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s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日前參加抽獎,抽中小小獎品一份,需要提供個人資料供領獎及報稅。 由於獎品價值逾1,000元以上,必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疑問:「併入所得的獎品本身,金額如何認定?」 如果該項獎品,主辦單位說市價1萬元整,但坊間實價約5千元可購得, 那麼在申報所得時,是以主辦單位說了算嗎?(1萬元?) google到的資料大多是要申報所得稅,但細節我沒有查到@@" 請教各位,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15.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90091236.A.BDC.html
chuegou: 好像是以訂價喔 03/21 19:14
lead0820: 應該是商品訂價 我抽中過22900的手機 之後看到稅是2290 03/21 19:34
koster: 通常都是廠商說了算 因為定價也是廠商說了算 03/21 19:36
magicsiren: 囧> 這樣就哀傷了… 感謝各位的賜教!! 03/21 19:50
marzuka: 桑心 03/22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