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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一月初)終於考上公股行庫,試用期六個月(七月初)。不過,期間(三月底) 因為職災請公傷假三個月休養,導致被延三個月試用(十月初)。本來七月初試用期結束 後,證照數量也符合可以升職等的標準。然而,人資説因為試用期有展延,所以十月初試 用期結束後無法升職等。 因為試用期展延並非個人因素,覺得不太合理。想請問版友,這樣合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205.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505830889.A.0D0.html
parksonhome: 跟HR講看看,你是因公傷才延展試用期的,如果還是無 09/19 23:45
parksonhome: 法升等,要馬離職,要馬當沒事繼續上班。至於合不合 09/19 23:45
parksonhome: 法,好像沒聽過過試用期一定要升等或加薪的。 09/19 23:45
ChungLi5566: 合法啊 證照升級是獎勵 不是義務 09/20 09:51
ChungLi5566: 另外1月進行的話 明年應該有考績可以報名升等了 09/20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