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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司多了一項新規定, 說是請假出國要交機票證明, 因為人力吃緊,怕有人利用出國多休, (例:出國3天請5天,則多請的2天不予核準) 一般我不反對這樣的事情, 不過對於交出證明等於公告自己去哪個國家, 感覺有點不開心, 想請問這是否屬於侵犯隱私權? 有何辦法解決這種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130.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93167544.A.AA4.html
jpjpjp: 註:類似機票之類的證明,非機票。 04/26 08:46
HT2: 除了病、婚、喪假,其他假要什麼證明? 04/26 10:08
HT2: 覺得你主管很好笑,今天老子不想上班,給他面子,已經辦理請假 04/26 10:08
HT2: 他還要什麼證明?? 04/26 10:09
Steven0422: xx公司 頗呵 人力吃緊公司管理的事 關員工啥事 04/26 11:07
madeinjason: 你可以把機場都遮起來 04/26 12:11
hsinyeh: 直接問他甚麼莫名其妙的規定阿 意思是說 我出國五天 04/26 12:53
hsinyeh: 人力調配OK 但是如果只出國三天在家休息兩天人力就很吃 04/26 12:53
hsinyeh: 緊 這是啥奇怪的邏輯 04/26 12:53
hsinyeh: 公司人力是不是吃緊跟我到底哪天/有沒有買機票出國無關 04/26 12:54
workforce: 如果是請特休,根本不需要提出證明的 04/27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