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sirefly: 應該是不知情的買家吧,拾獲人會笨到留聯絡資料自投羅02/26 07:15
→ Desirefly: 網,既然有聯絡資料,就交給警察處理,否則你自己可以02/26 07:15
→ Desirefly: 執法處理?02/26 07:15
→ jasper10: 直接報案比較快02/26 09:21
推 andy90498: 對方都主動自投羅網了 我想不透你不報警的想法02/26 09:25
推 ChungLi5566: 約他出來當場幫他設定囉02/26 10:41
推 derekk: 難道1你就應該要幫?報警處理吧02/26 10:42
推 derekk: 難道1你就應該要幫?報警處理吧02/26 10:42
回上面大大
我是想要不要套話問對方李先生的聯絡方式還是販賣平台之類的。
因為不管是1還是2,我覺得這些資訊並沒有足夠到警察願意介入的程度。
之前手機不見的時候,警察處理方式挺消極
一開始備案就還要解惑,怎樣才能在手機遺失的狀況下拿到序號和定位。各種被踢皮球,最後還是說人家可能只是撿到還沒拿去派出所blah blah blah 。
感覺拿這些去給警察,也不會有下文。
才想說要不要搜集多一點資訊再去警察局
※ 編輯: longtail (114.44.147.221), 02/26/2017 11:09:47
→ QQ101: 把李xx釣出來三方一起設定唷:): 02/26 16:42
推 ctrlbreak: 李先生應該是假資料, 不好釣出來... 02/26 19:44
噓 woajw: 會不會想太多?報案後要不寫信人,他自然會掉出李先生 03/31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