一條及三十條... 02/13 03:40
netpal486: 需要勞動部勞檢員嗎???.... 02/13 03:41
netpal486: 這都是勞工的權益... 02/13 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