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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法律文字上的解釋問題想請教。 規定如下文字 二、管制對象:教職員工生、廠商、來賓、退休人員、 遊客等之機車。 這裡所寫管制對象依我的理解應該是機車而已。 也就是說我今天登記了一台機車之後,這台機車就可以 憑證入校,無關騎乘者。 然而保全說依照這句話同時也有限制騎乘者,也就是必 須要同時是申請者騎著這台機車才行。 不知道各位的看法是如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42.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507955618.A.F5E.html
zs111: 這不是法律 10/14 12:42
zs111: 管理員說了算 10/14 12:43
Schottky: 對學校規定有疑義可以請校方解釋清楚 10/14 12:45
Schottky: 我倒是不同意 2F 這句,保全算個吳郭魚喔 10/14 12:47
jasmine0730: 我想問大家對於''之''的理解是什麼?保全說有包含' 10/14 12:49
jasmine0730: 之'前面所列的對象 10/14 12:49
jasmine0730: 可以解釋的單位這兩天沒上班... 10/14 12:50
hellopiggy: 等上班的時候問... 10/14 12:50
Schottky: 不能拘泥字面意義,這也不是你說了算,還是要問校方 10/14 12:51
jasmine0730: 但是我只有申請這週末的停車 哈哈 10/14 12:52
Schottky: 再說你找到十萬網友支持你的解釋,保全不放行是有什麼用 10/14 12:53
jasmine0730: Sch大的意思是就算大家都認同只涉及機車也還是要看 10/14 12:54
jasmine0730: 學校怎麼認定就是了 10/14 12:54
jasmine0730: 因為我覺得保全講的沒道理,有找不到學校的人問 10/14 12:55
Schottky: 我也覺得沒道理,只申請一個週末你是有必要管那麼多 10/14 12:56
Schottky: 但實際上的負責單位就是學校,還是以學校解釋為準 10/14 12:57
jasmine0730: 因為申請的人不是我但是是我要騎機車處理事情 他不 10/14 12:58
jasmine0730: 放我就沒辦法辦事情 哈 10/14 12:58
Schottky: 用來賓的名義呢? 10/14 12:58
jasmine0730: 麻煩就在機車需要提前申請,不管身分是什麼 10/14 12:59
Schottky: 想別的辦法囉,停在校外走進去辦事 10/14 13:01
Schottky: 或是叫申請人自己來把機車騎進去 10/14 13:03
jasmine0730: 就讓申請的人自己入校,進來之後再讓我用 10/14 13:04
Schottky: 對 10/14 13:07
Schottky: 這樣警衛就不能挑毛病了 10/14 13:07
yzfr6: 簡單的事搞那麼複雜 10/14 13:14
chapter7: 解釋不能只看一個條文,認真回答的話需要看全部的規則。 10/15 07:52
chapter7: 保全說不定在指其他規則。 10/15 07:52